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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1 毫秒
1.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司法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言辞说服艺术的调解,离不开修辞技巧的使用。法官在司法调解中合理使用各种修辞方法,既能够有效说服当事人顺利接受调解结果,又能够有效执行法院的社会治理功能,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但法官掌握调解和修辞技巧的能力,只是影响纠纷能否有效解决的一方面因素,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法官运用修辞调解纠纷的主观姿态。当务之急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人格,确保每个法官都能秉承善意运用修辞调解纠纷,才能真正有助干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2.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司法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言辞说服艺术的调解,离不开修辞技巧的使用。法官在司法调解中合理使用各种修辞方法,既能够有效说服当事人顺利接受调解结果,又能够有效执行法院的社会治理功能,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但法官掌握调解和修辞技巧的能力,只是影响纠纷能否有效解决的一方面因素,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法官运用修辞调解纠纷的主观姿态。当务之急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人格,确保每个法官都能秉承善意运用修辞调解纠纷,才能真正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3.
调解是中国社会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近十几年来,法院调解在中国重新得到重视,在案件解决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经常运用预判术、隔离摸底术、“借力术”等调解技术。法官在其法律观、司法观、当事人观等观念支配下形成了独特的调解观。  相似文献   

4.
"双主动"是指在民商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通过法官的主动提示或指导,促使当事人主动接受调解或履行法定义务,即通过法官的"主动"实现当事人的"主动"。  相似文献   

5.
法院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谈到法院调解,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就是法官。法官在调解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同时由于司法环境的变化和调解制度自身的缺陷,法官在调解中也带来了不少负面的效应,本文在此试就民事诉讼调解中的法官角色做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6.
刘于麟 《法制与社会》2013,(35):118-119
民族习惯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里大量存在,易于被大家接受和遵守,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调解过程中运用民族习惯,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但是理论界对在司法过程中以民族习惯作为依据的看法裘眨不一。现本文结合工作实务探究民族习惯运用于民事诉讼调解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法庭内外》2006,(6):45-45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出发,从转换法官调解观念、提高调解水平着手,坚持边探索、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先后制定实施了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3项有特色的民商事调解制度.在化解纠纷、平复矛盾方面发挥出了极大的社会效应,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近期。该院就上述3项制度的实施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民商事案件调解必备手册》,  相似文献   

8.
我国商会与法院联动调解民商事纠纷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法学刊》2019,(4):99-107
在"大调解"和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语境下,不少地方积极探索建立了以法院为主导、商会积极参与调解民商事纠纷的联动机制,但法院调解社会化的快速推进与商会调解体系缓慢重塑的矛盾,阻碍了法院与商会联动调解民商事纠纷的改革进程。通过学习与借鉴德国在强化商会组织建设、完善调解制度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前提、一个关键、一个方向、一个保障"的完善建议,即健全商会调解组织体系,加强落实"司法推动",着力发展调解的专业优势,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9.
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当前人民法院系统面临的重点课题。在我国司法领域中被实践了数千年而历久弥新,逐渐成为社会调整的固有成份和特有标志而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经验"的诉讼调解机制,因其独特的灵活、简便、和谐、经济、高效等优势,必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中发挥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官诉讼调解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到这一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国内被誉为"优良传统",在国外则被称为"东方经验"。长期以来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不仅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而且更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但是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进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弊端。司法实务中,强制调解和恶意调解现象不断出现。这些无疑阻碍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作用的发挥,因此完善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法官在处理个案时应遵循的指导性原理,这具体表现在辩证处理调解与判决、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严格规则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裁判文书的审美价值与说理价值等各种复杂关系的过程中。这需要强化和提升法官的司法素养、司法能力和司法伦理水平。  相似文献   

