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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2.
正川办发[2017]10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8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普)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普查目的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  相似文献   

3.
<正>甬政发[2017]6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7]10号)要求,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现将有关事  相似文献   

4.
正宁政办发[2018]5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4月29日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  相似文献   

5.
正甘政办发[2018]33号2018年3月5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  相似文献   

6.
<正>晋政办发[2014]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5月30日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7.
<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9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8.
正闽政[2016]6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掌  相似文献   

9.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7]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及《国务院第二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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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发[2017]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文件要求,自治区政府定于今年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的和意义污染源普查既是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国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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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办字[2017]11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部署要求,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李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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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五月十七日国办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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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政电〔2017〕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省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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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办发[2018]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3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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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闽政[2018]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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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报》2012,(22):2-5
<正>津政办发[2012]1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2年11月16日天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市规划局为顺利完成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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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7〕8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6〕47号)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制订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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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豫政[2018]1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国情国力调查,对我省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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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政办发[2018]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2月12日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为全面推进我省绿色发展,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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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函[2018]11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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