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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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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的商事信用调节机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当前我国商事信用危机的加剧 ,造成了市场秩序的空前混乱 ,商事主体的信用缺失使交易风险更加明显。建立和健全商事信用调节机制、维护稳定的信用环境已经迫在眉睫。商事信用调节机制是在整合伦理道德和经济学有关信用理念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多维的制度性要求。商法的商事主体制度和商事行为制度为我们探索商事信用调节机制提供了一条基本的路径 ,即为了体现商法维护交易安全的基本理念 ,我们必须从市场准入、商事交易和退出市场的全过程来构建商事信用的调节机制  相似文献   

2.
商事信用法律制度在经济市场中扮演着十分重要角色,不仅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同时还会对立法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但就目前实际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在民商事法律实施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在此情况下,必须要构建出与我国国情相符、完善可行的民商事信用法律体系。文章主要对基于民商法视域商事信用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研究,对现行商事信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商事信用民商法制度进行完善的有效建议,以期对基于民商法视域的商事信用法律制度构建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行业协会是指同一行业的商事主体为增进共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从制度动力学的视角来看,行业协会组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为满足商事主体间顺利交易的需要,作为一种契约履约机制自发形成并不断演进的。由其生成路径决定,行业协会法人具有非营利性、互益性,是一类私法人。  相似文献   

4.
目前学界对商事人格权的分析多集中于法律属性和经济利益层面,对于商事人格权的理论内涵、外延结构以及功能特征都缺乏深入研究。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商事人格权的定位还不清晰,囿于民商法的关系,该权利的本质属性和法律定位都没有达成共识。其实,商事人格权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目的在于为市场交易提供商事主体的权利信息公示、信号识别和信用彰显的便利,也体现了市场对于权利的需求。从商事人格权所具有的信息传递和信用表彰功能来考察该权利的法律结构,并探索具体的制度构建,比较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对于商事权利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5.
李学成  王丰民 《法制与社会》2010,(23):242-242,252
本文从流质契约的概念分析入手,认为应当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将其划分为民事流质契约和商事流质契约两类,接着探讨了我国当代的流质契约现状,主张应当在区分民、商事流质契约的基础上认真思考是否一律禁止流质契约。  相似文献   

6.
商事活动的开展以商事信用的建立为前提,健全的商事信用制度对商事交易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营业执照制度,是我国保障商事信用的重要制度。但由于立法的混乱以及对营业执照的功能定位错误,其在实际中和理论上存在很大的困境,本文拟探讨通过建立商行为能力公示制度的方式,为商事信用制度的完善找到突破口。  相似文献   

7.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院职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艳 《中外法学》1998,(5):74-78
<正>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纠纷而建立的规范体系,国内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活动中具有协助职能和监督职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下,国内法院又协助又制约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内法院的国家司法性和国际商事仲裁的民间契约性所决定的。意识自治原则是商事仲裁的本质特征,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关系当事人在此前提下,依据契约自由原则,订立仲裁协议,商定以仲裁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争议纠纷,从而表现了仲裁当事人意识自治的特征;国内法院对此以国家司法机关的名义予以认可并且予以协助。公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决定的国内  相似文献   

