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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健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22):49-64
商行为是商法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商法学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本文分析了商行为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探讨了商行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比较了商行为的立法模式,并提出了中国商行为立法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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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健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20):194-194
该书是范健教授在其专著《德国商法》一书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此次修订,内容做了较大的充实和调整,全书约五分之二为新增加内容。作者重点对近年来德国商法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研究,详细介绍了德国商法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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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代理商法律制度介评范健在德国法律中,代理商是一种由《商法典》所确认的、以商人身份参与商事经营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德国商法是典型的商人身份法,从事商行为的人被称为商人从事代理商行为的人被称为代理商。从商事经营的参与程度考察,由于代理商本身并不是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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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国际化与法理学的发展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的国际化日益成为我们时代法学发展的重要问题,虽然这一问题还未引起我国法理学家们的高度关注,但它向法理学发展提出的挑战已充分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一挑战的核心是:中国法理学是否存在走向世界的问题。跨世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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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以"民商合一"为编纂体例,但已颁布的《民法典》并未充分确认商事关系的特殊性,难以满足社会的商法制度需求。历史上,古罗马、德国、法国、美国的立法经验表明民商合一的理想与商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现实中,在主体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实现民商主体制度区分的现实需求,造成概念的不清晰和法律适用的混乱。在权利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关注到民商事权利在前提、本质、价值观念、性质、种类、范围、程序、保护力度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制度缺失、理念冲突、规则逆向适用等现实问题。在行为制度上,《民法典》从抽象规则到具体规则都没有针对商行为的特殊性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商行为的本质特征被忽视。在财产制度上,《民法典》从总则编到各分编都存在只关注传统民法上的物权或债权,不同程度忽视了传统和现代商事财产权特殊性的问题。在责任制度上,大量的商事法律责任规则没有能够在"民事责任"一章乃至整个法典中体现。因此,为了弥补《民法典》在商事制度供给方面的缺失,中国应当考虑推动《商法通则》和《商法典》的编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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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号法律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号是商事登记的主要内容,也是商人身份的重要表现形式。德国商法中关于商号的规定主要在《商法典》第1章第3节,即第17至第37条之中,此外,《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法》、《合作社法》等法律中也对不同形式的商号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一、商号的起源及德国商法中商号规定的特点在欧洲,商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当时,意大利和地中海沿岸的其它城市国家,商业经济的繁荣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多样的从事商事经营的组织形式,公司便是其中之一种。当时的公司还不具有现代公司的那种较为明确的法定分类和相应的基本概念,它主要由几个股东合伙而成。为了商事交易的方便,同时也为了明示公司的所有人,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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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独立人格的内在依据与制度需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司独立人格理论是公司制度存在与运行的基础,对于公司制度的立法选择与司法适用都具有重要价值。有必要通过公司独立人格的历史依据的考察,明确公司独立人格产生的实践性基础,并从多元视角剖析公司的本质属性,明确公司独立人格的理论逻辑。并可以基于此为独立公司人格的实现作关键的保障性制度设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内外部法律责任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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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健主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20):118-118
本书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立足于我国现行的商法制度,结合我国商事立法和商事法律适用的实践,对商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商号、商事账簿、公司、破产、票据、证券、保险海商法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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