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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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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研究的重要课题.调查表明,非法证据问题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仍然十分突出.结合司法实践,要构建科学合理的非法言词、实物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范围,以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手段收集证据为限;非法实物证据排除应设立轻微损害和利益保障两个例外原则;确立公诉机关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非法证据的衍生证据则不予排除.  相似文献   

2.
构建刑事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规则问题愈来愈成为当下法学界一个热点问题,不同学者对此有着不同见解。因而,正确、全面、完整地对刑事非法证据进行界定意义重大。我国刑事非法实物证据具体包括获取证据的手段、方法违法的实物证据、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非法定主体取得的和提供的实物证据等类型。  相似文献   

3.
非法私人刑事调查证据排除规则跟传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样在现代社会具有重大实际价值。对国外相关非法私人刑事调查证据排除规则展开评介,认为德、法等国的利益权衡说更加符合我国实际。在排除范围上,私人获取言词或实物资料系通过私刑逼供、残酷精神压迫、长期人身羁押等严重侵害他人宪法赋予的基本权益之极端方式完成的,除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正当行为或非法证据排除特殊除外范畴外,一概均不承认其具备相应证据能力;同时规定非法私人刑事调查证据排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特殊除外规定。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面临困境,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排除在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始终未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范目的:不得以侵害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为手段取证。以此为中心判断派生证据的先天瑕疵是否为实质性瑕疵,再进行利益衡量确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构建庭前会议与庭审中心“阶层式”证据审查制度,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起到推进作用。非法言词证据的派生证据应绝对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的派生证据采取绝对排除与相对排除并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5.
刑事证据合法性的标准是由法律所规定,它体现立法者对刑事证据的干预。合法性的标准要求刑事证据的法律规范具有理性化。对于证明能力,法律上有两种限制方法。刑事司法人员在判断刑事证据合法性时要注意,内容和形式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收集与提供主体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排除;收集或提供的程序、方法、手段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建立与完善我国非法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应是立法机关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以及适用模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从总体上可以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以及通过非法证据所获得证据,即"毒树之果"。《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从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角度规定了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及其操作程序,没有规定对实物证据的排除,也没有提及"毒树之果"。非法证据排除规的宗旨并不是为了防止司法误判,而是为了抑制官员滥用权力侵犯人权。作为一项程序性制裁手段和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为达到抑制警察非法滥用职权的行为和保护民众不受非法侵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不能仅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7.
构建刑事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规则是当下法学界一个热点问题,不同学者对此有着不同见解。造成学界在构建排除规则不统一的原因主要为:对刑事非法实物证据的定义认识不统一以及对构建刑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没有全面认识。对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之一即刑事非法实物证据的定义进行尝试,并对刑事非法实物证据作一个分类,可以为学界在构建刑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日趋严峻的现状下,腐败案件多由纪委负责调查突破,而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给司法机关的过程中,就涉及到纪检监察证据如何转化为刑事证据问题。当下纪检监察部门所移交证据的现实运行方式中实物证据以及言词证据转化过程中存在程序性问题,如目前纪检监察证据诉讼化在监督被动、程序规范、法律缺位方面所存在的弊端。纪检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在内涵、属性、特征上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纪检监察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共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要有效实现证据诉讼化,就必须构建统一协调机构、科学立法、提高办案人员素质。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在言词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以及几种特殊言词证据的运用上存在不少疑难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办案质量。办案人员应根据言词证据在收集、审查、运用各阶段的特点,注意言词证据的合法性、全面性、合理性等要素,以提高言词证据的质量。  相似文献   

10.
论构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证据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律规定的享有调查取证权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以违法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取得的证据,主要包括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非法收集的物证、书证,非法取得的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对非法方式获取的言词证据和物证的排除规则均有不同规定,这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犯罪状况、刑事政策以及刑事诉讼目的密切相关。我国刑事法律中严格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未建立,必须建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绝对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原则排除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  相似文献   

11.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证据“客观说”长期影响着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不仅造成了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体系和证据制度的不健全,而且给司法实践带来严重后果。自1996年以来,随着证据“客观说”自身谬误的凸显、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英美证据理论在我国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及证据法学学科建设取得的显著进步,我国证据法学出现了从执迷于证据“客观说”到接受证据相关性规则的转型趋势。为实现彻底转型,应通过立法和指导性案例明确相关性的定义及内涵,指引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以相关性为逻辑主线,构建体系化的证据规则和证据理论。  相似文献   

12.
无罪推定原则的引入必然引发刑事证据制度的重大变革。在举证责任上,无罪推定原则要求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在证明标准上,无罪推定原则要求刑事诉讼中的证明须排除合理怀疑,并实行疑罪从无规则;此外,无罪推定原则还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13.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并且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发展的趋势。在借鉴其他国家制定排除非法言词证据规则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当尽快完善法律体系,规范言词证据"非法性"的提出和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逐步构建我国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4.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现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些缺陷,特别是程序性措施的建立使得非法证据被纳入司法审查的控制之内,将有效缓解我国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现状.初步建立非法证据审查程序后可能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即如何认定"非法言词证据"、不受约束的...  相似文献   

15.
证据开示是来源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基本含义是庭审调查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获取有关案件的信息。我国尚未建立刑事证据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只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些关于控辨双方了解案情的途径。我国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应把握依法开示,双向开示和全面开示原则,明确规定刑事证据开示的范围,建立完善的证据开示的程序。设置对违反开示义务的制裁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证据合法性的重新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据的形式对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没有影响;收集证据的主体对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有一定影响,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收集证据的程序对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有较大影响,但总体上应当从宽;实体法的特别规定不应作为判断民事诉讼证据是否合法的标准。民事诉讼在证据合法性的解读上应当不同于刑事诉讼,总体上应当更加宽松、灵活。  相似文献   

17.
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理论界发现仅依靠《刑事诉讼法》制定的证据规则已不能适应我国刑事诉讼法治的需要,亟待加以完善,故而开始探讨证据立法问题。公安机关肩负着侦查犯罪的重要职责,侦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收集证据以破获案件,所以证据立法必将对公安工作产生重大影响。面对刑事证据立法的挑战,公安机关应该尽早研究证据立法问题,以适应证据立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检验报告是解决刑事案件专门性问题的科学证据。其与鉴定意见、专门性问题报告或专业人员推断结论等有着显著的区别。作为科学证据,检验报告具有证据能力的条件是具有刑事证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且以检验报告的证据相关性为核心,判断检验报告的证明价值。检验报告应用于刑事诉讼中特别类型的专门性问题,检验报告的制作主体应具有科学共同体的专业资格,检验程序符合科学即特定的规范操作流程。检验报告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对象,检验报告的技术标准应以国家或国际官方颁布的标准为准。指导性案例重申了检验报告作为刑事证据种类的实践价值。在大数据时代,检验报告应成为刑事证明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可供选择的科学的证明方法。  相似文献   

19.
忽视证据或者不准确掌握和理解刑事证据的采信标准,就无法保障法律监督活动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因此,检察官不仅要树立科学的证据观,而且要掌握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应当严格把握证据的关联性,严格审查证据的可采性,以及注重证据的证明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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