8.
市场经济是经济主体闯之信用关系所维系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即是信用经济.然而就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与法治现状来看,空白的信用制度显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健全信用机制将推动我国商事法律体系的完善,促进我国商法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从而规制和推动市场经济机制的良好运转.所以,如何构建一整套较为完整适宜且融合于商事规范中的信用制度.是我国商法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童列春 《行政与法》2003,1(9):75-78
信用在商法中具有基本原则的地位,依据有: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信用原则的客观依据,商法的价值取向是信用原则的主观依据,商法的技术性特性决定了商法中的信用原则的性质。商法注重信用的外观、物化、制度化,是对公众的信用。信用构成商事制度和商事关系基础,作为信念存在于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之中,表现为一种信用利益,在司法中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0.
商事信用是商法的一个基本范畴,是信用在商事领域的具体体现。商事信用在我国现有的商事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但是规定的不系统、不完善,导致其作用很难得以发挥。本文将从我国现有商事信用制度规定入手,探寻改变目前商事信用制度缺陷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我国在商事登记立法和商事登记执法实践中,形成了一种以"营业执照"制度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通过相应的营业执照,可以提供市场主体的明确的身份证明以及经营行为证明、资本信用证明等。这种制度的基本价值判断理念是"管理本位,安全至上",在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市场环境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一商事登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2.
可仲裁性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项基本问题,公共政策也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可仲裁性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密切。本文在对二者的内涵、作用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尝试着从两方面阐述二者的关系:一是可仲裁性与公共政策二者之间的差异;二是公共政策对可仲裁性的限制,具体从国内公共政策、涉外公共政策和跨国公共政策三个方面论述。最后得出结论,尽管公共政策对可仲裁性的影响在弱化,但公共政策的作用依然必不可少,其角色已经从仲裁的主要障碍演变为仲裁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3.
商事关系法律调整之研究——类型化路径与法体系分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蒋大兴 《中国法学》2005,(3):98-107
商事关系乃全部商法的基石概念。商法的研究不能回避商事关系的概念、构成及其法律调整机制。从主体类型化角度可将商事关系区分为四类:商主体与商主体之闻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关系;商主体与作为监管者的非商主体之间与营利相关的商事关系;商主体与作为消费者的非商主体之间基于商主体的营利目的而形成的商事关系以及非商主体与非商主体之间偶尔为之的营利性行为形成的商事关系。四此,商事关系可以界定为主体双方或一方基于营利性目的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营利性目的是衡量是否构成商事关系的本质,至于是否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是否发生于持续营业之中,均非商事关系本质内涵。商事关系可以由商法调整但却不必都由商法调整,甚至可能根本不由法律调整。从主体类型化的角度理解商事关系的构成,不仅有助于商法理论知识的进化,也有助于我们撩开商法的面纱,现实地对待关于商法调整对象的困惑和商法法典化的神话。  相似文献   

14.
商事流质契约是在商事活动中订立的流质契约,它与民事流质契约相对应。本文探讨了立法上普遍承认商事流质契约原因和理由,提出了在我国目前民商立法体制大的背景下出现的困惑。  相似文献   

15.
商事登记制度是商事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将应进行登记的事项,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于登记簿,确立商事主体的对内对外关系,并公之于众,取得商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商业高度发达的社会,商事登记制度对于确保商事主体的交易安全和降低交易成本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一般登记制度的概念着手,探究登记制度的问题。并探讨了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刘畅 《时代法学》2007,5(3):115-120
社会文化,尤其是法律文化的发展演变是使国际商事仲裁地位独具的内部驱动。文章试图寻找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文化传统,并以现代法律文化的几个新思路如现代法治思潮、契约理论新发展、共同体主义等为切入点,论述法律文化的流变带给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理论及实践走向的影响。同时,纳入法律全球化的相关思考,以期从多一个视角描绘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文化基础的轮廓。  相似文献   

17.
物质社会,财富已成为大多数人的追求。从贝壳、丝绸到黄金纸币到证券、符号,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符号化的财富使得人们在追逐财富时显得莫衷一是。财富的承认中隐含着一定的契约理论,契约和信用之间关系密切,因而财富就或多或少的受到信用的决定。本文就此详细阐述财富、契约和信用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范健 《中外法学》1993,(6):68-73
<正> 根据德国法律的规定,居间商是商事经营活动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辅助商人,它与代理商一样,在商事交易活动中经常出现,并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德国商法中居间商的概念和行为,是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予以确认和调整的。这方面的内容主要规定在《德国商法典》第1编第8章第93至104条之中。此外,民法中有关民事居间人和居间契约的规定也是商事居间法律行为适用的重要依据。在商法学理论上,有关居间商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居间商的概念、居间契约与其它相似契约之间的关系以及居间商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相似文献   

19.
国际商事仲裁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契约自由基础之上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性质和地位如何直接关系到国际商事仲裁的顺利进行。本文拟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问题进行新的探讨,以期进一步廓清人们在这一重大理论问题上存在的分歧。  相似文献   

20.
论契约在行政法中的引入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杨解君 《中国法学》2002,(2):93-103
契约不只是私法上的专利,它同样可以适用于行政法之中。无论是从世界性的趋势还是从传统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以及契约自身的优势来看,行政法完全有必要高扬契约的精神,确立契约的观念与制度,以促进行政民主的发展和增强政府与人民间的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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