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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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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美连 《法制与社会》2012,(36):225-227
本文通过对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其保护工作的不足之处并找出原因,在此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出几点建议:一方面,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通过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以明确权利主体、保障传承人的地位和利益、建立权利救济机制,建立合理有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缔结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不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定义性规定,界定了其范围,而且确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基本原则和标准。当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法律保护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采特别权利模式——设立无形文化标志权,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进行有机对接。  相似文献   

3.
非物质文化遗产权——一种超越知识产权的新型民事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权权利性质的探讨。在概括介绍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权利说、传统资源权说、知识产权说、土著产权扩张说等学说的基础上,重点论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权与现有民事权利中最为近似的知识产权的差异,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应界定为一种新型的独立权利的主张。  相似文献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权利客体、权利主体、保护期限、独创性认定方面存在不一致性,主要是由于在现实利益分享、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念上存在分歧,因此,需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注册制度、集中管理制度、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内容不含有转让权、确保相应群体的使用受益权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严永和 《知识产权》2009,19(3):69-74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在理论上需要私法与公法综合保护;在立法操作上宜将民间文学艺术与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放在一起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促进条例"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同时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把民间文学艺术确定为一种特别权利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保护木卡姆艺术的知识产权入手,探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并立足于我国国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现状。在具体法律体系以及保护措施方面,从权利主体、权利内容、以及配套实施措施等方面提出详细的可行性建议与改善措施,并对未来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前景加以预期。  相似文献   

7.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当前我国正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建涉及到的内容比较丰富,而权利主体、权利内容、财产权的行使方式等是必须规范的基本内容.另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采取多层次的保护形式.  相似文献   

8.
杨长海 《河北法学》2014,(12):72-78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兼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囿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产品或作品;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尚未公开的能够在工业上应用的传统技艺。商标与地理标志也只能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之所以成为知识产权模式不能承载之重,更在于知识产权固有的制度缺陷性,如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只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以及可能导致知识与资源严重的商业化。因而,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宗旨,应遵循多元化思路,注重知识产权框架之外的其他方法,如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完善防盗用制度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私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吉林  陈晋璋 《河北法学》2011,29(11):44-50
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制度的缺失,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中权利主体制度、利益分配机制及利用限制制度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权应授予来源群体与代表性传承人。对外国主体开发利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遵循事先知情同意原则,对本国主体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采法定许可原则。保障利益分享的制度模式应采以法律规定为依据的法定义务,对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益分配可以利用"第三部门"来实现。从对权利主体的权利及开发利用两个方面确立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10.
本文在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性质的基础上,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并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模式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学》2007,(9)
采用商标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将其纳入知识产权领域的主要模式选择,它具有诸多优势:有利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期限问题;商标法中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可以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的问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某些人文因素商标化,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及利用融为一体,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与传承。实践中已经存在将其纳入商标法保护的做法。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化在法律适用方面是完全可行的,其中存在商标法适用的局限性,可以通过在商标法中增设专门条款的方式加以克服。  相似文献   

12.
关于传统文化保护,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着不同的政策立场和立法取向。基于传统文化的不同客体属性,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权利形态,即"集体产权"的知识产权和"集体人权"的文化权利。根据国际公约精神,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中国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保护的双重权利制度。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惯常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研究,大多遵循"概念和范围-保护模式-主体认定-权利内容及其救济"这样的框架,其中不少系重复研究,而此研究路径并不能使我们对作为制度构建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结构"问题产生清晰的认识.因此,对"法律结构"的解析十分必要,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基础研究,具体说来,其所勾勒出的路径图应当表现为"涉及的利益主体-利益主体享有的权利之定性-利益主体之间具体的法律关系"这样的架构.  相似文献   

14.
"泥人张第六代传人"之争,实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权之争。当特定族群和个人对其经过智力创造和传承而获得劳动成果时,其就已经享有了一种"自然权利",而政府在认定传承人过程中行使的是一种确认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肩负着保护和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重任。  相似文献   

15.
刘瑾 《行政与法》2013,(3):59-63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中,公法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私法的引入则可以弥补这些缺陷。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间的特性和关系决定了知识产权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但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主体和客体保护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对此,本文结合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模式构建的设想。  相似文献   

16.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以知识产权法为中心的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李宗辉 《知识产权》2005,15(6):54-57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于2004年8月加入该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维护中华文明之必须,也是我们所应当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是人类既有精神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以精神成果为保护对象的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如何,我国知识产权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怎样,知识产权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是本文着力探讨的问题.笔者也希望可以借助这种探讨促进理论界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整体性思考.  相似文献   

17.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宪政考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订已列入我国立法议程。为了保障宪法至上的立法原则能够实现,从宪政的角度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属必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宪政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民主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中的"有限政府"原则和人权价值观等方面观察可以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征求意见稿)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8.
不同于其他国内法的制定,一国国内的知识产权立法应该采用何种模式,除了要顾及本国的国情及法律文化,还必须要在国际法的视野下加以审视.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现状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分析,对国民待遇原则影响我国将来选择何种立法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因素进行了探讨.鉴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状况,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采用改进的综合保护模式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19.
张永艾 《山东审判》2004,20(5):78-80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具有地域性。依照一 国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有效,一旦越出国界, 知识产权便失去其法律效力,即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 力。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那么权利穷竭是否有地域性 呢?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权利穷竭原则和 知识产权本身一样,都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其权利 在甲国虽已穷竭,但在乙国仍旧处于"未曾行使"的状  相似文献   

20.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兼容与互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雪梅 《河北法学》2007,25(12):65-7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中所形成的文化与社会实践方面的信息及利益,其客体具有无形性的特点.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内涵在其表征上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存在较大的差异,但从知识产权视角看来,在宏观框架下寻求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并非不可逾越.实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与知识产权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兼容性,可以通过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予以适当变革实现对非物质遗产的法律保护,从而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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