12.
吴英姿 《中外法学》2013,(3):536-555
最高人民法院"调解优先"司法政策引发争议,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还是将其写进了立法,并将法院的诉调对接、诉讼分流等改革举措规定为正式程序.关于调解政策和诉讼服务中心的实证研究表明,"调解优先"面纱下的中国司法改革表现出某种反思性,透露出司法争取自主发展空间的努力.但在实践中"调解优先"出现歧义.调解优先政策指导下的司法结构呈现"调解一判决"二元化特征,且存在内在紧张与流动性,存在寻租空间.调解优先政策缺乏外部资源的支撑,诉前分流效果不佳;双向推进式改革易走极端,脱离社会需要;改革的效果不尽如人意.这表明中国司法体制正处于变迁之中,司法结构尚不稳定,法院推动调解优先政策入法的动机具有功利性,削弱了该政策的公共性.立法者需要进一步明确先行调解规则的含义,补充和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法官在调解中要保持公共理性.  相似文献   

13.
国际私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公平、合理地解决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一种司法裁量权。《法律适用法》在继承与完善之前立法规范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不同类别、总分结构体系化的自由裁量权条款,但其总则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条款存在运用不彻底或者没有规定的情形;分则中规定的保护性冲突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并不理想;对涉外民事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与限仍然需要进一步考虑。  相似文献   

14.
黄书乐 《法制与社会》2013,(14):102-103
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对司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法官在司法活动中了解、掌握法律知识,分析、确认、解决具体案件所必须具备素质和基本能力,集中表现为法官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本文通过对法院司法能力进行剖析,指出新时期法院司法能力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通过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发挥法院文化的作用,强化法官人文素养,重塑新时期人民法官和法院的新形象,从而不断提高法院司法能力。  相似文献   

15.
利益衡量作为一种司法裁判方法,在审判实践中被法官广泛应用,理论学界甚至称其为司法裁判的“黄金方法”.本文以民商事审判实践中的两则案例入手,归纳了民商事裁判中利益衡量方法运用的过程、策略以及规则,并探讨了在司法裁判中运用利益衡量方法的局限,并以此引出本文观点,即利益衡量作为一种裁判方法,应建立起相应的四个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6.
正浦东法院:诉调对接探新路作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年以来先后设立了民商事案件速裁、诉前调解、执前督促、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机制。在此基础上,2010年8月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组成人员包括3名管理层人员、9名诉调法官、39名专职调解员以及28名其他工作人员,另...  相似文献   

17.
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调解是现代各国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 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据相关司法 统计,我国有70-80%的民商事案件是由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的。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也经历了从以调解为主、着重调解到调解自愿、合法原则的历史沿革,在诉辩式诉讼模式中,原有的调解制度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  相似文献   

18.
在理论和立法中,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由于调解制度的优越性为息纷止争提供了诸多便利,既能解决矛盾,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故而,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官迂回适用"调解制度"。本文在现有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综合分析了调解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了大致建构,以期为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修改提供有用之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一个司法调解个案进行剖析,解释其间法官与当事人的调解策略的生产机制。调解策略是行动者在结构中的位置潜在隐含着的行动方式,并且法官与当事人基于一种支配与误识的关系形成策略的契合,如此,才使得该个案以司法调解的方式结案。由此必须对该个案所涉及的法庭所在的司法场域的结构与法则,进而对司法场域由以获得合法性的政治场域进行分析,才可能真正发现调解的生产机制。  相似文献   

20.
有人说,如果没有流动法庭,印度积压的案件全部处理完毕至少需要300年的时间。 或许是受当年英国殖民者的习惯感染,印度人大事小情都愿找法院解决,这固然反映了印度司法制度相对成熟,国民法律意识较强,但由于司法环节中缺少了民事调解这一必要的补充,不管大事小情非得法官出面不可,法官们自然有些吃不消了。于是,司法部想出了开设"临时法庭"的主意,将大量案件在上报之前先进行"过滤",淘汰那些情节较轻、完全可以通过社会调解来处理的案子。"临时法庭"由非司法系统的地方行政官员组成,不过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仍然称这些流动性的调解机构为"法庭",称地方行政官员为"审判员",以体现依法办事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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