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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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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果加重犯未遂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 ,存在何种样态的未遂 ,都是争议很大的问题。本文在探讨了结果加重犯之概念的基础上 ,对学者们有关结果加重犯未遂问题的诸种观点了分析 ,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作者认为 ,( 1 )加重结果已经发生 ,但基本犯罪未遂的情况下 ,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未遂 ;( 2 )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的发生均为故意 ,但未发生加重结果的情况下 ,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 ,更不能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未遂。  相似文献   

2.
入户抢劫是一个过程,但并非任何入户抢劫行为都能顺利完成。因此,作为结果加重犯的一种入户抢劫也存在未完成犯罪形态。对入户抢劫未完成犯罪形态的认定,应注意入户抢劫"着手"的认定和入户抢劫的犯罪未得逞问题。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入户行为使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的"着手",而入户抢劫的犯罪未得逞,应限定于行为人尚无实际非法占有、控制户内他人的财物。准确地认定入户抢劫的未完成犯罪形态,区分入户抢劫的犯罪预备与未遂、犯罩未遂与既遂,能够更充分地体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原则,有制于刑事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3.
犯罪既遂标准新论——以犯罪客体为判断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刑法学界针对犯罪既遂认定标准主要存在三种学说,即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构成要件齐备说,三种学说都有其合理性,也都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在保留其优点,填补其缺陷的基础上提出犯罪客体受实际侵害或者有现实危险说,从本质上揭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差别并为犯罪既遂的认定统一了标准,该说具有明显的理论优越性,能更好地保障刑罚功能和刑法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刑法中应当提倡结果加重构成犯的概念,刑法分则中以结果出现为犯罪成立要件的,不一定都是结果犯,而可能是结果加重构成犯。对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罪来说,实质上包括双层次的危害结果,属于结果加重构成犯的范畴,其罪过形式类似于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5.
结果加重犯是大陆法系刑法学界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而结果加重犯的未遂问题又是结果加重犯诸多问题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从未遂犯的结果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的未遂犯这两个概念入手,分析结果加重犯的未遂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6.
危险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导致了某种特定的危险状态出现,这种危险状态是犯罪成立条件之一。危险犯应当成立犯罪中止,但不是成立危险犯的犯罪中止,而是成立危险犯的结果加重犯的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7.
根据犯罪数额与法定刑的对应关系,可以将数额犯分为数额基本犯与数额加重犯。数额基本犯不存在未遂形态,数额加重犯的未遂行为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其应当以犯罪论处。因此,数额加重犯存在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8.
结果加重犯是大陆法系刑法学界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而结果加重犯的中止形态又是该问题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以犯罪中止为视角来论述结果加重犯的犯罪中止问题,则结果加重犯的犯罪中止形态可具体分为中止犯的结果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的中止犯。  相似文献   

9.
走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界争议较大的问题。应以法律文本为起点,以刑法理论为推理依托,分析、阐述走私犯罪的预备、未遂与中止形态,以期揭示法律规定的原有之意,为实践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0.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以形式与实质相结合为标准。抢劫罪既遂的标准是形式上齐备构成要件,实质上对公私财产权益造成了实质的侵害,这一标准对于抢劫罪普通犯和加重犯(包括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都是适用的。加重犯本身无所谓既遂未遂,加重犯的既未遂实质就是所依附的基本犯罪的既未遂。  相似文献   

11.
结果加重犯历来都是刑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结果加重犯相对于普通犯罪行为(即结果加重犯中所称的基本犯)而言,具有较为特殊的构成要件特征,由此使得结果加重犯成为在刑法范畴中情况比较复杂的犯罪形态。本文尝试从分析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入手,揭示出结果加重犯与基本犯构成方面的异同,以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结果加重犯这一特殊的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12.
刍议结果加重犯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既可以是结果犯也可以是行为犯;基本犯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加重结果的客体与基本犯的客体可以不同;加重结果的罪过形式应结合刑法条文具体认定;认定必须依据因果关系的一般理论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结果加重犯的形式、分类及结果加重犯的界限等方面对结果加重犯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结合我国刑法规定提出了结果加重犯的种类,并探讨了结果加重犯的界限、共犯与未遂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犯罪未遂不包括单位犯罪未遂。个别学者肯定犯罪未遂包括单位犯罪未遂。笔者赞同肯定说,其根据是:(1)《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是注意规定,不是给犯罪未遂下定义。(2)肯定单位犯罪未遂,符合犯罪未遂的本质属性。(3)承认单位犯罪未遂,符合体系解释的精神。(4)承认单位犯罪未遂,符合历史解释的要求。(5)肯定和承认单位犯罪未遂,是解决司法实践难题和司法公正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工具不能犯是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具备主观罪过和客观危险性,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随着刑法学的发展,逐渐有学者对此结论提出了质疑甚至否定。关于不能犯归属的争论烽烟四起,主要观点是有罪说和无罪说的对立。有罪说认为工具不能犯是犯罪未遂的类型之一,具有危险性;无罪说否认工具不能犯构成犯罪,不认为该行为具有危险性。在对于如何判断危险的有无方面,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从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出发,对几种基本的学说进行讨论,得出结论:当前在判断危险性的有无上仍应坚持具体危险说。  相似文献   

16.
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法益损害说、犯罪既遂形式和实质双重标准说及类型化犯罪既遂标准说都有其存在的诸多弊端,有的理论基础不科学,有的不能涵盖刑法中所有的犯罪既遂类型,通说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及其改造说存在违背犯罪构成理论及循环论证等无法克服的弊病,在犯罪既遂未遂评价标准中,犯罪客体、主体及主观方面不是既遂未遂相区别必要条件,对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应当确立"客观要素充足说"的新标准,并建立立法规范和司法判断的双轨评价机制。  相似文献   

17.
结果加重犯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但因结果责任的影响、主观罪过对刑罚制约的失灵、对行为重复评价、预防目的性论强调过甚等因素,导致结果加重犯的刑罚过重。因此,为调和与限制结果加重犯的责任与刑罚,需要从直接性原则、主观罪过、合法性、条件关系、保护客体等方面进行制约;在立法上增加处断刑,确立具体的刑罚范围,限制自由裁量权;在刑罚目的上使报应与预防统一,强调报应刑的制约作用,克服单一刑罚观导致的重刑色彩。  相似文献   

18.
转化型抢劫罪犯罪形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既未遂不同犯罪形态及划分标准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也众说纷纭,造成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标准予以认定,加上个案复杂性,更使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形态判定问题成为难点。本文从转化型抢劫罪犯罪形态划分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及现实依据几个方面予以研究。  相似文献   

19.
论票据犯罪结果,数额及既未遂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票据犯罪结果 ,主要是指票据犯罪行为对票据法律关系的破坏所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票据犯罪数额的认定 ,应以票据兑现数额为依据。虚假票据所记载的数额与真实有效票据所记载的数额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票据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界限 ,以行为人是否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票据经济利益。伪造变造票据犯罪的既遂未遂界限 ,主要把握是否完成了票据必须记载事项的填写行为。  相似文献   

20.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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