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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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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何方当事人应受到不利的裁判,这是法院在审判中所遭遇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状态。但是,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许多法官对待这种状态的出现不能作出正确的理解与解读。对事实真伪不明状态作出正确的界定,并且在此基础上研究、探讨导致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原因与前提条件,将有助于掌握这种现象的规律性,从理性的角度引导法官对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判。  相似文献   

2.
田庚 《时代法学》2013,(5):73-78
历史的不可回复性、案件证据的证明相对性以及法官认识能力的有限理性,决定了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客观存在。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司法规则要求法官对于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必须作出处理,但是证明责任的滥用与事实推定的失范违背了司法裁判权的运行规律。要解决该问题,需要从改良事实认定模式、谨慎适用证明责任、认真对待经验法则等方面入手,构建良性互动的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规则,让司法裁判最大限度地获取社会公众认同。  相似文献   

3.
冀宗儒  孟亮 《证据科学》2013,(3):314-324
民事案件的裁判,法官首先应当以证据作为工具,确认案件事实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资料;而在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则需运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这是法官做出判决时可供使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前者是法官在认知了案件事实后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后者是法官无法认知事实时,运用法律技术作出裁判。证明责任裁判是司法的一种无奈选择,因此,法官作出证明责任裁判时应慎之又慎。为了改变现实中对于真伪不明、证明责任和证明责任分配认识上的众多误解,在判决的表述方面,应突出证明责任裁判的特性要求。  相似文献   

4.
嵇焕飞 《山东审判》2005,21(5):107-109
在任何一个诉讼活动中,法官都面临着揭露事实真相,从而作出适当裁判的任务。然而,实践表明,要完成这一任务,并非易事。究其原因,在于案件事实毕竟是过去发生的,由于时间的不可逆转性,这一事实不可能重现,法官只能依据现有的证据对事实真相作出判断。当证据是显明、直接时,法官作出明晰的判断并不困难;但当证据不显明、不直接,从而使争议案件经多方举证时仍置悬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法官又不能以未获得确切证据为由拒绝裁判,诉讼也不可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运用某种规则来认定案件事实,这一规则就是推定。  相似文献   

5.
论诉讼上之真伪不明及其克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永泉 《法学评论》2005,23(2):26-35
就诉讼证明活动而言 ,法官对争议事实的认识可能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 ,但从审判角度来看 ,法官仍然需要对争议事实作出最终的判定 ,这既是审判权运作的本质要求 ,也是适用实体法律规范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争议事实真伪不明仅仅是法官的主观认识 ,而非运作审判权的事实判定 ;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应当是克服真伪不明的方法 ,而不是解决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 ;对真伪不明的认识状态作出最终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引规则  相似文献   

6.
郑世保 《法律科学》2010,28(3):98-105
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普遍性选择,适用事实推定追求案件事实是法官避免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能动性努力;事实推定适用的条件是适用事实推定抑或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界限;适用事实推定后,诉讼前分配好的证明责任不会发生转移,但提供证据责任将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7.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所作的否定性主张表示究竟如何看待,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判结果,尤其在发生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形下,作为举证责任分配主体的法官,其分配举证责任的思维方式往往决定着不利诉讼后果的承担者。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深入剖析和对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思维方式的探索,以求对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刘鹏 《山东审判》2007,23(2):75-79
证明责任是“民事诉讼的脊梁”,是为法官预置的裁判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理论装置和方法论,具有证成法官裁判正当性的重要功能。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证明责任理论的核心问题,其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辅助法官裁判等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是法官裁判的依据。但在审判实务中,并非所有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本文结合案例论证如何在“事实不明”案件中正确适用经验法则,并结合事实推定、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事实为根据”一直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重要原则。几乎在所有的判决书中,各级法院都会有一段“经审理查明”的表述。从判决书的表述上,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官总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判的。但现实中每一位法官都曾经遇到过查明案件事实的困难,事实上,有些案件事实是无法真正查明的,①但法官不能因为无法查清事实而不作出裁判。因此,有的时候,法官是在没有完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那么,法官是根据什么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的呢?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证明标准问题。证明标准是一个与自由心证相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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