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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犯商业秘密罪初探张宇润,杨勇“商业秘密” ̄①在我国法律上首次表述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②商业秘密是权利人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资金得来的,对其拥有人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经...  相似文献   

2.
王建梅  孙巍 《山东审判》2005,21(4):106-108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法第10条规定了四种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侵犯权利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权利人对以上行为均可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所存在的隐蔽性,具体诉讼中就存在一些权利人难以举证的情况。下面我们就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权利人举证责任分配的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及诉讼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到底什么是商业秘密?对此众说纷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款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都对商业秘密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我国,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简言之,我国的商业秘密就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的技术信息是指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而经营信息是指经营决策、客户名单等。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就是指行为人没有经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同意,实施了侵犯权利人商业…  相似文献   

4.
浅谈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商业秘密是较为通用的法律术语 ,目前国际上对商业秘密还没有统一的定义。 1 993年 1 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作出了法律定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从这些规定中可以归纳出商业秘密的诸多法律特点。一、商业秘密的特征(一 )秘密性秘密性是不为公众所知悉 ,这是商业秘密最基本的特征。商业秘密主要以其秘密状态来维护其价值。商业秘密一旦被公开 ,其固有的价值就会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2 因此商业秘密持有人必须…  相似文献   

5.
商业秘密与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中,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中,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包括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将商业秘密确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此后,国家工商管理局又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  相似文献   

6.
试论商业秘密权及其法律特征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郭世栈 《知识产权》2001,11(3):27-31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新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刑事犯罪。这就从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上确立了一项权利——商业秘密权。  相似文献   

7.
作为法律术语的商业秘密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民事诉讼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概念、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种类及法律责任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关于商业秘密的概念,目前国际上尚未有一个统一而权威的解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技术信息。是指人们通过研究得出的在工商经营活动中具有应用价值的技术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知识等;2.经营信息。指一切与企业营销活…  相似文献   

8.
商业秘密及其刑法保护陈立我国立法部门于1993年9月2日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对商业秘密这个概念作了界定,即“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而易见,我国法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容...  相似文献   

9.
一、人才流动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 ,劳动力资源由原来的计划分配转向市场配置 ,人才流动十分活跃。一些职工频频跳槽 ,这些职工掌握着原单位的商业秘密 ,出于利益驱动 ,或者对原单位不负责任、无所谓的态度 ,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毫无保留地泄露给对方 ,以换取个人利益。而企业随着自主经营权的进一步扩大 ,也热衷于高薪利诱挖人才 ,认为“买技术不如偷资料 ,偷资料不如挖人才 ,人才到手样样有”。这些都加剧了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流失。从目前的现状来看 ,国有高科技企业由于分配机制的约束 ,一些人才不安于…  相似文献   

10.
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的反思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一、商业秘密具体界定的完善 国际上把商业秘密作为财产性信息,给予等同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我国《刑法》也将商业秘密定性为知识产权。此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将商业秘密界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使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管理信息。”该定义基本包含了国际通行标准的要素。但仍显抽象,缺乏具体操作性。象“不为公众所知”的衡量标准及商业秘密是否也应具备新颖性等,法律皆不明确,因而对于商业秘密组成部分的内涵需要进一步明确。理论界对此有三要件说(秘密性、价值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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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王朝东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般认为,商业是指商品交换与实现商品交换有...  相似文献   

12.
何谓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在TRIPS协议中定义为“未被披露过的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则被规范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主管行政机关是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41号  相似文献   

13.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愈来愈为人们所重视。例如,世界驰名的“可口可乐”饮料,其产品配方多年来一直被可口可乐公司严格保密,迄今外界无人知晓。“可口可乐”在世界市场上的巨大商业成功,恐怕与其配方的保密是分不开的。那么,何谓“商业秘密”呢?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可见,商业秘密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秘密性,即该信息必须是非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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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窗     
国家工商局规定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严格禁业侵犯商业标密行为。禁止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税官;(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并摄的单位和个人江及合同约定负着违反政佣人贝宁西业科带的要忘,披挂、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想摄的权利人的商业科格;(回)极调人的职H违反合同约定惑着镇反权利人保守商业很田的模求,按氰、使用惑着允许做人使用其所垠密的坎坷人的商业…  相似文献   

15.
论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诉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秘密,也称未暴露的信息,它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1〕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掌握先进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成为市场主体获得最大利益的首选目标。因此,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情况屡有发生,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司法救济的案件也不断增加。但由于我国相关的立法较为滞后,对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以致于商业秘密侵权案在民事诉讼中存在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拟从分析目前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案在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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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制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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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胜 《经济与法》2003,(10):13-14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盗窃、利诱、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相似文献   

18.
新修订的刑法典的219条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这对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但纵观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笔者认为在立法方面仍有待完善,在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 根据我国新《刑法》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有如下四个方面: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两种。自然人指知悉商业秘密的…  相似文献   

19.
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们与世界融合步伐的加快,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引人注意,而只有看好自己的“饭碗”才有发展的余地。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正因为商业秘密是企业立足市场不被竞争对手轻易击败的“杀手锏”,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而人们通常把商业秘密称作“企业生命线”。  相似文献   

20.
在快速发展、竞争激烈的高科技信息时代,商业秘密的窃取或潜在的窃取(potentialtheft)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雇员比任何时候更可能占有专业秘密、专有信息,并且更频繁地更换工作,而“跳槽”雇员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在给新雇主带来竞争筹码的同时,前雇主则面临着巨大的商业威胁。因此,劳动(雇佣)关系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成为立法关注的焦点。一、问题的提出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1,主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法保护,例如《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加拿大统一商业秘密法》、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我国《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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