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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预审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环节.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明确了预审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地位.但由于诉讼模式、侦查模式的缺陷,预审制度的价值实现受到很大限制,在我国的"行政治罪"侦查模式之下侦审分设和侦审合并并无太大的差异,要实现以预审制度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的立法意图必须改变我国的侦查模式.  相似文献   

2.
论侦审一体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审一体化是对侦审体制的重要变革。自公安部提出实行侦审一体化以来,公安学界对此争论不休。本文通过对中外预审制度的比较,提出侦审一体化符合刑事诉讼的规律,符合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的观点。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预审制度是中国国情的产物,与西方国家的预审制度毫无共同之处,也不是对前苏联预审制度的全盘抄袭。西方国家的侦查体制中不包含预审内容,其预审制度是审判制度的一部分,因此不存在侦审一体化的问题。我国实行侦审一体化的根本原因是刑侦、预审相对独立的侦查体制存在着影响办案效率的诸多问题。侦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但侦审一体化的模式不应该是单一的,而应允许多种模式并存。  相似文献   

4.
1997年"侦审合一"改革,使得在我国具有60余年历史的预审机构及制度的实际消亡是不争的事实。在改革是否有悖立法宗旨等的巨大争议中,侦审合一改革已历时十年。侦审改革使我们对预审学的理论研究及其学术研究跟着行政命令走的学术现象进行反思。"预审"的出现是人类法律制度史上的一个进步,在我国重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关键时刻,山东高密"预审法官"试验和学者谏言值得关注。当前,公安学和预审学界应当深入研究我国预审制度的重构这一重大话题。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我国的预审工作附着大量的侦查职能,造成了不必要的警力及财力的浪费,而预审权力由公安机关独立行使,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预审的监督、制约职能.因而,应实行侦审合一,预审不应当再承担侦查职能,预审权力也不应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应由一中立的,不承担追诉职能的司法机构行使预审权,对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的司法审查与监督.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我国的预审工作附着大量的侦查职能,造成了不必要的警力及财力的浪费,而预审权力由公安机关独立行使,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预审的监督、制约职能。因而,应实行侦审合一,预审不应当再承担侦查职能,预审权力也不应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应由一中立的,不承担追诉职能的司法机构行使预审权,对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的司法审查与监督。  相似文献   

7.
从什么角度来考察和认识我国的侦审体制改革是一个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以侦审体制的设计必须以国家制度和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诉讼目标为依归为理论视域,对我国不同历史条件下预审的职能与体制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8.
强化侦查权制约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公安机关的侦审一体化改革削弱了侦查权内部控制的力度,疏离了内外制约力量的配合,使侦查监督制度面临更沉重的压力。而审核式预审机制在实践中的兴起启示我们,预审作为我国侦查权内部制约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司法监督制约模式短期内难以实现的前提下,与检察院侦查监督制度进行"内外结合",是完善我国侦查权力控制机制的较好进路之一。  相似文献   

9.
强化侦查权制约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公安机关的侦审一体化改革削弱了侦查权内部控制的力度,疏离了内外制约力量的配合,使侦查监督制度面临更沉重的压力。而审核式预审机制在实践中的兴起启示我们,预审作为我国侦查权内部制约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司法监督制约模式短期内难以实现的前提下,与检察院侦查监督制度进行"内外结合",是完善我国侦查权力控制机制的较好进路之一。  相似文献   

10.
侦审合一在我国推行十余年来虽取得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现实中仍然暴露出不少问题。在当前预审业务相关机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的形势下,既要从长远的角度展望我国预审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又要立足现实对我国现阶段的预审进行理性定性,以寻求预审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的契合点,促进预审程序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推进我国预审制度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1.
询问初查对象与讯问犯罪嫌疑人有所区别.具体体现在是否具有强制性、适用的程序规则以及被调查人的身份和权利。部分检察机关通过询问初查对象即获取了被调查人的口供,并存在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自由的现象,其询问活动也没有按照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进行。为了询问而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自由超过二十四小时属于非法羁押,通过初查询问规避法律限制性规定,则会架空《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讯问的规制。应当明确侦查机关可以传唤初查对象到案接受询问,但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询问初查对象所获材料不能作为被告人供述使用.如果询问初查对象过程中存在应当排除所获供述的非法取供行为.侦查机关之后讯问所获得的口供也应当排除。  相似文献   

