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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光君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5):55-58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民愤与审判之间一直存在着难以避免的紧张关系。民愤的发生发展有其独特的心理机制,而两面性则是其固有的基本属性。因此它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罚的道德目的和实用目的甚至对整个刑事法治的影响都是利弊同存的,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民愤在审判中的作用都是不足取的。理性的态度应当是审慎地进行制度上的设计与完善,以让民愤扬长避短,帮助实现审判的公正。 相似文献
2.
魏强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3-65
民愤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民众,由于刑事个案的特殊性而产生的朴素而强烈的道德情感。民愤的思想根源是中国文化的"天理"思想,受现实刑事个案某种特殊性的激发而产生。民愤属于社会范畴,只对具体案件有一定影响,但不能作为量刑的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3.
王沁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9,22(3):41-44
“两高”报告把“三个至上”作为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两高”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决心。同时“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也有助于推动和谐司法的实践。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民愤与量刑特别是死刑量刑之间的关系,将直接提升司法实践的社会认同度。科学把握民愤与酌定量刑情节以及法定量刑情节的关系,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民愤、传媒与刑事司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邓斌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15(1):23-27
民愤是民众的义愤情感,它一定程度上表征着公民素质,可能对刑事司法起到纠偏作用,并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现代传媒的民主特性有力地推动民愤的形成与发展,然而传媒并非圣人,有时也会误导民众,加上民愤难以识别,所以民愤不能左右刑事司法的实体处理,只能对程序的进行产生某些影响。 相似文献
5.
郭燕来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6):10-13
所谓意识形态领导权,就是指特定意识形态由于其理论的先进性和正当性,占据“道德制高点”,代表广大民众的利益,并且以“正确政策”和“模范工作”践行所倡导的价值理念,最终获得广大民众的自觉认同和领导权的地位。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特征表现为:生成的基础是社会认同,作用的方式是说服吸引,存在的状态是权威服从,外在的表现是道德制高点。 相似文献
6.
郭庆珠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3):36-40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正当性不仅仅是指"合法律性",还要求所依据的法律是符合现代宪政价值要求的正义的法。但考量到行政机关是法律执行机关的性质,应该对文件制定机关是否尽到依据"良法"的注意义务采取宽泛的认定基准,并设定免除制定机关责任的制度,而对于合实定法的注意义务则应采取严格的标准。同时文件制定机关要尽到充分的利益衡量义务。文件制定中的公众参与是必要的,它能起到价值正当和利益协调的作用,我国的公众参与制度有改进的空间。 相似文献
7.
刘恩允 《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00,(1)
人们对道德主体与客观事物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出是否具有道德价值的判断时,总持有一定的内在尺度,这就是道德价值观,它回答的是“应不应该”的问题,因此它具有重要的取向特征。该研究试图以问卷调查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山东省部分中学生的测试与考察,探讨中学生道德价值取向的基本特征,以期为中学生道德教育提供可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郭为桂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3):5-10
与古代直接从上帝或者自然法那里寻求秩序的正当性理由不同 ,现代政治的正当性论证是由民主理论提供的。人民同意作为现代政治正当性的基石 ,是欧洲中世纪末期道德神性秩序观转变为世俗人性秩序观的产物。社会契约论的经典作家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从不同的自然状态的假设出发 ,对人民同意原则作出了系统论证。罗尔斯恢复并发展了这一传统界说。这种被称为“理论的虚拟验证”的论证方式 ,在哲学社会科学内在特性中获得了自己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4)
立功乃我国特有的刑罚裁量制度,自该制度适用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立功成立条件,以及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争议颇多,特别是对检举揭发型立功的实践认定更是陷入适用乱局。要化解检举揭发型立功认定所涉及的理论迷思与实践困局,需从探究立功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着手,明晰立功制度的规制目的与制度本质,厘清立法规制预期与实然实效之间的差异;而后以既有的法律规范为解释基础,对立功主体与立功线索的互动型关系作合理圈定,最后对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与立功认定之间的实践关系予以阐释。 相似文献
10.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4)
立功乃我国特有的刑罚裁量制度,自该制度适用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立功成立条件,以及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争议颇多,特别是对检举揭发型立功的实践认定更是陷入适用乱局。要化解检举揭发型立功认定所涉及的理论迷思与实践困局,需从探究立功制度的正当性根基着手,明晰立功制度的规制目的与制度本质,厘清立法规制预期与实然实效之间的差异;而后以既有的法律规范为解释基础,对立功主体与立功线索的互动型关系作合理圈定,最后对立功动机的正当性与立功认定之间的实践关系予以阐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