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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决定权行使得好坏,是衡量人大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方面。这些年来,各地人大虽然在行使决定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和探索,但从总的情况看,目前决定权的行使仍然很不到位,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推进人大决定权的行使,针对目前行使决定权的状况和问题,我们提出以下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决定权是人大诸权中法定的独立职权1.人大行使决定权是国家决策的最高形式。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讨论、决定地方重大事项的权力,一些地方人大还就决定权的行使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决定。从决定权行使的实际来看,人大决定权有它自己的性质、特点和规律,有它自己的形  相似文献   

2.
决定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它体现了地方人大的根本性质和权力机关的地位。决定权的行使状况如何,关系到地方人大的作用能否有效发挥。近几年来,虽然地方人大在行使决定权上有一些成功的实践,初步显示了人大决定所特有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用宪法的规定来衡量,地方人大的决定权在认识上还没有提到应有的地位,在实践中仍是一个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3.
徐海宏 《楚天主人》2013,(12):45-45
<正>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探索,但仍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行使的一个薄弱环节。如何运用有效的方法与途径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夯实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基础。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这意味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  相似文献   

4.
<正>决定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四类职权中的"两权",是人大民主性的重要体现。决定权是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立法权是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目前,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和立法权的过程中,什么情况下立法、什么情况下作决定存在不清楚、模糊和权限不明确的地方。这一情况有可能造成人大决定与人大立法在实践中的混用,如针对同一事物的约束,某地以出台人大决定的形式进行了规定,某地则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5.
地方人大工作的四个弹性问题梁一中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目前还远未按照法律设计的要求发挥作用。工作中存在不少弹性问题,主要有:l、权力的可塑性。地方组织法授予人大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这些权力是在民主与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中行使和运用的,但目前...  相似文献   

6.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项职能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核心、最本质的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然是薄弱环节,许多地方还存在重监督、轻决定的现象。对此,诸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分析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正确处理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等各项职权之间的内在联系,  相似文献   

7.
乡镇人大的"三权",是指乡镇人大的三项主要权力,即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怎样依法行使好这三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使乡镇人大工作真正做到与党委思路合拍,与政府工作合力,与人民意愿合心,真正达到一种"双赢"的效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先说决定权。"慎决",即慎重决策的意思。人大权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决定权的行使上,决定权是指对一个地方或一个区域全面性的、根本性的、长远性的问题的决定权力,决定权行使的好坏,对一个地方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行使好了这项权力,将出现政通人和,干群同心的良好局面,行使不当,也将会出现人心向背,政令不畅的尴尬局面。所以,这是一个事关发展方向和目标的问题,必须慎重决策。如我  相似文献   

8.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权威形象的真实体现。然而,我们看到在一些地方人大工作中,尤其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决定权的行使还缺乏主动性和真正的“多谋善断”。与这些地方形成鲜明对比,本期刊出的湖北省松滋县人大常委会运用决定权规范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一文,体现了该县人大常委会高屋建瓴,把握全县经济发展命脉的善断能力。他们的实践再一次说明,决定权贵在“决”,在于用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去行动,争取主动性,树立权威。 “所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权,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贯彻实施的权力”(《现阶段的地方人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明确“权限和范围”是决定权行使的前提,“按照法定程序”是决定权行使的合法性要求,“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这里就体现出一个具有主动性的“决”,“用国家强制力保证贯彻实施”是“决”后效应的保障。由此,从整个“决定权”的内涵来看,关键是如何把握“决”,科学地运用“决”,而不是被动地“定”。  相似文献   

9.
正重大事项决定权被"虚化""弱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说"权力虚置"也不为过。重大事项决定权成了近乎"沉睡"的职权,也成了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及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理依据、范围和主要内容,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重要的法理支撑。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10.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权 ,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 ,然而 ,就目前的状况来分析 ,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 ,还不经常、不得力、不见大的成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笔者认为 ,主要是存在着两个“坎”。就人大外部来说 ,存在着“搁置”坎 :该提请人大审议、决定的事项 ,不主动提交。某些地方 (尤其是乡镇 )的党委、政府 ,把人大的决定权束之高阁 ,使之看得见 ,用不上。现实生活中有几种常见的搁置法 :其一 ,“党委具有全局性决策权”。应该说 ,此话并不错。但有的党委领导同志却以此来排斥、替代人大的决定权 ,使法律赋予人大的决定权形同虚设。其…  相似文献   

11.
困扰地方人大决定权的几个非法律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剑云 《人大研究》2000,(12):12-15
●影响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的原因 ,与其说是理论问题 ,不如说是实践问题 ;与其说是法律问题 ,不如说我们在认识、方法和体制上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从近些年地方人大的工作实践看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虽然不乏成功的范例 ,但总体上并不到位 ,是地方人大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究其原因 ,不少人认为是理论界限不清、法律界限不明造成的。笔者认为 ,如果从宏观角度观察 ,影响决定权有效行使的主要原因 ,与其说是理论问题 ,不如说是实践问题 ;与其说是法律规定不完善、不具体的问题 ,不如说是我们在思想认识上、思想方法上、政治体制上还存在诸多…  相似文献   

12.
张立杰 《楚天主人》2013,(10):32-34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总体看,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是薄弱环节。如何正确认识、科学规范、有效行使好这一法定职权,值得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13.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深刻理解和充分行使这项职权,对于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和重要体现。为了有效地行使决定权,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好五个原则:一、党的领导的原则。在行使决定权时,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把党委有关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务的决策,通过权力机关,经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而不是代替人大直接行使权力。我们在行使决定权中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进行。在作出决定前,要向党委汇报,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上看,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原因。一、认识上的片面性一谈人大工作,常挂在嘴边的就是立法和监督,难见决定权的影子。有的同志认为,地方上的重大问题,通常是“党委决定,政府执行,或者党委、政府共同决策,联合行文”,人大只要做好监督工作就可以了;人大行使决定权,有“越位争权”之嫌。因此地方人大不敢理直气壮地行使决定权,从而使政府成为党委的执行机关,造成了定位的偏差。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相关法律虽然赋予了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但这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客观上制约了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现实中,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往往是地方政府“自导自演”,地方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被地方政府所侵占,地方人大却成了“旁观者”,既“缺位”又“错位”。这一公共决策现状显然不利于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利于提高地方重大公共决策的质量。  相似文献   

16.
李力 《云南人大》2007,(11):33-34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们通常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分解为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这四权构成国家权力的主体,为的都是服务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这个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上看,虽然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但法律对重大事项规定的范围和内涵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定,因而在实践中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很难完全到位,操作起来准确性很难把握,随意性难以避免。从思想认识来说,有的部门由于对人大的性质地位理解不深,往往把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看成是与党委、政府"争权"、"唱对台  相似文献   

18.
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都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国家宪政的角度讲,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可概括成两方面的权力:一是代表人民行使议决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二是监督权,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面,结合各级人大行使职权的实践经验,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有效行使职权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看法。一、行使地方立法权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改革开放20年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个地方性法规(包括修  相似文献   

19.
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最基本权力。对没有立法权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仍有一些不足和缺陷。通过分析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所存在的问题,思考其优化措施,形成参考性意见,希望能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的建设尽到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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