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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经济案件的调解书,是否可以在受送达人下落不阴或采用民事诉讼法第5章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公告送达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调解书不宜公告送达,理由是:一、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制作的,因此它与判决书、传票等强制性、指令性的法律文书不同;民诉法第102条明确规定了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翻悔的,人民法院应进行审判,不应久调不决。这就说明了调解书的生效必须以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书为前提。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书有时是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同时送达,这样,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均知道生效时间。但大多数情况是分先后送达,特别是当事人众多的案件。有时先收调解书和后收调解书的相隔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时间。按上述法律规定,必须等最后一个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才生效,那么,先收调解书的一个甚至几个当事人怎么能知道最后一个当事人是何时签收调解书的?而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又是很重要  相似文献   

3.
用调解书的方式解决纠纷,终结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大部份都是调解解决的。根据民诉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人民法院制作的这种调解书究竟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呢?我认为有以下一些: 一、当事人双方不能就同一案件再次提起诉讼。因为诉讼双方所争执的纠纷已由人  相似文献   

4.
在我们审判实践中遇到这样一则案例:教师高某(女)诉干部李某(男)离婚一案。高某与李某异地生活,根据我国《民事事诉讼法》(试行)第20条地城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人李某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受理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付给子女抚养费500元,调解达成协议后,原审法院将调解书直接送达给李某,李某接到调解书后,随即给高某寄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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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2000]46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告一方要求增加赔偿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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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在许多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调解书的结尾部分都注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认为这样写法严格说来是不够确切的,应改为“本调解书送达后,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因为调解书与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不同的。调解书是在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接到调解书之前可以翻悔,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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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民事调解是人民法院通过每一个人民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实施法律的一种形式,民事调解书就是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时,在查明事  相似文献   

8.
重视调解,一直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的社会主义特色。民事诉讼法子1991年4月9日颁布实施,我院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执行的同时,通过总结审判实践,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调解原则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运用,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和质量。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不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关于着重调解原则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翻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判,不应久调不决”的规定有片面的理解,表现在办案中一味地追求调解结案,几乎形  相似文献   

9.
《人民司法》编辑部: 当事人不服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发现一、二审法院判决确有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提审,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提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所制作的调解书经送达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一、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可视为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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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编辑部: 最近,我院对全地区各县一九八一年度办结的刑事案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几个县部分自诉案件审结后,制作并发给了当事人“××县人民法院刑事调解书”。对此有不同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有的同志认为,经法院调解,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后,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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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调解是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职权。具体来说: (1)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与诉讼外调解不同。一是诉讼外的调解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不具有诉讼性质。而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的制度;二是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活动,由法官主持,是人民法院审理活动和当事人活动的结合;三是法院调解协议,经法院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调解必须依法进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定形式,经法定程序才能生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中,对于原告主张权利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案件,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能否据此向双方当事人制发调解书,对此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按照这一规定,既然是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制发调解书。第二种认为,虽然原告主张权利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因被告同意履行义务而诉讼时效已经中断,应重新开始计算,故可由人民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制发调解书。第三种认为,只要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尽管当事人是自愿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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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 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任何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时,调解书都不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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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末尾,都署有“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字样,我认为这样写并不确切。调解书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虽基本相同,但严格讲,还是有所区别的。 第一,调解书与判决书性质不同。调解书是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自愿协商的结果,是人民法院认可的;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案件作出的裁决。第二,调解书与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一审判决书则需等十五日法定上诉期限过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调解书在送达当事人之  相似文献   

15.
司法信箱     
编辑同志: 在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被害人伤势经治疗后已痊愈,经调解后自愿达成协议。调解后该下达什么性质的法律文书?如果下发调解书,似乎又是一种纯民事性的调解,不应由刑庭下发。究应采用何种作法?请予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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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今年一至五月调解离婚的三十九起案件中,有两起原告(均系女方)在先接到调解书后即与他人结婚,而被告对已达成的离婚协议翻悔,拒收调解书。一般情况一方翻悔法院应当进行审判。但一方已与他人结婚,就先要解决结婚一方婚姻无效的问题。这使我们的工作很被动。如杨××(女)诉彭××离婚案,今年二月调解离婚达成协议后,杨××先到法庭领走了调解书,几天后便与他人领取了结婚证。当法庭将调解书邮寄送达彭××时,彭拒收,调解离婚无效。我们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宣布杨××与他人结婚无效,收回了结婚证。可是杨××却不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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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有的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在判决或调解的具体内容之后写有“以上各项,自本判决(调解)书生效后××日内执行完毕”,或“以上各项,自本判决(调解)书送达后××日内执行完毕”。我认为应该  相似文献   

18.
台湾著作权争议调解办法刘泽华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和49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但是《著作权法》在这里只原则性地规定著作权争议可以调解,而对著作权争...  相似文献   

19.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经济合同案件的有效方法,更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在调解中,审判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促使绝大多数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了纠纷,效果往往很好。人民法院在制作调解书中,总要写上“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审理后制作的法律文书;二是双方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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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编辑同志: 看了你刊研究组对赵敏同志关于《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应下达什么性质的法律文书》的答复(见《人民司法》1986年11期)后,很受启发,认为法院调处的刑事自诉案件,是应该制作调解书的。但这种调解书的性质是刑事的还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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