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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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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是指,19世纪40年代以后,在我国这样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因为三地之间各自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这种区际法律冲突具有与目前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律衔突、和其他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以及我国国内的其他法律冲突,都不尽相同的性质和特点、“一国两制”原则和有利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原则是协调内地与港澳之间区际法律卫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由各法域协商制定统一的区际间接法典来追行协调,应该是目前我国协调解决内地与港澳之间区际法律冲突的最切膏可行、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2.
张颖 《法制与社会》2012,(2):111-112
在全球经济一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时期,我国粤、港、澳经济一体化成为其中一枝独秀,发展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来的,粤、港、澳三地之问的法律冲突问题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成为粤、港、澳区域经济发展的羁绊.延承“一国两制”的治国方针,遵循有利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原则,努力构建完备的冲突法、实体法以及相应的法制协调机构,为粤、港、澳区域的法律冲突问题提供一套长效解决机制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3.
中国区际海事法律冲突有其鲜明的特点,它不仅表现了冲突的多元性与可缩性,而且还是世界海事法律冲突的缩影。 (一)中国区际海事法律冲突的多元性中国区际海事法律冲突,包括了不同社会制度及相同社会制度下的海事法律冲突。它一方面表现在同一国家内、既有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海事法律冲突,又有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海事法律冲突;另一方面表现为在同一国家内,既有相同法系之间的冲突,更多的是不同法系之间的冲突。例如我国大陆与港、澳、台的海  相似文献   

4.
我国按一国两制的构想实现统一后,大陆和港、澳、台将成为不同的法域。区际私法是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之间民事法律冲突问题的法律规范。尽管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可以用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但区际私法要解决的同一主权国家内不同法域间的法律冲突,其性质与主权国家间的法律冲突有所不同。所以,存在着不同法域的国家,都需发展区际私法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实际问题。在区际法律冲突中,如何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是区际私法的小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当代冲突法理论继承传统理论,更釆新的视角,提出许多新观点、新方法。这对我们有一定启发。  相似文献   

5.
协议管辖是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体现,是避免和减少管辖权冲突的重要方法。台湾习惯上称为合意管辖,大陆则一般称为协议管辖。由于一国两制的实施,我国已跨入复合法制国家行列,港、澳、台和大陆间的区际冲突又随着中国加入WTO、两岸三地之间的经  相似文献   

6.
何群 《河北法学》2011,29(9):145-149
中国婚姻家庭领域中内地人与港、澳、台人之间的同居关系,由此所引起的危害性后果及其他法域政策的改变不容忽视。对中国四法域相关的法律﹑判例比较分析可知,四法域对同居关系的法律态度:差异是主要的,但也存在共性,且三法域的法律、判例与中国大陆相比有其特色。解决中国区际同居关系法律问题的设想:中国区际未婚同居关系法律冲突,可运用"直接适用的法"解决;中国区际婚外同居关系民事责任法律冲突,应当允许受案法官根据个案自由裁量;中国区际婚外同居关系刑事责任法律问题的解决,应对相关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作修改。  相似文献   

7.
一、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概况区际司法协助是一国内部不同法域的主管机关之间,根据该法域的法律或彼此间所订立的协议,互相委托,代为履行或实施某些司法行为或与司法密切相关的行为。①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即指中国区际私法协助,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作为独立法域的内地、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主管机关彼此间就私法问题,相互委托、彼此协助的司法行为。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也包括港、澳地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还包括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司法联系与相互提供协助的问题。在国际司法协助中,依…  相似文献   

8.
1997年7月1日我国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届时我国将产生两个法域。一是大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域,一是具有英美法系特色的、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域。由于它们是一国之内的两个平等而又不同的法域,且两法域之间民、商事交往密切,这必然会产生区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个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它包括司法管辖权的冲突,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及执行上的冲突。笔者只谈谈第二个方面的冲突,即涉港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正确处理这个问题,有利于保护大陆、香港之间的…  相似文献   

9.
区际法律冲突就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若干地区组成的国家为复合法域国家。而那些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一般称为法域。区际法律冲突存在这一事实必然要求复合法域国家及其各法域对区际法律冲突加以解决,以便促进复合法域国家内不同法域的人民之间的正常民事交往。如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呢?从各复合法域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与解决国际法律冲突一样,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途径有二:一是冲突法解决途径;一是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由于区际法律冲突毕竟是一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  相似文献   

