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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王某为某行政部门的领导,分管当地的经济工作。某国有企业为了工作上的便利,私下给王某买了一部桑塔纳轿车供其使用。在使用该部车辆期间,车辆行驶所需要的年检费用、加油费用、过路费用、维修费用等都由该企业负责。五年后,该事件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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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霍某,男,20岁,原系某部战士。1992年11月12日晚上,霍某等山西籍战士与该部王某等四川籍战士发生殴斗。王某被霍某等人推进室内举打脚踢。至被打后,三次纠集同乡战士预谋报复霍某,均因故未逞.11月15日中午,霍等人去部队驻地火车站接人。路上,一战士说:“别碰上四川兵打架”。霍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说:“没事,我带着这个东西呢!”王某得知霍去接人,遂纠集陈某,杨某、魏某、李某、徐某、美某等十余人分头追堵霍某.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丁”字路口,霍被从东边迎面过来的王、陈、杨、魏等人截住。重问:“你们干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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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典型案例]王某系中石化某工程公司下属建筑安装公司(系二级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员工。后被派遣至建筑安装公司某项目部工作,系材料计划员,具体在某仓库上班,主要负责与材料计划相关的工作。2013年11月3日,王某与蒋某、李某事先预谋,欲利用王某在仓库上班之机,窃取公司购买后放置于某仓库的不锈钢无缝管,由李某与经营废品收购的侯某商定收购价格与接应车辆。当日10时许,侯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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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2011年8月4日23时许.王某在某保税区一塑料厂寝室内与其同事常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常某找到张某、孙某、侯某等人持铁管来到王某宿舍内.常某先打了王某一耳光。并用铁管打在其头部。继而二人厮打在一起,张某、孙某、侯某等人亦持铁管对王某进行殴打。期间,王某顺手从其床铺枕头下取出一把弹簧刀将常某腹部、胸部捅伤,王某身体多处被打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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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李某、张某三人于1997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10万元共同开设某商店。其中,王某出资2万元,李某出资3万元,张某出资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1997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1998年6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1998年9月,王某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零担长途运输,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某变卖了他的运输车辆消偿债务,还清了贷款,但仍欠某渔场2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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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系某职业中介公司的职员,某日,因费用问题与前来找工作的熊某发生争执,张某,王某将熊某强行拉进一间屋内进行欧打。期间。张某抢走熊某身上的手机一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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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3日,某民营公司司机王某开车带着总经理刘某及会计张某出去办事。途经某银行分理处时,刘某说借用王某的身份证用一下,但未说明作何用途。随后,刘某与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该分理处存入30万元钱.该钱是公司刚收到的一笔贷款。王某估计刘某与张某可能以自己的名义存钱了.便打算通过挂失方法将该钱取走。一周后,王某来到该分理处,称自己11月5日在该行存钱的存单丢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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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份至2003年年初。涉案人王某称其认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某(此人为王某虚构),可以借此关系把被害人化某的儿子安排到法院工作。并以此为名,先后从被害人的手中骗取钱财共计26.9万余元,后由于此事久拖未果,引起化某怀疑并让王某退还其被骗钱财。为了掩盖其犯罪事实,2006年3月份王某找到涉案人李某.让其冒充副院长张某,李某在明知王某诈骗的情况下仍以副院长的身份先后多次会见化某及其家人.为王某掩盖犯罪事实真相直至案发,并在第一次冒充副院长张某会见化某及其家人后收受王某现金1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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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某月,重庆市合川区的王某上街赶集,在回家路过李某的庭院时。被李某饲养的藏獒冲出咬住小腿(轻微伤),王某一时摆脱不了,情急之中用从市场买回来的镰刀朝藏獒砍击。致藏獒受伤之后.王某得以解救。十余天后,该藏獒由于伤口感染受伤不治而死亡。事后查明,藏獒伤人时,李某家无人,藏獒并不是受主人指使而袭击王某的。另外获知.该藏獒是李某花12万元从外地购回的名贵种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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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王某醉酒后无证驾驶一部轻型普通货车,从甲镇往乙镇方向行驶.行驶至乙镇某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及魏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魏某受轻伤。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向前逃选六百米后.车辆碰撞到路边的树木后侧翻,致王某及车上乘坐的岑某、张某平受伤(轻微伤)。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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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周某被于某等人打成重伤住院,周某的朋友王某、孙某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便预谋对于某实施报复,孙某派林某、郭某负责寻找于某下落。2005年1月初,王某和林某(孙某手下人员)等人在吃饭期间得知,于某此时正在庄河市金声歌厅唱歌.二人立即分别组织、联系人员前往金声歌厅欲对于某实施伤害。其中王某电话通知宋某让其组织人员前往,林桌则派郭某组织人员前往.宋某和郭某在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下分别纠集多人分乘两台车先后抵达案发现场。王某和林某乘坐一台车抵达案发现场。在等待于某出现期间,郭某及车内人员发现于某的朋友李某与一名女子(臧某)从歌厅出来打车离开,便以打听于某下落为由持械对二人所乘坐的出租车辆追逐拦截、肆意打砸,对二人随意殴打辱骂,造成徐某皮外伤(不构成轻伤)并最终导致出租车损失119元。就在此过程中,于某等人从歌厅出来时被等待在车内的宋某看到.宋立即下车用随身携带的猎枪击中于某,导致于某轻伤。等到郭某等人再次驾车回到歌厅门口时.宋某、王某及林某等人已经驾车逃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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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王某,中共党员,系某县某局领导干部,因涉嫌违纪被人举报,被当地纪委调查。王某听说被举报后,经亲友介绍,得知李某是市纪委干部,就打电话给李某,请其出面向县纪委领导打招呼说情,并表示会给李某相关费用,以便请领导吃饭或送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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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成某与邹某在老家系亲戚,在外打工时系师徒。并合租一室居住。2006年9月1日晚23时许。在租房附近的一美容店门口,成某因琐事与王某、高某等人发生争斗。打斗中成某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捅刺王某胸部和高某腹部等部位,致王某左肺及左肺静脉破裂,大失血死亡;致高某的左肾被捅破后被摘除,经法医鉴定.高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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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电影院(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王某代表本单位与某航务工程公司职工郑某洽谈由郑某以其单位的名义承租该电影院的综合商店事宜。王某提出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8万元,郑认为租金过高,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年租为人民币1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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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一天深夜,李某从某网吧出来,见一辆停在该网吧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钥匙插在车上没有取走,便想将该车弄走。由于该车与其他车辆被网吧管理人王某用铁链锁在一起,李某便向王某谎称插有钥匙的那辆车是自己的。在王某打开铁链后,李某将该车骑走。后被害人前来取车时发现车已被他人冒领,于是案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