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非法集资诈骗 非法集资又被称为“盖着鲜花的陷阱”,常常以高息为诱饵。1993年,震惊全国的“沈太福非法集资案”败露。长城机电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非法集资,其总经理沈太福许以年息24%,诈骗资金10亿元人民币,涉及受害人10万余人。迄今为止,尚未有人能与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的6名主犯相比。1995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首都新闻界披露,原无锡新兴公司邓斌在1989年8月至1994年7月担任新兴公司总经理、深圳中光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用上述企业名义,以月息5%至10%的高利为诱饵,在无锡等地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集资总额高达人民币32亿元,涉及到12省、市的368个出资单位和31名个人,造成经济损失12个亿。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5):15-17
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许多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总价值296亿元。2007年1至3月,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类案件就立案342起,涉案总价值59.8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01.2%和482.3%。若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治理整顿,势必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4.
5.
6.
以国务院一纸红头文件为起点,“非法集资”在中国从此进入法制视野。199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明确规定,“非法集资”属于刑事制裁范围,随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被纳入1997年刑法。然而,12年过去了,何为“存款”,何为“公众”,依然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说法”。法律上的陈旧与滞时,形成了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之间的灰色地带。“非法集资”与正常的民间借贷的界限究竟在哪里?社会公众的质问,使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多年来一直处于法律界争论的漩涡中。更为严重的是,出于对“非法集资”的“见仁见智”,司法混乱也开始抬头。事实上,在我国的部分地区,以“民间借贷”形式进行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早已司空见惯。根据2006年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已经达到9500亿元,占到GDP的6.96%左右,接近银行贷款的6%。这些民间金融活动大多游走在“非法集资”的边缘。可以预见的是,如果不尽早给“非法集资”从法律上画个框框,司法部门之间的尴尬仍将延续下去,中小企业主频频触叠“非法集资”事件也一定会愈演愈烈! 相似文献
7.
集资建房发展 推动房改运转──合肥市集资建房逐年迈大步荣方合肥市集资建房工作于一九九○年开始试点,一九九一年正式实施。当年集资建房单位14家,筹集建房资金1663万元(其中单位筹资602万元,占36.2%,个人集资872万元,占52.4%,减免税费... 相似文献
8.
《新疆人大(汉文)》2007,(11)
兵团城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清算组与新疆电力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案情] 1992年5月,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批准设立了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经济开发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职工集资,电力公司为该经济开发总公司提供了注册资金担保,并承诺在担保额度内承担经济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9.
10.
11.
非法集资案件频繁发生,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给集资参与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引起社会的不稳定。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些新的变化给司法部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带来了新的挑战,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处理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使得通过司法手段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存在一定的难度和盲点,需要针对非法集资的特点进行法律适用的研究,进而预防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闵丰锦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23-27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有高发态势,呈现出新的特征。由于非法集资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中,遇到了一系列理论与实务方面的问题。揭开非法集资新形势下的面纱,直面非法集资犯罪侦查的困境,解读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新规,正视非法集资审查逮捕的现状,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从构建要案审查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协作、强化羁押必要审查、拓宽侦查监督内涵入手,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犯罪的审查逮捕工作。 相似文献
13.
闵丰锦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5,30(1):68-73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有高发态势,呈现出新的特征。由于非法集资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中,遇到了一系列理论与实务方面的问题。揭开非法集资新形势下的面纱,直面非法集资犯罪侦查的困境,解读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新规,正视非法集资审查逮捕的现状,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从构建要案审查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协作、强化羁押必要审查、拓宽侦查监督内涵入手,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犯罪的审查逮捕工作。 相似文献
14.
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越演越烈。研究发现,现有对非法集资的处理制度不能准确界定非法集资活动,无法明确区分一般的商业交易行为与集资行为;同时,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定性和处理非法集资行为,实际是以间接融资手段处理了所有直接融资问题,不符合法律解释的逻辑,错误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不利于构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有效规制体系,也无法为民间融资的合法化预留空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要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合理调整民间融资政策,建立非法集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15.
说起“成记”.不能不先说说“民安面粉公司”。1920年,当时的北洋军阀靳云鹏、张怀芝、王占元等人发起、吸收了一些达官贵人的游资.在东流水的铜元局(即后来的山东造纸厂东厂)后面买下一块地,开始兴办“民安面粉有限公司”。公司集资最初101万元。原打算以70万元购置固定资产.另31万元充当流动资金。但是。经办人员操作不力,厂...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5)
国办发明电[200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非法集资在我国许多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总价值296亿元。2007年1至3月,仅非法吸 相似文献
17.
18.
神仙打架,百姓受伤。这离奇的一幕,随着近日朱有民网上实名举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孟某某滥用职权一事而进入公众视野。因提供空白合同给邯郸市助业瑞信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助业公司)从而获得500万元借款,朱有民先是被崔某告上法庭,而后因助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列为共犯,从而将500万元归还入公安机关指定账户。而后又被丛台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冻结银行账户进行强制执行还款给崔某,进而引发举报。 相似文献
19.
易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33(2):94-102
随着我国近几年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行为频繁出现。国家很早就通过法律对其进行遏制,但非法集资行为愈演愈烈的现实情况与刑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预期设想之间却存在巨大落差。由于民间金融没有纳入法制化体系,阻碍了大量民间资本与市场资金需求的有效衔接。庞大的体外循环资金诱发了非法集资行为的滋生,且当前粗糙的非法集资行为认定标准存在逻辑缺失,对集资方式的直接性与间接性混为一谈,同时缺乏区分集资行为"目的性"的标准,严重削弱了法律的规制能力。民间集资行为必然非法的错误认知,对非法集资罪名的扩张适用趋势明显且相关刑罚普遍过重,从而导致了法律规制难以行之有效实施。在既有法律规制本身存在的偏失和非法集资行为多样化发展的双重挑战下,亟需结合非法集资行为证券化发展趋势,准确界定投资行为的合法性,有针对性地改革基础性金融法律,优化既有的非法集资行为法律规制体系,以实现对现实中层出不穷非法集资行为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