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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1 毫秒
1.
读者答疑     
“借钱还钱期限两年”有依据吗? 2004年5月8日,我朋友因做生意急需钱,从李某处借了20万元,当时打了一张欠条,内容大概是我朋友向李某借款20万元,下面是署名和日期。我朋友至今未向李某偿还欠款,碍于朋友情面,李某也没有及时向我朋友索要。2006年8月9日,李某与我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李某提起要我朋友还20万元的事,并希望我朋友在一个月之内偿还。不料我朋友却说:“我问过律师了,这张借条已经有两年多时间,过了诉讼时效了,你没有权利要我还钱了。”果真是这样的吗?  相似文献   

2.
[案情]海清与明心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小餐馆。2001年10月,海清先后向好友吴山借款8万元。第二年,他俩用经营所得10万元购置了三室一厅的房产一套。此时,他们向吴山的借款已到还款期限,吴山上门讨要,海清及妻子明心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而拒绝返还。他俩于2002年2月份达成协议,约定三室一厅房产归明心所有,吴山的8万元债务由海清负担。2002年3月,海清起诉到法院要求与明心离婚,同年4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后吴山再次找海清还欠款,海清声称无力还款,吴山再找明心,明心则拿出协议书和法院的判决,一再申明自己不承担责任。吴山一纸诉状将海清、明心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决海清及明心共同偿还8万元债务。  相似文献   

3.
《法庭内外》2008,(5):58-59
2006年,我朋友的丈夫因建房向别人借款5万元,出具一份借条,2007年6月,朋友与她丈夫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各自所负债务由各自偿还。今年3月,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朋友及其前夫归还借款本息。朋友认为离婚时她与前夫约定夫妻各自所负的债务由各自偿还,该借款与她无关。不知我朋友与她丈夫的约定对该债权人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4.
【案情介绍】王民义系某市一电子器材公司总经理,因个人原因向好友李某借款50万元。2000年1月9日,王民义给李某出具借条一份,承诺在当年年底之前还清借款,并提供电子器材公司为其还款的保证人。电子器材公司以保证人身份在该借条上盖章确认了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5.
1案情概要2001年10月,甘肃省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陈某侵权纠纷一案中,李某声称,他在1999年12月借了陈某1000元人民币,并约定利息,后分两次还清借款,但未按约定还利息,就给对方写了一份证明后要回了借条。后来陈某拿出一张借条,上面有李某借其2000元人民币、月息20元、借期共10个月以及李某签名、盖章和保人签名等内容,要求李某如约还清借款及利息。李某对此借条提出质疑,声称借款人签名、盖章是真实的,两个保人的签名也是真实的,但没有借条上所记载的借款事实,该借条是陈某伪造的,遂以陈某侵权诉到法院。法院将该借条送到我鉴…  相似文献   

6.
新闻影像 不久前,拿到法院判决书的姜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 三年前,姜先生的好友薛先生与妻子高女士向他借了10万元钱,并出具了两人签字捺印的借条.当天,薛先生又称钱不够,再向他借了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在欠条上签字时,高先生反复叮嘱姜先生,绝对不能让妻子高女士知道他又借了3万元. 没想到,薛先生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姜先生只得将夫妻二人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薛先生后借的3万元应认定为姜先生与薛先生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而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薛先生和高女士共同偿还姜先生10万元,薛先生个人偿还姜女士3万元.  相似文献   

7.
高明 《法庭内外》2014,(6):45-45
正孟某等数百位业主于1999年至2001年之间先后与恒泰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恒泰公司开发的北京市海淀区Q小区商品房,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缴纳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并实际入住上述房屋至今。由于恒泰公司未能办理初始登记等原因,小区业主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后城建支行与恒泰公司因逾期偿还借款发生争议,法院判决恒泰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230万元及借款利息,因恒泰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城建支行向法院申请  相似文献   

8.
《法庭内外》2010,(10):57-57
法官:李某在我承包的采砂场上班十几天即溺水身亡,法院判决我应支付其亲属死亡赔偿款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当我前往法院交纳案款并要求从中扣除李某生前向我借的1万元时,法院工作人员未予准许。请问:死者生前借款能否抵扣死亡赔偿款?  相似文献   

9.
读者答疑     
借钱还钱期限两年有依据吗?编辑同志:2004年5月8日,我朋友因做生意急需钱,从李某处借了20万元,当时打了一张欠条,内容大概是我朋友向李某借款20万元,下面是署名和日期。我朋友至今未向李巢偿还欠款,碍于朋友情面,李某也没有及时向我朋友索要。2006年8月9日,李某与我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李某提起要我朋友还20万元的事,并希望我朋友在一个月之内偿还。不料我朋友却说:我问过律师了,这张借  相似文献   

