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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累计计算犯罪数额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正确计算犯罪数额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准确性。累计计算数额不仅要区分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还要考虑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衔接。现行累计计算数额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应该予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于贪污贿赂罪的定罪量刑采取了"以数额论"为主的定量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武存在着指标过于单一、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难以体现罪刑相应等弊端,导致了实践中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理未能较好地反映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同时,也制约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修改.并且从国外的立法看也很少采用这种立法模式.因此,我国应当修改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数额不作具体的规定、淡化犯罪数额在贪污贿赂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绝对作用、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数额分立、适度降低贪污罪的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3.
盗窃数额是对盗窃行为定罪量刑的主要条件和依据.现行刑法对盗窃数额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与刑法的基本原则不相兼容甚至相悖,有必要通过立法制订一套统一适用的针对盗窃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对于贪污贿赂罪的定罪量刑采取了“以数额论”为主的定量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式存在着指标过于单一、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难以体现罪刑相应等弊端,导致了实践中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理未能较好地反映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同时,也制约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修改。并且从国外的立法看也很少采用这种立法模式。因此,我国应当修改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数额不作具体的规定、淡化犯罪数额在贪污贿赂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绝对作用、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数额分立、适度降低贪污罪的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5.
浅谈偷税罪数额的认定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偷税罪数额,是指偷税犯罪涉案金钱或物品的数量。偷税犯罪中数额的认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犯罪数额是新型经济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之一,准确地认定经济犯罪数额,对于准确地认定新型经济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学的关联日益密切,贪污贿赂犯罪新一轮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则调整应当置于刑事政策框架下进行审视。考察立法与司法解释的沿革、司法实践中的规制重点可以发现,有选择性地针对重点犯罪从严从厉打击构成我国贪污贿赂犯罪领域的刑事政策。立法上增设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增补情节作为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依据,司法解释在明确"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具体情形时采用承诺谋利的观点以及由此规定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犯罪的并罚原则,都是这一刑事政策要求在刑法教义学限度内的成功融合;立法上"终身监禁"的规定、司法解释对于不同犯罪数额标准的不同步调整以及所列举的具体量刑情节,成为此次规则调整中的瑕疵。  相似文献   

7.
在定罪上,单位犯罪认定标准虚化、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认定标准不合理、国家机关犯罪司法非罪化不理性。在量刑上,单位犯罪刑罚配置不均衡、刑罚种类单一、量刑情节不明确、裁量制度缺位。针对前述司法难题,以现行体系为基础的解释路径已经无法回应司法需求,为实现单位犯罪范围的合理性、刑罚安排以及量刑的妥当性,为破除法官实践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藩篱,应当从立法层面进行重构。具体而言,针对定罪需求,应当明确单位犯罪的本质、增设单位犯罪罪名、排除国家机关犯罪主体。针对量刑需求,应当配置均衡的刑罚、增设资格刑、明确量刑标准、构建裁量制度。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采用的是具体数额标准,这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带来了一些便利,但其中也存在着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难以全面反映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等问题。所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拟修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而这一修改既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又可有效解决原有刑罚交叉问题,同时具有国内外同类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可资借鉴,因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与此同时,在修改原有标准之时应注意在立法上要进一步明确"数额+情节"的弹性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法定和酌定的从轻、从重情节,并颁布相关司法解释对数额作出一定范围的限定,从而有利于完善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   

9.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提高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数额和量刑数额,其中如何理解《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之定罪数额较大提升的现象,关乎到贪污贿赂犯罪"犯罪圈"的限缩问题,《解释》对定罪量刑数额的总体规定关乎到刑罚资源的配置问题,以及对定罪量刑数额规定之应然道理的体现,首先应加以阐释;由于基于对非财产性利益收受或享用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仍然具备法益侵害的本质特点,应当将非财产性利益规定为受贿罪受贿行为之对象;《解释》第13条对受贿犯罪主观违法要素"为他人谋取利益"具体性地规定了四种情形,其中第3和4情形系刑法的拟制性规定,对该种拟制性规定的正确理解和其本身的合理性应当进一步探讨;对于贪污数额不满足"数额较大"且同时不具备《解释》第2条第二款所列"较重情节"的行为,从刑法分则的逻辑上应当认定为盗窃罪和诈骗罪,这里涉及到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涉及经济、财产、毒品和职务等数额型犯罪中,犯罪数额的计算对定罪量刑具有重要作用。笔者拟就刑法规定的对犯罪数额计算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以期有助于刑法立法和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刑法分则中规定的违法所得,主要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罚金基准。厘清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经营数额、获利数额的关系,对区分取得利益型犯罪和经营利益型犯罪,正确界定违法所得极为重要。但在司法实践中,因违法所得客观上存在难以查清的现象以及主观认识上的分歧,从而造成定性争议、量刑档次争议、罚金争议等适用困境,故而需要从法益保护出发,适时修改刑法,取消违法所得作为唯一定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修改其作为罚金基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用相对数确定财产犯罪数额标准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数额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确定财产犯罪的构成与否以及量刑轻重的依据。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用相对数(人均年收入为参数)确定犯罪数额标准,并对其优点及可行性作了初步探讨。一确定数额标准的重要性数额是衡量财产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依据,①从而成为这些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在刑法中(如果不注明,本文所指是修订后的刑法),对数额规定采用四种形式。1.刑法条文直接使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术语规定犯罪和刑罚。采用这种形式规定的在刑法中有四十五…  相似文献   

