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百家     
正王爱文:克服为官不为应勇于担当随着"四风"整治的深入,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普遍欢迎。与此同时,一些党员干部感到"为官不易",思想滑入另一个极端,不敢担当,躲事怕事,为官不为。改变这种现象,既需要加强教育引导,端正为官动机,又需要改进考核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摘自《人民日报》)  相似文献   

2.
网友     
正@郑剑:党员要做好分内事,走好人生路一些党员干部慨叹"为官不易",搞"为官不为"。或许在这些人思想深处,当"官"就是为了吃喝贪占、发财发家、高人一等、光宗耀祖;做事就得"识时务"、遵守"潜规则"。这实在是共产党人应有的"观"与"感"的错位和扭曲。难道没有利益和"好处"就不去工作了?难道在制度和纪律约束下就不会做事了?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大局"观"和时代"感",切切实实做好分内事、走好人生路。  相似文献   

3.
正当前,社会上部分人和少数党员干部把为官清廉这一基本政治品格和做人原则底线视为严苛过头,大呼"为官不易",与其冒着风险、敢拼会赢当"能官",不如推卸责任、无所作为当"庸官",搞起片面的"明哲保身"、"爱惜羽毛"的一套,衍生出"为官不为"的消极执政理念,人为地把清官与能官对立起来。清官与能官绝不是对立的,相反,却是人之手足、车之双轮,缺一不可行远。清而不能是尸位素餐,必然贻误大好发展机遇;能而不清就是祸国殃民,破坏力更甚。党和人民要求党员干部既当清官,又做能官,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在会上强调,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  相似文献   

5.
正童名谦因玩忽职守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为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人敲响了警钟。作为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必须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挑的重担挑起来。履职不力必被追责,责任追究决不手软。随着反腐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出现了庸懒散、不作为等现象,少数领导干部一边感叹"为官不易",一边不思进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甘做"庸官"、"懒官"。更有甚者,  相似文献   

6.
谢文英 《方圆》2020,(3):62-65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如同一面考察识别干部的镜子,照出了不作为不担当的慵懒懈怠,也照出了敢担当善作为的履职尽责。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党员干部因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受到严厉问责和处罚,同时,也有众多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得到“火线提拔”。  相似文献   

7.
迟延不作为是行政不作为的基本形态之一,其构成需同时具备法定申请、程序不为、期限逾越三个要件。法定申请是迟延不作为的前提要件,此要件要求相对人的申请在事实上存在、具有法律依据、程序上合法。程序不为是迟延不作为的核心要件,把握此要件的关键是界分程序不为与实体不为、程序不为与程序违法、程序不为与不明确作为。期限逾越是迟延不作为的时间要件,理解此要件的重点是明确期限的中止与延长、迟延不作为与推定作为、迟延不作为与迟延作为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正"以奢贪为表现的乱作为是腐败,以庸懒散为表现的不作为,同样是一种消极腐败现象。"基于这种认识,两年多来,海南省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月月有活动、行行有整治。日前,一场向不干事、不担事等庸政、懒政、怠政现象说不的专项督查活动,更吹响了全省向为官不为行为开战的新号角。今年9月,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在这次活动中,他们发现许多项目推进受阻的原因,正是因为机关干部的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学界近年来对行政不作为的研究很热烈 ,但较多地集中于其含义、构成及救济的一般性探讨 ,而对不作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关注不够 ,对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具体分析更是薄弱。① 本文试图通过借鉴国外判例及学说对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构成作一初步探讨。一、行政不作为的含义对行政不作为的涵义 ,学界尚未达成统一认识 ,主要观点有以下三种 :1 .行政不作为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为方式上的不为 ,不包括依禁令而不为的客观状态 ,行政不作为必为违法行为 ;② 2 .行政不作为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为方式上的不为 ,但包含有依禁令而不为…  相似文献   

10.
微言     
正@潍畔论语:"为官不为"者当靠边站既然当了领导干部,就要锐意进取、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如果觉得不堪"重负"、难以胜任,就不要勉强自己,应当主动让位子,绝不能"为官不为",占着位子不干事。@磐石廉政之声:敞开大门虚心纳言领导干部听取群众的不同意见和观点,  相似文献   