10.
朱永红  张苏敏 《河北法学》2004,22(8):152-155
~~论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朱永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张苏敏$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①例如,据2003年12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2001年9月,广东省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理李某状告张某夫妇等4人借款1万 元纠纷案,原告李某持有被告张某夫妇的借条,被告辩称借条是被李某持刀威逼所写,但被告不能就此举证。经审理,莫兆军作出判决, 认为借条有效,被告应予还钱。2001年11月14日,张某夫妇在四会市法院门外喝农药自杀身亡。随后公安机关传唤李某、冯某两人, 两人承认借条系他们…  相似文献   

11.
正[基本案情]张某、李某原系夫妻关系,2009年8月13日,二人在临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2006年4月26日,张某向卢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今收到卢某现金贰佰万元整(期限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5月2日),张某。同年5月25日,张某又向卢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今借到卢某现金贰佰万元整,张某。2010年5月26日,卢某以张某、李某为被告诉至临沭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肆佰万元及利息。临沭县人民法院将应诉通知书、起诉或反诉状副  相似文献   

12.
【案情】1997年8月11日、10月30日,被告刘雨、李玲夫妇分两次向刘文借款36500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为不定期借款。2002年底刘文与刘雨、李玲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结算,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重新向刘文出具20000元借条一张,约定期一年,利率不变。2003年初,刘文死亡,其妻李真持借条向刘雨、李玲夫妻多次索要借款。但刘、李二人却以“债权人刘文已死亡,人死债烂,债务人已无义务偿还此笔借款”为由拒不偿还,虽经中间人多次调解,亦无结果。李真遂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被告向李真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  相似文献   

13.
《法治与社会》2007,(4):47-47
问:2005年5月,刘某向林某借款14000元做生意,刘某向林某出具借夸并约定借款月利率为0.2%。借款后,刘某一直没有偿还本息2006年初,经法院判决,刘某与王女士解除婚姻关系,2006年9月.林某将刘某及其前妻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林女士认为,与刘某虽然曾是夫妻,但双方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有书面约定:夫妻各自财产,目各自所有,刘先生做生意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与林女士无关,请问:婚姻关系中的债。离婚后该怎样偿还?  相似文献   

14.
案名:孙某申诉案【基本案情】2010年3月10日,李某借给苏某人民币55万元。2010年4月8日,由于苏某逾期未偿还借款,李某向A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苏某所有的B、C两套房屋。2010年4月9日,李某正式起诉苏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苏某偿还欠款5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用。2010年4月27日,在法院组织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为:于2010年6月1日前,被  相似文献   

15.
律师说法     
问:2007年,我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为股东王某(李某的亲戚)向银行借款30万元提供担保。王某未按期还款引发诉讼。法院认定担保行为无效,判决我公司在王某未能还款部分承担50%的责任。请问:既然担保行为无效。法院为何还要我公司承担责任?读者袁丽萍  相似文献   

16.
问:半年前,朱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三个月内还清,并出具了借条。随即,朱某以不便保管为由,让李某通过银行将借款存入我的账户。此后,李某将10万元存入我的账户,朱某又分三次从我账户中取走了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李某因多次向朱某催要借款未果,遂起诉要求我和  相似文献   

17.
[基本案情]李某于2002年2月向陈某借款11万元。同年4月,李某向陈某提前还款1万元。在还款的同时,李某书写了一张内容为“收到李某还款1万元”的收条,由陈某在收条上签字认可。在同年6月借款到期以后,陈某向李某催款,李某未还。过后,陈某又让其妻子黄某到李某处催款。李某对黄某  相似文献   

18.
刘南 《法庭内外》2008,(7):58-58
法官:我父亲2007年8月用他的一张刚存入不久、存期3年、金额为3万元的存单为李某作质押担保,帮李某向某商业银行借款2万元。李某并未按合同的约定在2007年底偿还全部借款。现我父亲已因肝癌病故,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急需取出父亲那笔存款偿还为他医病欠下的债务,但银行不同意,  相似文献   

19.
陈川  田桔光 《法律适用》2012,(9):114-115
【案情】2006年4月17日被告向中平与李美洁登记结婚。2009年4月10日,被告向中平在原告侯波处借款50000元,并以其个人名义向原告侯波出具了一张借条。2012年2月16日,原告侯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向中平与李美洁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20.
来 信包工头李某欠我 1 9万元水泥款 ,一直未支付。后我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 ,判决李某归还我全部水泥款 ,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判决生效后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接到申请后 ,发现李某的确没什么可供执行财产 ,就裁定中止执行。后来经我了解 ,李某承包的县城建局宿舍的工程款 1 0 6万元 ,其中1 8万元还未向李某支付。请问 :我能否申请法院直接到县城建局强制执行李某的这一到期债权 ?读者 刘某复 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 0 0条明确规定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的债务 ,但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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