13.
受贿罪的法益为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刑事立法规定贿赂罪的目的是禁止公职人员将公务作为利益的对价来执行,宜将涵盖财物、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在内的所有不当利益一律纳入贿赂标的范围,"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宜出现在受贿罪群的犯罪构成中。《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由"数额"修改为"数额与情节",并未有效解决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中存在的问题。域外诸多国家实行的行为标准的定罪模式并非舍弃定量任务,其通常由司法机关综合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情节、数额等因素来予以确定。定性加定量的定罪模式仍是一个理性的基本立场,具体数额与情节标准的罪量标准设置仍是一个依赖司法实践的经验型结果。"严而不厉"应当被作为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的基本刑事政策,其与"零容忍"刑事政策的贯彻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法将受贿罪的量刑比照贪污罪处理很不科学,受贿罪的刑罚种类设置也不合理。针对受贿罪刑罚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立法建议:我国刑法应对受贿罪规定单独的法定刑;对受贿罪增设资格刑;调整受贿罪的罚金和没收财产刑;对受贿罪量刑情节及刑罚层次予以调整和完善,建立以情节为主的刑罚体系,在对受贿罪定罪量刑时应综合考虑受贿数额情节、受贿犯罪方式和次数的情节、受贿罪主体是否违背职责的情节、受贿所造成的后果大小的情节、受贿罪主体身份等情节。  相似文献   

15.
刑法关于犯罪数额的规定较为复杂,不同罪名中数额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不同,不同种类的数额在定罪量刑上的意义也有所差异。行为人的犯罪指向数额与犯罪实际数额时常发生冲突,事实证明一概将犯罪实际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不免有失公允,有必要对犯罪指向数额的价值予以关注,并恰当应用到司法实践当中,使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6.
经济犯罪中以“数额+情节”的定罪模式,虽然克服了入罪标准僵化的缺点,但是人身危险性也夹杂在情节中进入罪量要素.在贪污贿赂犯罪、盗窃罪、逃税罪等40多个犯罪中,将罪前受过的行政、刑事处罚及罪后悔罪表现等体现人身危险性因素,作为数额折抵因素计入罪量,以达到刑罚可罚程度.然而,罪量体现法益的侵害程度,具有客观性,所以,在定罪功能上,罪量要素应无人身危险性栖身之地.人身危险性侵入罪量要素,表现出明显的社会防卫思想,混淆了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混淆了刑法对象是行为而非行为人,造成了重复评价,最终不适当的扩大了犯罪圈,侵犯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人身危险性只有外化为客观情节时,方可进入罪量要素.  相似文献   

17.
略论量刑中的酌定情节单民量刑,是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判处适当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定罪和量刑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两个主要环节。衡量刑事审判工作质量的高低与否,不仅要看定罪是否准确,而且需要考察量刑是否适当。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量刑时,在遵循量刑原则的基础...  相似文献   

18.
简论我国偷税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偷税犯罪的立法缺陷表现在 :处延界定不严密 ,尤其是实施数额与比例的双重标准 ,导致罪刑不相适应 ;对偷税犯罪的手段规定不科学 ;偷税罪的刑罚较逃税罪轻。应采用单一制计税额的定罪标准 ,同时提高逃税罪的起刑数额。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我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的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在执行中常常陷入某种误区——或是定罪时过于严苛,或是量刑时过于轻缓,这种宽严失当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无法实现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及社会防卫的刑罚目的。将人身危险性理论引入定罪量刑的机制中,在定罪时,可以使其与社会危害性共同起双层限制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犯罪圈呈现扩张态势之时,人身危险性的出罪功能恰好可以有效限缩未成年人犯罪圈;在量刑时,审判者要认真考量未成年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把控好从宽处罚的操作分寸。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我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的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在执行中常常陷入某种误区——或是定罪时过于严苛,或是量刑时过于轻缓,这种宽严失当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无法实现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及社会防卫的刑罚目的。将人身危险性理论引入定罪量刑的机制中,在定罪时,可以使其与社会危害性共同起双层限制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犯罪圈呈现扩张态势之时,人身危险性的出罪功能恰好可以有效限缩未成年人犯罪圈;在量刑时,审判者要认真考量未成年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把控好从宽处罚的操作分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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