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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7年2月,徐某、陈某、曹某经事前预谋,欲以诈赌的方式骗取胡某的钱财并明确了彼此分工。由曹某负责叫来吕某(另案处理)准备监控设备、特制扑克、振动器等诈赌工具,由徐某负责出面诱骗胡某前来参赌,由陈某、曹某具体实施诈赌。几天后,徐某诱骗胡某一起来到一酒店房间内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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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0年9月12日凌晨,蒋某在街上发现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停在路边未关好车窗,遂从车内盗窃了一个手提包.后搭三轮车到莫某的住处。莫某与蒋某一起打开手提包,发现包内装有现金13600元、三星手机一部、太阳眼镜一副。蒋某将盗窃所得的现金分了4100给莫某,莫某帮蒋某把手提包拿到河边丢弃,并将4100元挥霍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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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曹某在朋友何某家中玩耍时,见何家有一台46厘米的彩色电视机,遂生盗窃邪念。一天晚上,曹某趁何家无人之机,撬门入室,将价值2400元的彩电盗走,藏匿于本村附近一座废弃的砖瓦窑内,伺机销赃。数日后,赃物仍未能脱手,又得知何某已经怀疑上了自己,曹某便编造谎言,以帮何某找回失窃的电视机为由,从何某处索要“辛苦费”700元,带何荣从砖瓦窑处“找回”了电视机。后案发,曹某退出了700元现金。在研究处理本案时,有三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主张对曹某秘密窃取他人电视机的行为定盗窃罪,对其后来以帮失主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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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抢劫罪适用加重情节若干问题研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问题的提出 被告人杜某 ,于 1999年 12月 6日 ,伙同另两人潜入金堂县赵镇天乐村二组 ,盗窃村民蒋某、胡某的鸡、鸭 (共盗得 3只鸡 ,2只鸭和 1支枪 )时被失主胡某出门时发现。胡某在住宅内企图捉住杜某时 ,被杜某猛推倒地 ,撞在墙角造成轻微伤。胡某之妻见杜某逃出屋外后 ,高喊“抓贼” ,并追赶。某工厂保卫科工作人员秦某、胡某、谢某等 4人闻讯出厂进行抓捕。被告人杜某用从蒋某家中偷来的枪支进行威吓 ,并用枪打击谢某的头部。秦某等 4人在巡逻民警的努力下将杜某抓获。后经法医鉴定 ,谢某头部属轻伤。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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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8月12日晚,吸毒人员李某电话请求犯罪嫌疑人蒋某帮忙代买200元的海洛因,蒋某答应后在贩毒人员陈某手中购买了200元的海洛因。由于毒瘾发作,蒋某回到家中分出约50元的海洛因自己吸食后将剩余的海洛因交给吸毒人员李某,李某付了200元现金给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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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与杨大亮、杨小永兄弟有隙,遂于1999年3月16日指使和参与绑架杨小永,索要现金30万元。后在杨小永书面承诺付6万元的情况下,杨小永被解救。之后,杨小永未履行承诺,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便扬言绑架杨大亮的儿子。此事恰被刘某耳闻,刘某将消息告诉杨大亮,经协商,由杨氏兄弟出资3万元,交刘某及其朋友李某去摆平绑架一事。为此,刘、李写下保证书:若绑架一事再发生,愿负法律责任。事后,刘、李二人携3万元现金,请胡某等前次参与绑架人员在饭店吃饭,由于参与绑架人员意见不一,刘、李与胡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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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3日,随着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鉴定程序存在一定瑕疵或鉴定人员拒绝出庭接受质询,而导致两个鉴定机构分别作出的两份伤残鉴定结论均未能被法院采信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落下帷幕,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曹某分别赔偿原告徐某(女)医疗费、交通费490.78元、210.33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原告徐某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32168元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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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曹某系滨海县工商银行记帐员,因欠本单位贷款无力归还,遂伙同李某于1996年4月5日由曹某利用上班期间代做出纳员工作之机,从本单位保险柜中盗出空白的定活两便存款单两张,并愉盖上自己保管的公章。当B下午,李某到曹某班上,一起查得储户魏某存单的金额、密码、帐号后,由李某在空白存单上填写。4月7日,李某用假存单从县工商银行十字街储蓄所冒领现金2万元,并以“十德海”的名义转存1万元。4月8日李某又从县工商银行东升桥储蓄所取出现金1万元,均交曹某,曹某分给李某1400元。本案在审理期间,在定性问题上出现几种不同意见:l…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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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2008年2月2日,胡某、刘某预谋盗窃财物。由刘某在加油站处,以"敲背"为名,色诱曾某至一出租屋内,在"敲背"过程中,胡某开门进屋,从曾某脱下的裤袋内窃取3700元人民币后在出租屋外面等候。后曾某发现被窃,即与刘某发生争执,胡某进屋退还被害人1500元人民币后趁机与刘某逃离现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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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95年第8期刊载施汉嵘、樊建斌二同志的《徐某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文。笔者读后认为:本案是票据纠纷,还是买卖纠纷的争论,根源于原法院判决朱某侵犯原告徐某财产犯罪行为的性质认定不准确,造成了朱犯与张某、徐某和某食品厂之间法律关系混乱。施、樊二同志认为,原告徐某是“盗窃案件的受害人,徐某蒙受的损失,属于赃物返还问题。”但是原告徐某的1400元财物并不是朱犯盗窃走的,所以徐某才有理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引起争论。然而,朱某在某食品厂盗窃的不是法律规定的“有价证券”。某食品厂与张某、徐某之间不存在票据纠纷,朱犯与张某、徐某之间不是买卖关系,是侵害与被侵害的关系。具体分析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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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背景】2014年1月27日,春节前三天,在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成都北路路口,胡某驾驶的机动车与徐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徐某手部骨折。因事故认定尚需时日,徐某及其家属与胡某互相指责,因医疗费的垫付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双方产生纠纷。为尽快平息争执、保障徐某及早就医,交警部门将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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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008年犯罪嫌疑人徐某为找工作给查某(被害人颜某之母)现金7.5万元,但查某未能给其安排工作。2011年5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徐某姑父)、徐某找到查某及颜某要求归还该7.5万元,并赔偿损失,经协商,查某答应给徐某30万元,并打下欠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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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5中国监察基本案情曹某,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1998年7月被市人事局录用为国家干部(只限于当地)。1999年6月,乡党委、政府向曹某所在村下发了《关于曹某录干后待遇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由乡政府分配给曹某两居室楼房一套,集体投资额度限定在陆万元以内。集体投资部分由村投资,集体投资部分的产权归集体所有。”2000年12月9日,曹某从某建筑工程公司开出一张预付购房款6万元的票据。12月21日,曹某在此票据上签字后,连同乡党委、政府的通知一并交给村会计,并从村财务支出现金6万元。同日,村财务将此笔支出款项记入村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