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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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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风险投资的历史发展和投资范围  风险投资起源于美国,是私人权益资本的一部 分,二战前已经略具雏形。1946年美国研究与发展 公司(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ARD)的建立,是风险投资诞生的标志。 1957年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对数据设备公司投资7万美元(当时占数据设备公司股份的77%),14年后这些股票的市场价值高达 3. 55亿美元,比投资增长了5000倍,从此改写了风险投资的历史。传统意义上的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是创新企业,尤其是…  相似文献   

2.
一、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关联性分析 风险投资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科学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它是指对那些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并且有可能成为未来市场上本行业的主力军的企业或是对极具开发价值的产品理念进行的一种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有两个基本特性:一是高风险性,风险投资主要是支持创新的技术与产品,其经济、技术及市场等方面的风险都相当大,  相似文献   

3.
我国风险投资业的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我国发展风险投资和进行相关立法的紧迫性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 ,也称创业投资。世界经合组织1996年的一份报告将其定义为 :“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① 该投资通常向开发高新技术且促使其产业化的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资本 ,并适度参与企业管理 ,使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达到较高的成长率 ,最终通过出售企业股权而获得投资收益。高科技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 ,具有开创性、高收益的特点 ,但同时蕴含诸多不成熟、不确定因素 ,而且新生企业的信息不透明 ,使得风险投资具…  相似文献   

4.
风险投资立法建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融资活动.是指公众投资者直接或者通过风险投资机构面向有发展潜力的从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生产的中小创新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再从企业的成长中获取资本增值。 一、我国风险投资的现实定位 高新技术发展的突出特征是创新.创新意味着而对风险。营建风险投资机制,化解投资风险,促进高新科技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风险资本的“第一推动力”助推科技“第一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当前发展迅猛的信息、生物工程、计算机等产业.基本上是靠风险投资扶持的。“自1998年3月.民建中央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  相似文献   

5.
文杰 《法制与经济》2010,(2):93-94,97
目前,武汉市风险投资公司存在着风险资本的规模小、来源狭窄的问题,应鼓励和吸引机构投资者、民营企业、外资和个人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资本的募集方式上,武汉市应采取公募方式为宜。武汉市风险投资公司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可采取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方式,并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回购、收购、清算等途径退出投资。  相似文献   

6.
作为涉外律师。本人在股权融资方面经常接触到中国企业引进外国投资的案例。有时是外国投资人委托律师办理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或者投资协议的起草及完善,直至投资后的相关法律服务;有时是中国企业委托律师参与投资谈判,或者在投资前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委托律师指导企业相关人员配合尽职调查,修改投资人提交的投资协议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及委托律师提供外商投资后企业日常管理中的相关法律服务。本文立足于对中国企业在股权融资过程中的相关事务作一个总结,就算做事律师办案手记吧,以期对将面临外国投资人的中国企业家有一些提示。  相似文献   

7.
《商务与法律》2006,(1):46-46
2006年1月31日起,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1)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上市公司,可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而不必按现阶段的方式实现;  相似文献   

8.
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性、低流动性、高收益性的投资形式,它集投资、融资于一体。高风险性要求风险投资企业设立时应简单化,降低设立成本;低流动性必然使投资者产生资本迅速退出以规避风险的要求;高收益性对股东和管理者均要在企业制度上有所体现。只有满足这些要求的组织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发展要求。如前所述,传统的企业形式已经不能很好适应风险投资的发展,风险投资需要同时具备公司与普通合伙优势的新型企业形式——有限合伙。  相似文献   

9.
魏志标 《中国律师》2013,(12):53-54
股权投资基金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因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不同,区分为对创业企业投资(VC)和对较为成熟企业的投资(PE)。  相似文献   

10.
股权的查找、冻结、扣押查找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有以下途径:申请执行人提供或被执行人申报并提供出资证明书;查阅被执行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档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自然人)或到财务部门查阅其账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冻结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应同时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其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  相似文献   

11.
目前,武汉市风险投资公司存在着风险资本的规模小、来源狭窄的问题,应鼓励和吸引机构投资者、民营企业、外资和个人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资本的募集方式上,武汉市应采取公募方式为宜。武汉市风险投资公司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可采取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等投资方式,并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回购、收购、清算等途径退出投资。  相似文献   

12.
张平 《中国律师》2001,(10):60-62
风险投资中的投资方主要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和大型公司的风险投资机构,也包括投资风险企业的自然人,即“天使投资人”。为投资方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参与风险投资项目的另一类核心工作,与担任风险企业法律顾问相比,二者有不少共同的方面,但由于服务对象及所代表的利益立场不同,在法律服务内容及具体操作上均有相当大的区别。一、投资方法律顾问的基本工作原则1、从投资方的角度充分理解投资项目律师在风险投资项目中担任投资方法律顾问的前提工作就是要能从投资方的角度充分理解这一投资交易。投资方总是希望自己的律师能充分意识到一个…  相似文献   

13.
前言 国际投资的形式:我们通常将国际投资的形式分为被动性的投资,即购买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和外国直接投资形式,即外国投资者采取积极参与管理其投资的形式。国际投资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一些通常的做法是购买有形和无形资产;收购公司和购买公司股票;收购或建立合夥制企业;以合营或独资方式组建新的运作公司;取得合同权益和特许协议。  相似文献   

14.
风险投资是实现资本市场与技术市场结合的重要机制,是促进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推动科学技术向实际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实现形式,因其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增长潜力的投资特点,使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随着时代的变迁,风险投资( Venture Capital) 1的内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全美风险投资协会将风险投资表述为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而根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 OECD)对风险投资定义,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  相似文献   

15.
刘杰 《法制与社会》2013,(36):105-107
近些年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案例逐年增多,相关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为了避免实务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文章以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为例探讨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以及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文章从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交易后注意事项等角度阐述股权投资风险与防范。文章从实务角度出发论述了股权投资常见的问题,希望能对投资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朱少平 《法人》2004,(2):118-119
风险投资的功利性决定其完成投资任务后,连同资本和获利一并退出,但这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并非是一场噩梦  相似文献   

17.
国有股股权的主体阎新建一、国有股和国有股股权。国有股是指以国有资产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它包括国家股和国有企业法人股。二者的分界线在于,以国有资产对股份制企业的投资是否是经国家授权专门从事管理职能或投资职能的部门、机构的投资。如是,则为国家股;...  相似文献   

18.
一、红筹时代:两头在外的外资PE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PE)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向未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一类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19.
《法学》1986,(10)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商业风险亏损之事在所难免。合资双方也会发生纠纷,且投资者来自国外,世界激烈竞争中常有不测以致破产。因此,合营企业投资一方转让其股权导致一方主体变更的事便不可避免。如何处理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对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企业避免风险,摆脱困境。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一、股权的概念股权是指投资者(即股东)在中外合营企业中因所投资而对该企业享有的财产所有和  相似文献   

20.
《商务与法律》2005,(1):39-39
印尼和新加坡于2005年1月16日签署了一项投资保障协议,这项协议将制定投资规范并提供保护,以求增强投资者信心。这项协议的关键条款是两国相互给予对方的投资最惠国待遇。协议也阐明,如果一方的企业国营化,则有关企业可以给另一方可自由转换和可转移的补偿。如果双方不能解决纠纷,则可以提交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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