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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在世界范围内,责任主义与刑事政策是量刑的两大支柱。在刑事政策目的观主导下,责任主义在我国刑法中未受到很大重视,以致我国量刑理论研究从根本上无法深入。从报应与功利相融合的一体论出发,以德、日刑法责任主义原理下责任刑与预防刑两大量刑情节体系分类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刑罚根据论及其对量刑活动的影响,可以得出:从法定刑到宣告刑,其本质是在刑罚根据论指导下将影响量刑的情节重组归类的过程。以"报应限制功利"的刑罚理念架构"责任限定预防刑上限"的量刑思路,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确定的量刑步骤大体上确立了以报应为基础,以预防为补充的并合主义的基本立场。但由于责任主义原则的缺失、量刑情节功利化的影响,《量刑指导意见》没有区分责任刑情节与预防刑情节,使得预防刑突破责任刑的限制,往往导致偏重功利而忽视正义的量刑结果。对此,必须以责任主义为根据重塑量刑步骤,充实我国的责任理论,才能为审判实践提供正确的方法论指导。  相似文献   

3.
论量刑公正的一般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近代刑法学术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围绕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就刑罚价值取向和量刑公正标准量刑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报应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目的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最后在两者之间形成折中主义刑罚论,认为"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事实情况都是影响刑罚轻重的因素",此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并为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采纳。根据现行刑法第五条规定,我国量刑公正标准属于折中主义刑罚论,表现为"罪责刑相均衡",其精髓在于:刑罚的宽严程度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互适应",因此,正确处理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实现量刑公正的唯一途径。  相似文献   

4.
中、德(日)量刑基准理论貌合神离,二律背反问题在中国现有刑法理论体系下难以展开。"点之下论"较之"幅的理论"和"点周围论"更具合理性,但它也存在缺陷,需要修正:应当在不违背公众法正义感情的前提下,以预防的必要性不大或无为由而对被告人减免刑罚。刑罚目的本身并不背反,应当以报应为主、特殊预防为辅,一般预防不是量刑阶段的刑罚目的。对责任刑与预防刑的内涵和外延作出准确界定,是研究二律背反现象的先决条件。普遍正义是量刑的不成文原则,应当得到遵守,否则就篡改了国民(立法者)的意志。刑罚目的的确立需要转变国家本位思想,由国家与公众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5.
刑罚以剥夺犯罪人的权益与施加道德谴责为内容,不仅可以剥夺人的财产和政治权利,甚至可以剥夺人的自由和生命.对刑罚的正当化根据这一问题的解答,既构成了刑罚理论的基础,更决定了刑法的精神.应当在分析刑罚理论上的报应刑论(绝对主义)、功利刑论(相对主义)与折中论(并合主义)的内涵与价值,指出它们分别存在的合理性和弊端,并对折中论进行了再思考,提出折中论是理想的刑罚观念.最后联系我国国情与公民的一般价值观念,根据刑罚的本质,分析我国具体情况,对折中论进行重构,总结出一种适合我国刑罚适用的以报应刑论为主的折中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中国化的合理的刑罚根据学说.  相似文献   

6.
报应刑是以犯罪者的个人责任为前提、为基础的 ,其理论核心是着眼于犯罪的客观行为 ,而不论实施犯罪者的个人情况。教育刑理论为现代派理论 ,它认为犯罪的原因来源于个人与社会两个方面。当前国际社会已从报应刑过渡到教育刑 ,在走向崇奉社会防卫论的时代时 ,我们也应关切刑事政策、社会政策 ,力求最科学、最合理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历史进步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刑罚的历史共同孕育出刑罚的本质,每一种刑罚思想对当下刑罚都有影响。历史的实践决定了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二律背反,同时也造成了报应刑与预防刑的割裂。对于犯罪问题引起的社会与个体之间的真实道德关系,历史的实践并不是一种恰当的方式,且争论的真实要素不能通过思想体系的二律背反视觉获得准确的领会。报应刑与预防刑之并和主义作为刑罚根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妥当性,已获得理论界的认可。但是,二者关系之界定,经不起辩证唯物主义之方法论的检验,谬误地割裂了刑法理论与刑罚理论的关系。报应刑的运作是以个体的主观性为基础,强调的是归责的个人化和行动者的主观立场,预防刑的运作是以修正个体的主观性为基础,强调的是归责的情景化和旁观者的结构立场,使其超越了单纯的报应目标,包含了个人及其所处的共同体。两者都属于“责任”刑的范围,维护了行为人的行为既是在历史上被塑造、构建和附加的,又是在道德上真实且有意义的归责教义。  相似文献   

8.
风险社会下的责任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以来,随着风险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刑法理论和实践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责任主义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包含着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两种刑罚价值的制衡。为了防范风险维护公共安全,责任主义需要对两种价值选择进行新的定位。作者从归责上的责任主义,量刑上的责任主义以及团体责任三个方面,分析责任主义在风险社会下可能出现的变化。  相似文献   

9.
对单位实行双罚制的理论根据不是一犯罪两主体说、内容形式统一说或者对立统一说,而是"报应刑与功利刑结合"理论.在处罚对构成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自然人的同时,通过将法人规定为一个承担责任的实体并使其承担罚金刑的责任,实现削弱自然人通过单位再次危害社会的能力.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范存在着双罚制无法统一贯彻、刑罚配置不尽合理和对单位的处罚措施灵活性较差、刑罚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以被害人学为视野,从刑事被害人这一角度出发,把握被害人身份这一关键词,软化以犯罪人为中心的量刑论,适当突出被害人身份的独立量刑价值。重点探讨被害人身份对责任刑和预防刑的影响以及被害人分担责任的独立性,还原被害人身份应有的量刑主体性。  相似文献   

1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6.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8.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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