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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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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权理论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基础。其内涵表现为它是向国家审判机关请求的权利,是宪法性基本权利,是程序涵义和实体涵义的统一。其外延在程序上表现为公诉机关的公诉权、刑事自诉人的自诉权和被告人的应诉权,在实体上表现为控辩双方的期待胜诉权。其本质特征表现为它是由宪法保障、国民平等享有的权利,对审判权具有制约性,自身具有程序性。刑事诉权理论为当事人主义审判机制的存在和发展及侦查权的刑事诉权属性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权利的合理配置、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诉讼主体地位及一些新型刑事诉讼制度和原则的引进和确立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害人诉权是刑事诉权的一部分,是刑事被害人作为诉讼主体应有的基础性权利,是公民判断对自我保存所必要的一种宪法性权利。在刑事诉讼的历史长河中,刑事被害人的诉权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博弈中几度沉浮,在不同形态的诉讼结构中显现不同的地位。同时也见证了公民权利的历史变迁。本文拟通过对刑事被害人诉权权益属性的探讨论证其对公诉权制衡的内在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论滥用诉权     
诉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它建立的基础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所发生的纠纷,当事人行使诉权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基于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和尊重.诉权的行使一旦超出了合法界限,就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诉讼随着纠纷而启动,从而出现了滥用诉权的问题.如何界定滥用诉权及滥用诉权的表现形式,都是当前需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意思自治的审判模式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权,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就自己与对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如何处理提出自己的主张,并有权将其主张提请法院进行审判,这就是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因为诉权行使的审级不同、行使诉权的当事人不同,诉权相应地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分别为起诉权、反诉权、上诉权和申请再审权,其中,当事人的起诉权是诉权最重要、最典型的表现形态。从诉与审判的关系角度来看,无诉即无审判,“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其意义不仅是引起法院的审判,还在于它对审判有着彼此制约的关系,这种制约不限于诉讼中的某一点,事实上它存在于审判的全过程”。再审程序虽然不是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但它与一审、二审程序一样,都是法定的诉讼程序,虽然各自所处的环节不同,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也各异,但在体现民事诉讼的性质和目的,实现民事诉讼的任务等方面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从审判权的行使须以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前提这个角度来看,再审程序启动权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在本质上与起诉权、上诉权并无二致。纠纷发生后,利害关系人不诉至法院请求国家公权力介入解决纠纷,则法院不主动依职权启动一审程序;一审裁判作出后,当事人不依法上诉的,二审程序也就无从系属;同理,在裁判生效之后,若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申请再审,则其享有的再审启动权应视为被其放弃,此时其他主体无权启动再审程序(除非案件涉及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或者应诉并要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判以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权利,它包括起诉权、应诉权、反诉权、上诉权和再审诉权。民事诉权的性质是程序性人权。民事诉权渗透着民事实体权益的因素;民事诉权是一种潜在和动态的权利,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民事诉权是诉讼权利的权源,是当事人实施攻击防御方法的根据。准诉权是当事人享有启动和参与非讼程序或执行程序并要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或执行权的权利,其通常表现形式是申请权,还有督促程序、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中的异议权。  相似文献   