10.
周诗岳 《行政与法》2004,(9):126-128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国将成为多法域的国家。在中国大陆涉港、涉澳的民事、商事关系中,必然会发生法律冲突,需要解决法律适用问题。为此,就应当制定中国区际私法。从中国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区际私法的迫切性、中国区际私法立法应遵循的原则、中国区际私法应包含的基本内容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殊性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于飞 《法律科学》2005,23(4):111-116
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既具有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共性特点,又具有区别于大陆与香港、澳门地区法律冲突的个性特征。研究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殊性,对于正确认识、合理解决两岸的法律冲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温嘉明  梁凱恩  蔡佩瑤 《中国法律》2013,(5):39-44,96-102
随着内地与港澳对一国两制下司法协助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和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的历史性转折,内地和港、澳、台四地间的司法协助成效显著。尤其是近年来,两岸签署了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协议,四地间经济、文化等交流日趋紧密,涉及司法协助的案件整体上增长势头明显,数量上远超国际司法协助案件。2012年人民法院办理涉港文书送达司法协助案件1515件,涉澳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案件81件,较2008年分别上升了38.5%和72.3%。2009年6月25日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后,当年人民法院办理的两岸司法协助案件数量即突破1000件,此后每年都在6000件以上。四地间司法协助工作的全面开展,既有利于区际司法合作的深入推进,也为四地的融合和经贸关系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动力。本期特选取温嘉明律师关于四地间司法协助制度的文章,梳理区际司法协助的法律基础和发展历程,研讨其取得的成就及尚存的不足。  相似文献   

13.
“一国两制”所实现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这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宪法基础。“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际法律冲突,也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科学解决必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4.
“一国两制”所实现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这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宪法基础。“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际法律冲突,也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科学解决必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5.
周伟 《现代法学》2000,22(3):111-114
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叛国等行为。这是维护“一国两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本要求。作者认为特别行政区应根据我国宪法、特区基本法、并借鉴我国内地刑法、参考其原有刑法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制定法律禁止叛国等行为。  相似文献   

16.
“一国两制”下的若干宪政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昌富 《政法学刊》2001,18(2):30-32
“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给我国宪政理论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如“一国两制”的宪政涵义,“一国两制”与宪法的关系、“一国两制”与港澳基本法的关系、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关系等,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不仅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而且能够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模式。  相似文献   

17.
广东地处华南,毗邻港澳,是内地最早受到港澳黑社会渗透的地区之一。为共同打击黑社会跨境犯罪,粤港澳警务部门较早并有效地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反黑合作。共同维护了粤港澳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伴随着粤港澳三地经贸和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黑社会跨境犯罪在一段时期内将有所增多。面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动向,粤港澳警方应深化合作、创新机制,高效打击黑社会罪案。  相似文献   

18.
香港、澳门回归后,内地与港澳之间区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不再适用过去的法律依据,内地与香港已达成《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与澳门至今未达成有关承认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本文通过分析自1999年6月以来执行《安排》的问题,探讨区际间商事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相互执行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叶氢 《政法学刊》2009,26(3):112-118
粤港澳出入境管理制度在体制、模式等方面有各自的特点,三地应相互借鉴和融合,把握今后内地往来港澳管理制度的设置方向,加强出入境领域的合作,方便人员往来,共同打击出入境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维护出入境秩序。  相似文献   

20.
The conflict of laws of Hong Kong has predominately preserved traditional common law rules of pre-England conflict of laws. It is considered as the legal basis of the harmonization of law conflicts between different legal units, which mainly include three parts: jurisdiction, choice of law, judicial assistance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As far as the legal source of the conflict of laws of Hong Kong is concerned, conven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international law sources. Currently, there are ten special conventions related to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one of which is 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Arbitral Awards, and the other nine are the conventions consulted by the 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HCCH”), including the Statute of the Hague Conference. Also, there exist non-special conventions relating to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which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Hong Kong. These conventions have brought tremendous benefits to Hong Kong. More attention needs to be paid to the convention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o assist Hong Kong in cooperation with other more jurisdiction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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