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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论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赵玉环赵玉强“德主刑辅”是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基本内容,就是要求统治者治国必须以礼义教化为主,以刑事惩罚为辅。“德主刑辅”思想萌芽于西周,形成于春秋,理论化于汉代中期,法典化于唐朝,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
董仲舒作为公羊学说的大师,以儒家经典思想为基础,结合了法家、阴阳家和道家顺应天意、道法自然的思想并将儒家的家庭伦理、理想社会形态纳入了统治思想的范畴,对汉代以及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拟从"德主刑辅"思想为视角来分析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相似文献   

3.
"德主刑辅"思想作为我国封建社会法律思想的主流,有着重要的影响.该思想的形成和完善与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思想中的正统地位是分不来的,最终成为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德主刑辅"思想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以刑事惩罚为辅,使德与刑互相协调,互相补充.  相似文献   

4.
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一统天下,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原心定罪"为核心的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本文以此为着眼点,剖析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与建构路径。  相似文献   

5.
朱腾 《北方法学》2013,7(4):139-149
通说认为,汉代是德主刑辅理论被奉为官方主流法律观的开始,但在分析此种现象时,学界习惯性地直指武帝时期且忽视法思想置身于其间的权力结构。事实上,秦汉时代的权力结构是所谓的"皇帝政治",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权力形式都是随着皇权观的演变而被调整的。在汉代,经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及其后各朝,皇权与儒术的联系日益密切,德主刑辅理论的地位也随之不断提高,所以汉代皇权观的儒学化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德主刑辅理论兴起的关键所在,而这一过程也生动地展现了传统中国权力与法律的共生性关系。  相似文献   

6.
古代儒家法律思想中的合理内核是:宽民惠民的重要思想,重视教化的教育预防作用,礼法互补,息诉等强调通过自我完善来达到社会的和谐,主张"德主刑辅"。这些儒家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儒家法律思想的发展,可分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和秦汉以后的正统儒家法律思想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孔孟为代表,后一阶段以荀况为代表。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而“礼”和“人治”与“德”又是不可分割的,是“德”的补充和展开。  相似文献   

8.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德主刑辅"思想和追求"无讼"的价值目标蕴含着丰富的和谐精神。本文认为批判地继承其中的精髓,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明德慎罚”刍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德慎罚”是西周奴隶主统治集团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它是在总结殷商氏族奴隶主统治兴亡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它的作用在于调整西周奴隶主阶级内部的关系以利于对广大奴隶的残暴统治,它的目的是为了巩固西周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以求子子孙孙“受天永命”。“明德慎罚”思想为后来的儒家所全盘接受,并以新的阶级内容加以改造和充实,成为儒家“德主刑辅”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因而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夏淑云  张美琳 《中国法律》2008,(3):41-42,109-111
[德主刑辅]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与其他法律思想的有机融合。在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发展中.它一直作为主流法律思想被历朝历代所沿袭.决定着封建时代法律实践活动的内容及其发展方向,并成为历代统治者[安人宁国]治国方针的思想基础,它对於维护统治秩序.理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保证封建国家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进步意义。  相似文献   

11.
敬畏道德     
“德主刑辅”是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最悠久的传统,它是周人的一大发明创造,在西周时就牢固确立起了“明德慎罚”的原则。之后,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全面地继承了“德主刑辅”思想,并对之扩展,加入了许多新内容,使之更具有伦理色彩和社会功用。可以说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起,历代  相似文献   

12.
"德主刑辅"是中国传统的法治思想,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其核心就是主张"省刑罚"、"以德去刑",所以在治理国家上,把道德放在核心和首要地位,而法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虽然这种主张在法治国的理念下,应该遭到诟病,但其中蕴涵的一些合理思想还是值得借鉴的。  相似文献   

13.
刘向是我国西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天文学家和目录学家。他博学多才,著述甚丰。他的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主张先德教而后刑罚,“赏必行,罚必当”,“赏从重,罚从轻”,礼义与刑罚相结合,法教结合,德刑并用,继承和发展了德主刑辅的思想,这也就是唐朝时所完成的中华法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此外,他提出的法要公、令要信、赏罚分明,官吏要公平执法、严格守法、以身作则等思想,到今天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儒家教育思想强调道德教育和个人修养以及中庸和谐思想,在治国方面强调"德主刑辅",反对激化社会矛盾等。本文指出,儒家教育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麦杏嫦 《政法学刊》2009,26(5):23-25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导,融合了法、道、释各派学说,以天人感应为哲学基础,以德主刑辅、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追求“无讼”理想。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来源于西方民主政治,核心在于防范政府权力滥用、确保人民权力得以行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的是政府推进型道路,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立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充分发扬和保留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对社会主义法治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趋干成熟的历史时期,其法制的发达、法律制度的完备,对后世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文章以大量唐代史料为叙述基础,探讨唐代狱政思想产生之大体渊源,综述唐代监狱维礼护法,礼刑结合;慎枉刑狱,缓刑议狱;宽严相济,德主刑辅的狱政思想,以及其在监狱管理中的宏观地位与价值,从一个侧面研究了唐代监狱制度的历史面貌。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社会治理"以德为先",强调"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出礼入刑",这种治理模式使古代中国社会安定和谐,繁荣昌盛,中国古代百姓在这种自理模式下普遍安居乐业,较少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本文旨在通过阐述中国古代德治内容,研究其在当代法治社会中的价值。  相似文献   

18.
儒家思想自西汉以后成为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历史的潮流中,治国方略的选择,德治、礼治、人治、法治的论争从未停止过。对法的定义和论述是《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的重要内容,孔、孟儒礼法融合、德主刑辅的法律观直接影响和造就了我国传统社会以人情、礼为最高原则的法制模式。  相似文献   

19.
崔永东 《北方法学》2011,5(6):126-131
董仲舒根据阴阳五行的理论,系统论述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并对国家的司法权进行了定位,那就是辅助德教的实施并对德教加以保障;另外,司法权本身也必须受道德的制约,行使司法权力者必须有良好的道德自律能力,如此才能防止司法权变成一种盲目的非理性力量。董仲舒推崇的司法原则是"原心论罪",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将道德引入司法审判。从整体上看,"原心论罪"这一原则带有一定的人道倾向,是对当时酷吏暴虐司法的一种抑制。从董仲舒司法思想的价值取向看,他强调司法活动必须符合"仁道",应当以"泛爱群生"为基本目标;掌握司法权力的人应该明白"德生于和,威生于平"的道理,坚持"以中和理天下"的施政方针,注重司法公平、道德教化,从而实现"世治而民和"的理想社会。  相似文献   

20.
“仁”是孔子整个思想体系的精髓,尤其是以“仁”为核心的法律观。孔子提倡“仁者爱人”,“为政以德”、“为国以礼”,他的以民为本、中庸之道、内仁外礼、德主刑辅、宽猛相济等观点都对后世政治和法律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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