6.
在诉权与实体权利之关系定位上,作为实体权利生成工具之诉权与作为实体权利被侵犯而生之诉权存在着明显矛盾。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诉权概念在历史演进的长河中历经内涵上的流变与扩张。经由对诉权概念之历史溯源的分析可知,此概念之产生系国家垄断纠纷解决权的必然结果,而其流变则与特定历史时期的实体法规范是否充足、国家统治与社会发展之需要密不可分。借助诉权生成实体权利之手法缘于昔日实体法匮乏时期的特别需求,而当下之诉权则扮演了事后救济权的角色。除上述变迁外,立基于民事诉讼场域的传统诉权概念还存在三重面向的现代扩张趋势,即纵向的诉权宪法化与国际人权化趋势、横向的刑事诉权与行政诉权研究趋势、民事诉讼中诉权理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诉案件中的刑事和解程序,刑事和解制度被"正名"并走上法制化道路。刑事和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刑事和解当事人,尤其是被害人对于纠纷解决的部分主动权、参与权与决定权。这标志着中国传统的以"国家—被告人"为中心、以惩罚和报应为主要目的的刑事纠纷解决模式正在发生转变,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恢复正义模式正逐渐踏上历史舞台。作为刑事和解制度中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和实施主体,加害人、被害人、公权力机关、及其他参与人都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刑事和解中各方地位的确定及作用的认定,对于刑事和解的顺利进行及功能的发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运用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回溯民事诉权理论的历史源流,有助于分析我国民事诉权内涵的发展并提出新的认识。考察我国民事诉权立法缺陷和司法运行的偏离现状,有助于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途径。在诉权保障体系构建之后。应着眼当事人滥用诉权的社会现实,探讨对民事诉权滥用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事审判权与民事诉权关系失衡原因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权作为国家的司法权 ,属于公权力 ,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一切活动的根据 ,而民事诉权作为民事诉讼主体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则属于私权 ,是其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二者之间对立统一于每一个具体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审判权的行使 ,直接关系到对当事人民事诉权的保护 ,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应当寻求一个平衡点 ,以做到对它们充分、切实、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10.
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即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①宪法和法律赋予国民以自由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权利,同时也相应地保障国民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平等而充分地寻求诉讼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诉权是一项制度性基本人权,是与公民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权利救济权”或者“请求司法解决权”。它也是一种宪法性权利,相对于基于民事契约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而言,诉权对抗的是国家权力,是一种宪法性的权利。诉权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和自主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12.
因和解内涵的理解差异,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在立法、司法与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刑事和解案件范围的确定应当立足于刑事和解内涵的重新厘定以及刑事和解与刑事政策在案件处理方面的差别。当刑事和解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而致起诉权的放弃与加害人刑事可罚性降低的前提下,它只能适用于存在被害人的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而且,应当遵循宪法原则、平等原则下的差别原则及公序良俗确定其中的个罪能否和解。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主体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刑事和解主体的确定,应当以主体性要素为基准,包括基础性要素和必要性要素。以上述要素作为基准,刑事和解中的主体应当包括加害人、被害人和公权力机关三方,其中公权力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刑事和解三方主体的关系应属典型的公法契约关系,其关系模式应定位为平等关系为宜。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V ictim-O ffender Reconc iliation)是一种解决刑事纠纷的新的制度设计,也称为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会商。当前,检察机关进行刑事和解和有必要,能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兼顾国家公诉权与被害人诉权;、更为合理地兼顾正义与效率价值。当然,对刑事和解的范围应合理界定,既不能过大,也不能太窄。在刑事和解中,检察机关应处于监督者地位。  相似文献   

15.
诉权的现代转型与民事上诉权之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诉权是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实现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上诉权是诉权的延伸。为了体现程序的公正性,保证当事人能够自由行使上诉权,确保上诉权行使的结果能够产生预期的制度效果,应当确立不利益变更禁止、民事裁定上诉等制度,允许自由撤诉,取消案件请示制度,严格限制再审程序的启动,从权利行使自由、权利行使空间、权利行使实效等方面对上诉权予以切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论诉的利益之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中诉的利益是指当事人提起的诉应当具有的法院对诉讼请求进行审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对诉的利益之判断,无论对于保障诉权还是防止滥诉都有重要的意义。在其他判决要件具备的情况下,当事人提起的诉有诉的利益,法院必须进行审判,没有诉的利益,法院应当驳回起诉。诉的利益具有抽象性,法院对诉的利益是否存在的判断,应当从原告、国家、被告三者的立场进行考量,并且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诉的特点甚至个案具体情况来判断。  相似文献   

17.
诉权,是指公民向法院提出的司法救济权。实体权与程序权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权利,缺乏诉权救济的权利将成为一纸空文。为了更好地保护实体权利,就必须保障诉权的行使和保护,最大限度地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和进行诉讼,使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但同时又要防止诉权的滥用或抑制诉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8.
诉权是公民具有的宪法权利,是公民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但由于权利的扩张性、人性恶的一面以及个体与他体利益的差别等原因,也存在滥用的可能。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初级阶段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公民权利保障制度正在逐渐完善,但对于权利滥用的防范,还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体系。宪法是规定公民权利保护的根本规范,其中诉权保护和禁止滥用的规定对于引导公民依法行使诉权,防范诉权滥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在民事诉权诸学说中,权利保护请求权说和纠纷解决请求权说由于强调各自的诉权要件,因此克服了抽象诉权说过于笼统、内容空洞的缺陷.但是其必然会导致对诉权本身的审查成为诉讼程序的内容,诉权成为程序内的诉权的结果,从而丧失了解释缘何可以开启诉讼的问题的能力.实际上诉讼要件并不是诉权构成要件,诉权应当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诉权理论是民事诉讼基础理论之一,将其导入到刑事诉讼之中,对于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宏观而言,诉权理论是司法理念转型的基本路径,从微观而言,导入诉权理论不仅能够丰富现有诉讼理论,还能够指导一系列新兴的诉讼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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