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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面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立法、市场准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需构建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规避机制。既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又要构筑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征信制度,创建互联网监管与行业自律准则,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水平。  相似文献   

2.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呈现出独有特点,尤其在金融信息方面,互联网金融有严格的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要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为营造健康的互联网金融信息生态,应健全互联网金融信息生态法律机制、评级机制、安全机制和监管机制,利用这些机制确保完成对互联网金融信息生态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当前,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它所蕴含的技术风险、非法集资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因此,关于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一、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与存在问题(一)互联网金融发展基本情况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受到各方的普遍关注,发展势头强劲。面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监管部门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建设,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培育健康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与社会民生。  相似文献   

5.
公司金融中介行为形成机制与次贷危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传统金融中介能够消除缔约前的信息不确定,却无法应对缔约后的信息不确定.公司金融中介则提供一种甄别缔约后商品质量及买者破产风险信息的内在机制,其行为是"商誉"的信号显示,即生产高质量商品的公司会提供更多公司金融中介行为,生产低质量商品的公司可能不会提供公司金融中介行为,这一商品质量内在甄别机制,有助于消解缔约后因投机行为问题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然而因公司金融中介行为缺乏对买方监督和约束的机制,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本身又隐含了风险.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很可能出现公司金融中介危机导致的实体经济危机,而时金融市场不发达国家影响相对较小.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金融不良校园贷给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良好价值观的树立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不良校园贷的产生与蔓延和大学生消费观念的嬗变、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的异化以及高等学校校园治理弱化等因素密不可分。治理大学生不良校园贷,应当通过健全防范不良校园贷的教育体系、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体系、完善研判不良校园贷的预警机制等方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价值观。  相似文献   

7.
当下的农村民间金融法律秩序昭示着社会秩序的高级形态和基本走向,旨在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延续,保障农村民间金融的正常运行。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存在制度缺位、风险防范机制缺乏、价值取向滞后等问题。构建理性的农村民间金融法律秩序十分必要,具体路径包括:国家法对农村民间金融的认可与规制;农村民间金融与"软法"之天然契合;农村民间金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之健全;农村民间金融市场之培育。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金融科技关注度、金融科技公司数量以及金融科技政策支持力度三个维度综合衡量各个省份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并利用2011-2021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探讨金融科技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金融科技具备信息效应、创新效应和治理效应,可以通过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创新投入与产出以及财务稳定性提升股票流动性。其中,金融科技的治理效应和创新效应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分析发现,金融科技在非国有企业以及高科技企业中显示出更为显著的股票流动性提升作用。因此,应积极利用金融科技打造信息透明的资本市场环境,加快信息流动和获取;推进金融科技在公司创新领域的应用,增强公司创新能力;发挥金融科技的财务风险预警作用,提高公司财务稳定性。  相似文献   

9.
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基层金融运行中面临的困境:经济运行处于低效状态;货币政策传导效应滞缓;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不良金融资产占用多;金融机构普遍经营亏损。提出了金融运行走出困境的对策: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消费政策,建立经济金融协调运行的有效机制,提高经济金融运行质量;标本兼治、防化金融风险,创建金融安全区;完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提高资金投入产业效应;健全金融市场融资管理机制,保证货币政策高效运作;开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扶植金融运行新亮点。  相似文献   

10.
刘丽群  仇玲 《前沿》2013,(6):8-10
信息共享的互联网时代挑战传统的风险沟通机制,传播互动在风险沟通中的作用日益关键。本文以政府作为风险沟通机制的核心,分析了其在风险沟通中的缺失,提出从传播互动的视角进行风险沟通机制的完善,提供及时、有效和准确的信息,善用巧用传播渠道和意见领袖,并健全风险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风险管理的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民主参与权。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和金融业的深度融合,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贷、大数据金融等形式。为防范信息不对称及相关机制不完善带来的风险,需要强化互联网金融法制建设,强化行业规范体系及个人征信体系建设,防止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泡沫化。  相似文献   

12.
<正>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其典型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基金理财、保险销售、电商小贷等。积极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是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功能、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金融业整体实力的有力举措。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在某些领域已实现了初步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支持政策不明确、产业布局不合理,金融监管  相似文献   

13.
金融风险除了我们正在研究的由市场不确定性引发的金融市场风险,由各种制度包括国家宏观经济制度不健全引发的金融制度风险,由金融主体经营不善引发的金融经营风险以外,还存在由于伦理道德问题引发的金融道德风险。金融道德风险是资金融通活动中由于败德行为使金融资产...  相似文献   

14.
代表微博     
《上海人大月刊》2015,(4):29-30
全国人大代表许罗德:要通过上海自贸区建设,推动上海金融中心建设。金融的改革创新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两者是联动关系。要突出"四个加快",即加快发展上海离岸金融市场,加强离岸金融和在岸金融的融合发展;加快打造金融市场人民币上海价格;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深度创新;加快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机制和信息服务机制。  相似文献   

15.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无媒介、跨地域、打破空间限制、突破机制瓶颈的资本融通精神,在中国金融市场上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控制P2P网贷风险需要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对投资者进行理性融资习惯的教育,加强行业自律,逐步建立网贷金融征信评价制度;同时加快建立第三方支付实时监控制度,从根本上杜绝网络诈骗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金融是当今网络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顺应各方需要,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不可抗拒的发展趋势。但是,互联网金融也存在金融风险,如果缺乏有效监管,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成金融危机。因此,在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如火如荼阶段,必须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规避其对金融安全的冲击,重新界定互联网金融机构法律地位、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融合形成的新产业与新业态,是共享经济的重要创新实践,目前P2P网络借贷是其主要形态。互联网金融有助于创新金融产品、提升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金融运营去中介化、推动PPP模式的广泛应用等,但由于监管缺失及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近年来我国P2P网络借贷问题频发,互联网金融遭遇发展障碍。针对上述问题,应通过制定完整的借贷规则、细化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促进和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8.
在金融发展成整体态势下,为获得更多利用来源,一些不正当金融竞争开始出现,扰乱了金融市场,给金融体系安全、公平竞争、诚信带来风险,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巨大威胁。加强对金融机构管控,通过堵塞监管漏洞、实施穿透式管理和对金融产品干预,能有效化解互联网金融三大风险。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中国模式与金融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联姻,诸多商业模式变革和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推动了金融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深刻变化,催生了众多互联网金融的新业态。从业务功能角度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可分为四大类:支付平台型、融资平台型、理财平台型和服务平台型。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应采取一种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辩证地看待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在充分肯定其带给我们生活的便捷、效率的提高等积极效应的同时,注意识别和防范其蕴含的各种风险,加强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0.
金融消费者应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机构投资者。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现有消费者保护组织体系不专业;金融经营者信息披露不充分。应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体系,并强化金融产品经营者的说明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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