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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且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核准必须追究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起诉,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我国刑法第76条依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不同的追诉期限。第78条又明确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同时,我国刑法还有时效中断与延长的详细规定。然而,1988年1月对日全国…  相似文献   

2.
林峰 《中国检察官》2021,(16):12-1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涉黑组织成员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时间决定了该宗犯罪是否产生追诉时效中断的后果。涉黑组织成员实施的个人犯罪因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产生追诉时效中断。涉黑组织成员在组织存续期间实施的具体犯罪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而产生追诉时效中断。如果涉黑组织成员在涉黑组织实际成立之后实施的具体犯罪在1997年刑法修订生效时已超过追诉期限,则不会产生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具体个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3.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犯罪追诉时效的一般原理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遗弃罪的追诉期为“经过十年”。即经过十年,法律就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遗弃罪又是一种典型的继续犯,即犯罪行为一经实施,就持续地对被害人的权利造成侵害。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相似文献   

4.
<正> 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只对若干犯罪负刑事责任;三是不满十四岁的人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四是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时不满十八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时间,是以行为的开始还是以行为的终了时来计算,认识分歧。有的认为,从开始实施到实施终了,时间很短,不涉及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但有的行为,从开始实施到实施终了有一段时间和过程,其行为又是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涉及到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如行为开始时,行为人不满十四岁或十六岁,而行为终了时则已满十四岁或十六岁,或犯罪行为开始时不满  相似文献   

5.
简析继续状态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析继续状态行为陈余山吴存根《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的追责期限,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什么是继续状态行为,继续状态行为有何特征,继续状态行为与其他状态行为有何区别,继续状态行为的形式及其处理,对这些问题,法律均未作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王某先后于1995年3月盗窃财物1000元,2000年4月盗窃财物4000元。对王某的两次盗窃行为是否处于连续状态,有不同意见。按照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不认为其盗窃行为处于连续状态,那么,王某1995年3月的盗窃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再追诉,只能认定其后一次盗窃4000元的行为,属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认为王某的两次盗窃行为处于连续状态,那么,其追诉期限应从2000年4月开…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刑法第89条、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与实施,使刑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得到更加准确、有力的贯彻执行。下面,笔者以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和…  相似文献   

8.
行政处罚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9.
<正> 所谓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竞合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对事实的认识发生错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本身不可能发生预期的犯罪结果,但行为人仍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继续犯罪,或者采取了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对这种犯罪行为如何正确定性,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犯罪中止,另一种认为是犯罪未遂。笔者认为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应一概而论,而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犯罪行为尚未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中止;如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未遂。按照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为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主客观两方面条件,即主观上的自动性和客观上的有效性。并且就客观要件而  相似文献   

10.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跨法犯”如何定性?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实施的,行为不同,时间长短各异。在新、旧法交替之际,就会出现依新法规定应当追诉的犯罪,行为开始于新法生效之前而结束于生效之后的情况,这种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跨法犯”。①这里有一个案例,就是典型的“跨法犯”:犯罪嫌疑人戴某,原系某机电汽车配件经销部的承包经营者。1995年1月,戴某以某物资经销部名义与其承包的经销部签订联销协议,由其个人开展汽配、五金等销售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戴结识了本市专门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  相似文献   

11.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实施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并且仍在追诉期内的行为是否适用,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否则不具有溯及力。我国97刑法第12条是关于溯及力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条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上述条文的规定,对97刑法生…  相似文献   

12.
法言法语     
《中国卫生法制》2010,(1):19-19
行政处罚时效 行政处罚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目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13.
一、关于继续犯的概念和体系定位继续犯在理论上也称为持续犯、永续犯。虽然理论上对继续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但我国学者多从狭义上理解继续犯。① 目前对继续犯的概念 ,表述多有不同 ,代表性的主要有 :一是认为 ,“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②二是认为 ,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 ,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③ 三是认为 ,“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④ 四是认为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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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适用刑法溯及力的规定白山云我国新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这一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和探讨的问题。一、如何掌握“不认为是犯罪新刑法生效后,对新刑法生效前的行为,只要新刑法和原刑法(包括单行刑事法律及附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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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总则在从正面规定对何种犯罪人可以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的同时,还从反面规定了对什么人不能适用死刑,即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由于它是从犯罪对象的角度排除死刑的适用,所以笔者称之为死刑适用的对象标准;又因为它是排除或阻却死刑对犯罪适用的条件,因此又有人称之为死刑适用的消极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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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怀军 《法学杂志》2005,26(2):50-52
对于少数民族认为没有社会危害性,而《刑法》认为有社会危害性的风俗习惯,民族特别刑法一般不能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如果《刑法》认为有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应当规定为犯罪行为。对于少数民族认为有社会危害性,而《刑法》认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风俗习惯,民族特别刑法可以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必须十分谨慎。民族特别刑法必须剔除《刑法》中本民族完全不能适用的犯罪,通过变更罪状和法定刑的方式变通本民族不能完全适用的犯罪。刑法的变通或补充权应归属于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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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隔时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隔时犯是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所谓隔时犯是指犯罪行为与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犯罪结果发生于不同时间的犯罪。因隔时犯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时间间隔的特征,故隔时犯与即成犯是相互区别的犯罪形态。隔时犯存在于大部分犯罪中,只不过存在于各类犯罪中的程度不同而已;而其犯罪时间则确定在危害行为实行完毕之时。有关隔时犯的追诉时效起算标准,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即隔时犯的追诉时效应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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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上海“力拓案”的出现对于现阶段我国惩治涉外商业腐败犯罪活动来讲不得不说是一个警示:涉外企业涉嫌商业腐败犯罪是否成立单位犯罪,我国刑法对此似乎无能为力.我国未来的刑法立法应该予以注意;在罪名适用和选择上,司法机关不应该模棱两可,应该作出具有强劲警示力和富有时代责任的司法认定:我国刑法中的资格刑设置应该扩大,对于商业腐败犯罪行为尤其是涉外商业腐败犯罪中自然人犯罪主体应该增加“从业中止、禁止”的刑法规制;在具体惩治这类犯罪的司法执法方面.应该采用“从上而下、统一协调”的新方式。  相似文献   

19.
结果犯的概念及其既遂形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刑法增加了许多新的罪名,其中多数属于结果犯,加强对结果犯的研究对理解和适用新刑法具有重要意义。应该从犯罪既遂的角度理解结果犯这一概念,并且根据犯罪构成以及犯罪既遂的特点不同,把结果犯分为普通构成的结果犯和特殊构成的结果犯。针对不同类型的结果犯和犯罪行为自身的特点,作者对新刑法规定的结果犯的既遂形态进行了普遍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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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这一条款是关于新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新刑法生效前的行为,原则上按当时的刑事法律定罪处罚,只有当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处刑比原刑法轻的,才适用新刑法。这一规定,看起来简单明了,容易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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