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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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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刑事诉讼法》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特别程序之一进行了规定,明确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纳入刑事诉讼领域,是刑事立法上的一大创举,对解决目前我国在强制医疗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强制医疗现行立法的规定及其不足进行分析,探讨如何使之完善,以期该程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某种意义上讲,确认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或实施危害行为时  相似文献   

3.
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是现代法治社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一项必要措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一方面体现了对精神病人人权的保障,另一方面降低了精神病人对其他公民再伤害的可能性,有利于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略显粗陋,操作性不强。因此,亟需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相似文献   

4.
在审理案件中,对于涉及法律问题又怀疑患有某种精神疾病的人,为明确其精神状态与法律的关系而进行的精神状态检查、分析、判断和评定的程序,称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根据对象及在法律中的不同地位,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具体任务的不同,它又可分为责任能力鉴定、行为能力鉴定、受审能力鉴定、服刑能力鉴定、作证能力鉴定及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等等。现仅就如何搞好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谈谈几点体会。一、要严格掌握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已阐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正所谓刑事证据双向开示制度,是指控方和辩方依照一定的程序与规则,将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展示给对方,以避免出现庭审时证据突袭的情况,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在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此前,《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控方向辩方单方面开示,而辩方无此义务。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虽有所突破,作出了辩方向控方开示证据的规定,但仅限于"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才向控方开示,难以适应刑事诉讼的变化。  相似文献   

6.
王嘉 《中国人大》2013,(15):6-6
最近一个月里,深圳、北京、四川等地发生多起精神病患者持刀伤人事件,造成数名无辜人员伤亡,痛心之余更应反思。根据我国刑法,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对其造成的危害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不幸的精神病患者必要的保护。但是,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约有1600万,专家认为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明显较高,如果任由精神病患  相似文献   

7.
精神病人犯罪后处置不当很容易造成精神病人反复作案和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处置不当源于法律上的"空白"、强制医疗措施未能得到落实和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应当完善相关法律,强化政府职能,落实强制医疗,借鉴其他国家和我国港澳地区的做法,对犯罪的精神病人由法院裁决其是否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实施的,符合社会正义,因而它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通常被称之为正当防卫权。在现代法治社会,刑罚权由国家行使,原则上是不允许个人以实力来处置违法犯罪者的。但是,为何允许在紧急情况下由个人对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9.
在精神病人暴力伤人案件频发的情况下,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门规定了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解决了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不仅保护了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对精神病人本人的保护。但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规定较为简要,同时缺少相关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了保证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顺利有效执行,人民检察院的依法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李娜玲 《理论月刊》2010,(2):114-116
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由于缺乏相关的程序保障,致使长期以来,该措施在运行机制中具有严重的行政化倾向。因此,有必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强制医疗程序,这是社会保障自身安全的要求,是国家维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体现,也是社会走向法制文明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1.
一个自强不息的民族,需要弘扬一种什么精神﹖一个崭新的时代,需要造就什么样的英雄﹖当今中国制定的统一完备的新刑法典为正当防卫行为确定了法律保障。面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致不法侵害人死伤,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早在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设立正当防卫制度实施十几年来,为鼓励广大公民敢于…  相似文献   

12.
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刑事案件中如何确认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缺失相关制度规范。刑事责任能力的确认直接影响刑事案件中触法精神病人的刑事处遇。应当规范我国的司法精神鉴定程序,设立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确认程序,并将二者整合,构建我国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确认制度。  相似文献   

13.
敲诈勒索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的行为人为一般犯罪的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的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  相似文献   

14.
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该司法解释针对实际工作中多人特别是上下级共同实施犯罪时,违法决定的负责人往往以仅负有间接的领导责任为自己开脱罪责,或者以经集体研究为托辞推诿责任,最后在实践中只追究了具体执行人员的刑事责任这种"抓小放大"的情况,特别在第五条中规定:"国家机关负责人员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强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构成  相似文献   

15.
警察防卫     
一、“警察防卫”与公民正当防卫的异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款授予了全体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 1980年8月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198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施行的《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两规定”),在重申了《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咨询台     
《中国保安》杂志社:我是一名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保安员,现在一家属院执勤,因经验不足,很怕处理不好一些突发事件,特来信咨询一下:假如在我的执勤范围内有人行窃,发现后在抓捕过程中,对方持有凶器,如果无意中重伤行窃者是否违法?读者张飞龙张飞龙同志: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已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但是应当减轻或者…  相似文献   

17.
唐兢 《人权》2012,(4):46-49
公安监所,是指公安机关管辖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违法人员和肇事肇祸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警戒看管、执行刑罚、治安处罚、教育、特定疾病治疗、心理及行为矫正的监管场所。我国公安监所主要类型包括看守所、拘役所、  相似文献   

18.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列入特别程序之中,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该程序目前还存在着程序启动主体单一化、适用对象范围过窄、执行机关不明确、费用的承担主体模糊以及救济方法不科学等一系列不足之处,亟需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和措施,以增强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该程序的设置目的。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驾校强制培训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京市民小苏因为申领驾照必须经过驾校培训这一规定而将南京市车管所诉诸法院的新闻引起了作者的思考。据统计,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采用了"驾校强制培训制度"这一模式,但这一制度涉嫌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中关于"不得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不得组织考前培训"等规定。从兼具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角度出发,改变或者撤销"驾校强制培训制度"是解决此问题的唯一出路。  相似文献   

2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与冻结存款、汇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无权运用,运用最多的就是扣押。《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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