12.
讯问是刑事案件侦查中常用的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直接对抗的侦查措施,加强讯问中的人权保障是侦查讯问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完善侦查讯问制度应当加强对讯问主体权力运行的监督控制;完善讯问对象的权利保障机制;明确和规范讯问的基本程序;建立侦查讯问的规则体系;完善好若干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3.
1997年侦审体制改革后,预审制度规则体系出现重大调整伴随预审名称、组织、工作程序、具体职能的变化,预审运行机制也发生了显著改变:预审原来承担的大部分侦查职责被归还于侦查人员,而以审查、核实侦查案卷证据、批准、决定报请逮捕、移送起诉为主要内容。但在目前行政化的侦查体制框架下,预审权力位于阶梯式权力结构的基层,预审程序也更加封闭,甚至被法制部门的行政性审批所同化作为一种内部监督机制,现行预审与现代预审制度着重防范、控制强大的侦查权过于自由裁量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而这是我国预审制度完成现代化转型必须面对和克服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抽样案卷所反映出的侦查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前后取证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讯问的过程与结果对于侦查的推进具有重要的线索功能。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初、被羁押之前这一阶段的讯问频率与时间长度都能够反映出这一阶段上讯问之于侦查的重要意义。而对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的讯问所具有的侦查线索功能则显得较弱,特别是其被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之内的讯问更多的只具有一种程序意义上的功能。  相似文献   

15.
调查询问工作贯穿于侦查破案的始终,是公开侦查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侦查思维运用到调查询问侦查措施中,有助于快速发现侦查线索,缩小侦查范围,澄清犯罪嫌疑或认定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16.
当前侦查讯问存在的困境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侦查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刑事案件侦查对侦查讯问过度倚重的现象,这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工作应当在过程与结果双重价值下运行的要旨相背,导致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出现心理偏激和行为失范,更是案件"诉不出去"的重要原因。侦查人员应当确立"审讯的功夫应在审讯之外"的基本观念,才能充分释放侦查讯问的法治效能。  相似文献   

17.
对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进行构建与完善,应借鉴法治国家的成熟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社会治安和刑事司法的现状,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维持一种平衡。在程序结构上要设立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在诉讼理念上要确立并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完善现有侦查讯问的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告知、步骤、手段等法律规定,加强对侦查讯问活动的监督,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建立侦押分离制度、审讯主体与犯罪嫌疑人隔离制度以及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侦查讯问工作中,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总是千方百计地掩盖事实真相。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促使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就使用讯问谋略。然而,如果在使用讯问谋略时不认真把握讯问谋略的度,就会滑八非法讯问的边缘。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在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的精神基础上,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原则。  相似文献   

19.
侦讯活动的实质是侦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的复杂的心理与智力较量。要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把握主动权,侦讯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和利用影响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因素。在侦查实践中,案件背景因素、参与讯问活动的侦讯人员、侦讯场所、侦讯气氛、侦讯时间等环境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既能产生积极的作用,致其如实交待,但如果利用不好,又易造成其产生拒供心理。所以,侦讯人员应当准确把握并有效利用这些因素来提高侦讯成功机率  相似文献   

20.
博弈论在侦查讯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对于变幻莫测的侦查讯问而言,博弈论却不是万能的。面对种种复杂突变的情形,侦查人员既要利用各种讯问技巧和信息优势成为博弈中的优势者,又不能对讯问和口供有着过高的依赖。尤其在遇到讯问瓶颈时,侦查员不能过于急躁而违法审讯,也不能因为障碍而过早放弃,证据是全方位的,只有从各个方向和角度进行突破并获得各种证据(尤其是物证)才是刑事侦查破案的至上良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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