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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独立董事制度源于英美国家。我国于2001年由证监会颁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而实践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发挥、独立董事的制衡性、监督性作用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沈黎平 《理论前沿》2003,(11):34-34
公司与董事的法律关系,英美法系一般视为信托关系,董事对于公司具有代理人和受托人的双重身份。日本则视为委任关系。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公司与董事关系的性质作出规定。随着企业形态的变化,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实特点去分析我国公司和董事的关系。一、委任关系很难成为我国公司与董事的主导法律关系首先,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鉴于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对公司与董事之间的法律关系均无明文规定,且《民法通则》对于委任制度也没有明文规定,于是持委任关系说的学者们就寄希望于我国统一《合同法》将会对委任合同作出周详的规定,从…  相似文献   

3.
一般认为我国《公司法》所体现的治理结构是有缺陷的。其较为严重的问题便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司法》虽规定了监事会,但由于条文粗疏,不便操作,监事会在实践中未能发挥其监督职能。因此,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显得非常重要。作为一元制的公司治理模式下的独立董事制度是否与我国现行的二元制的公司治理模式下的监事会发生冲突,我们认为关键是应全面理解独立董事的职能,并充分发挥其职能。  相似文献   

4.
论独立董事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能有效地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效率 ,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一套有效的保障机制。对我国目前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建立现代公司法律制度有重大意义。在我国 ,独立董事制度须从《公司法》、指引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等三个层面构建完整的制度体系 ,才能有效地保障该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5.
论上市公司监督制度的完善——兼评新《公司法》第123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分析了新公司法第123条,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特点以及我国目前的治理结构,认为我国新《公司法》并未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国务院根据新《公司法》授权在制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时,应借鉴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经验,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监督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自行选择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6.
从法律性质上讲,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部分;从监督和制约的职权特征上看,独立董事是外部董事.据此,笔者认为,独立董事在防范公司内部人控制和避免外部监督低效性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制度优越性.而我国近两年的实践和美国的"安然事件"又暴露了独立董事难以保持独立性、勤勉履行其职责的动力和压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只有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完善独立董事选任规则、责任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并从弥补公司法的缺陷入手进行改革和创新,在制度潜力发掘--市场规范发展彼此良性互动的机制下,独立董事制度才能逐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注意义务是董事作为公司业务管理人对公司所负的积极善管义务。它是董事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董事法律制度不可缺少的内容 ,各国公司法对此都作出了规定。而我国的公司法仅规定了董事的忠实义务 ,对注意义务只字未提 ,导致公司董事的权力和义务、责任严重失衡。所以应借鉴美国、日本等国的相关立法 ,设专节对这一义务和违反该义务的法律责任进行规定 ,包括责任的限制、免除和实现 ,经营判断规则的确立 ,股东代表诉讼的引入等 ,以规范董事的行为 ,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派生诉讼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公司法》第 1 1 1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但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之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害时 ,股东是否亦有权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我国法律没有做出规定。对此 ,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了派生诉讼制度 ;而大陆法系国家称为股东代表诉讼 ,即当公司怠于追究侵害公司权益的董事责任时 ,由股东为公司提起追究董事诉讼 ;我国有些学者称之为代…  相似文献   

9.
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我国最终以行政规章的形式正式全面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此举固然是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为,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笔者不赞成中国证监会以行政规章的方式强制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更不赞同修改公司法,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该制度的施行。相反,应当允许公司有自由选择某项制度的权力。因此,立法者可以围绕法的效率价值的实现来提供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备选方案,而不应强制公司去接受一个是否会带来效益尚有疑问的制度。其他国家在独立董事制度推行和移植方面的实践也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0.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已经开始实施 ,但是其实际效果却受到怀疑。本文通过对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发展历史和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现状的研究 ,指出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更多的是一种人为培育的结果 ,由此必然导致独立董事配套法律制度的缺位。在比较国内外独立董事产生背景不同的基础上 ,借鉴国外相关经验 ,着眼于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现状 ,针对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作者提出应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市场 ,薪酬基金和独立董事责任保险 ,同时引入中介机构 ,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以此来完善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 ,从而形成对独立董事的有效激励 ,最终达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上的一个重要基石,它在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股东有限责任极有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由于当代董事会的权力扩张,董事在一定条件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可行的。我国法律在董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方面的规定还很不完善。鉴于《公司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在公司法中规定董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2.
日本和韩国商法规定了代表董事制度.代表董事是代表公司并持有业务执行权限的董事,是股份公司的必要的常设机关.代表董事通常由数名董事组成,对外具有代表公司的法律地位,这对于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有积极意义.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的扩大,董事长代表制已不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我国将来修改公司法时可借鉴代表董事制度,从而弥补公司代表一元制的不足.  相似文献   

13.
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式实施。但事实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们一直被视为“花瓶”,甚至处于被架空的尴尬境地。本文重点论述了独立董事制度与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这是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应解决的基本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独市董事制度在国内外都存在一些缺陷,应该怎样看待独立董事制度,特别是存与费,是法律与事务工作者面临的一大问题.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实践中往往成为"花瓶"董事.未能发挥理想中的监督作用,其"独立性"在上市公司监督机制中大打折扣,通过讨论,对保留还是废除独立董事制度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15.
为预防和减少董事滥用经营管理权,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各国公司法均规定了董事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义务。董事的义务包括善管义务和忠实义务。但我国《公司法》在董事义务规定上过于原则,在程序上缺乏操作性,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新《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这引起学界和实务界对它的关注程度不断升温,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尚未具备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经济、社会土壤。现有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存的二元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股权集中等特点,决定了独立董事将会与监事会职能重叠,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加上独立董事本身存在的结构性偏见的特点和人员选择的倾向性上存在缺陷,使其难以发挥其独立性。因此,公司在选择治理模式时不要盲目地陷入独立董事热中,而应该进行冷思考,要积极地创造条件,使其完美嫁接到我国现有的公司法的框架内。  相似文献   

17.
对董事离任义务立法现状的分析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公司法》只对董事的在任义务作了规定,而未涉及到董事的离任义务。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越来越要求在《公司法》中对董事的离任义务作出规定。应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董事离任后的竞业禁止义务、禁止篡夺公司机会义务、保守秘密义务、不得与公司从事特定财产交易义务、不得策反公司重要职员义务、不得随意转让其所持股份之义务。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证券市场颇具前景,然而现实的、潜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缺陷的分析可知,法制的完善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完善,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全面引进股东诉讼特别是派生诉讼,完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及司法制度,切实保证投资者的利益,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公平有效的证券市场。  相似文献   

19.
董事对公司民事责任的诉讼追究是董事民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对董事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的董事民事责任诉讼实现方式。结合其他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规定与我国的实际情况,董事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实现途径应当有三种形式,即公司直接提起诉讼、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以及监事会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这样对规范董事的经营行为和维护公司的利益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郑子森 《工会论坛》2007,13(2):146-147
我国《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理应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具有特殊性,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和董事会的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理实际掌握着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应防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独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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