11.
权力监督在规制“为官不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备鲜明的预防功能和校正功能。但目前存在四大短板,即“为官不为”问题的滋生和蔓延,深刻反映出权力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薄弱,难以形成监督“为官不为”合力;自上而下、平行与自下而上监督不匹配,难以构成监督“为官不为”网络;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各有不足,难以形成全链条监督“为官不为”模式;权力监督机构存在罅漏,难以有效履行监督“为官不为”之责。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补齐权力监督短板,有效规制“为官不为”,应详列权力清单,绘制权力“流程图”,让“为官不为”无处遁形;建立多元化与立体化的权力监督体系,对“为官不为”形成监督合力;构建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监督链条,挤压“为官不为”的生成空间;深化纪检机关领导体制改革,以落实“两个责任”防范“为官不为”。  相似文献   

12.
顾冶青 《河北法学》2005,23(4):116-119
行政不作为是程序上不为的行政行为,不包括单纯的实质不为。行政不作为可以分为合法行政不作为和违法行政不作为。合法行政不作为包括有法定免责事由的行政不作为和有法定不作为权利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法定作为义务要件、不作为状态要件和主观要件,其法定的救济方法主要有确认违法或无效和责令履行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13.
正时下,反对"四风"越抓越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组合拳"越来越密,这也让有些干部感到"为官不易"。但是,个别干部把遵守规矩异化成无所作为,把"为官不易"演变成"为官不为",这种现象值得警惕。毋庸置疑,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的借口,有作为也不是不守规定的理由。那种"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为官之道,既是对职责的逃避,  相似文献   

14.
《法治纵横》2014,(19):64-64
本刊塔城讯通讯员刘杰近期,塔城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回应查摆问题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找到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突出政治坚强抓整改、紧盯“四风”顽瘴痼疾彻底改、分层分类解决重点问题、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的方式方法,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动真格、打硬仗,出成果、见成效,敬终如始解决政治坚强和“四风”“五不”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为官不为”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既有研究强调,“为官不为”是官员基于激励、风险等因素综合考量下的避责产物。然而,“为官不为”在容错机制建立后仍然存在,甚至部分地区“不为”的官员实际上一直处于积极作为之中。如何解释这种反差之下的“为官不为”?文章基于组织学视角提出解释:“为官不为”是官员在官僚系统嵌入新制度而产生的“波动”中寻求确定性(特别是“发展窗口”)的产物。问责制冲击了官僚系统内已形成的较为清晰、稳定的官员职业发展路径,加剧其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然而,追求职业发展的官员并不会停下脚步,而是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特别是“低风险、高收益、短耗时”的“发展窗口”。当官僚制的常规运作难以满足官员对“发展窗口”的追求时,官员就倾向通过政治引领使官僚组织将执行行政事务的注意力转向政治任务,组织难以兼顾行政事务进而未能完成既有考核,被贴上“为官不为”标签。文章以Z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案例,论述既有职业发展路径受冲击的Z市官员,通过政治引领政府部门,积极投身具有“发展窗口”特征的“创文”工作来谋求发展,最终导致职能部门无暇完成考核形成的“为官不为”。文章提炼了不同于既有“为官不为”研究的新解释,并提供了三点针对“为官不为”的治理策略。  相似文献   

16.
去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活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促进了全省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作风纪律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  相似文献   

17.
一、不作为犯的概述 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的称为不作为犯。对不作为犯的正确理解依赖于对刑法理论关于不作为危害行为的正确认识。对于什么是不作为在我国刑法学界有一系列不同的观点,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当为而不为,那行为人在意识支配下,违反命令规范,消极地不为法律要求和期待的行为。刑法  相似文献   

18.
“为官不为”20年来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在总结2014年工作回顾时对“懒政”问题直言不讳: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相似文献   

19.
不作为并非是"什么也不为",而是"没有为一定的行为",不作为犯的本质在于行为人未能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而构成的犯罪。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之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保证人义务的存在、保证人的不作为具有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和保证人具有作为的可能性。不作为犯的着手的时点应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的开始之时,或者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持续至存在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之时。  相似文献   

20.
慕毅 《中国监察》2014,(10):28-28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教育和实践必须一以贯之,紧密结合,教育和实践是贯彻群众路线的两手,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践,就是要扎扎实实为民谋事、为民创业,切不能"为官不为"。谋事创业,要有积极的心态。常积极想事,认真思考要干什么,始终有清晰的目标思路;常积极干事,保持埋头苦干、紧张快干、真抓实干的工作姿态。干工作不能蜻蜓点水、半途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