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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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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制度是民法的重要创造,对于经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伴随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不断膨胀,在执行公务、承担经济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时,承认公共部门的公法人身份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我国现有的公法人制度并未充分凸显其独立的价值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功能.我们应当认清公法人的法人地位,进一步完善公法人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处理公共事务中的优势,从而建立高效政府,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增进人民福社.  相似文献   

2.
公民财产权的制度化路径--一个人权和宪政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金明  冯威 《法学论坛》2003,18(2):5-10
近年来 ,我国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一直受到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共同关注。公民财产权应当纳入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体系 ,尤其是公法保护体系已渐成共识。而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不足为公民财产权提供有效保障。本文从财产权制度及其意义出发分析了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和公法保护路径 ,以期促进公民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公法请求权根源于并服务于基础性公法权利,但具备独立实体权利的要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确保或回复基础性公法权利不受干扰状态的干扰防御请求权和作为受益权核心内容的给付请求权是公法请求权的两种典型形态。公法请求权的确认和保护,对基础性公法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实现对公法请求权的全面保护,方可实现对基础性公法权利的全面保护。我国应当通过立法和司法的革新措施促进公法请求权的行政法制保护,以提升公法权利的行政法保障水平:一方面,行政立法应当树立对公法请求权予以直接立法确认的理念;另一方面应通过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促进公法请求权的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4.
公法体系要以公民的公权利为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道晖 《河北法学》2007,25(1):11-14
要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公法体系)的立法规划,应当转变立法思路上的偏颇,在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重心上予以适当词整:从以经济立法为重心,转变到以人为本,以公民的私权利和公权利为本,实行以政改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优先的方针.公法不应当只是保障国家的公权力的法,而是规范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法,是公权力与公权利的关系的法.公法不意味着只是以国家利益为本位,而应当以人为本,以人权和公民权为本;不应该只是以经济为中心,仅仅是把法律作为对经济保驾护航的工具;应该以宪政的立法为核心,为首脑,而人权和公民权是这个体系的心脏、灵魂.  相似文献   

5.
根据市场经济法权关系的要求,市场经济法律调整应当坚持契约自由原则、平等原则、权利本位原则和法治原则。市场经济法律调整,是由市场主体法、市场法和国家行为法所构成的有机的整体。为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体系,当前我国法律调整的重点是:在市场主体法方面,主要抓好“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实施,同时抓紧“公司法”等的制订;在市场法方面,实行制订新法与实施现有法律、法规并举,以便形成国内统一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在国家行为法方面,转变政府职能,通过立法规范政府的职权范围,坚决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等。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框架下各种立法保护模式进行分析评介,同时结合我国民间文艺保护现状及国情,认为目前民间文艺保护模式应充分运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而且应当融入公法性质的保护手段,并整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保护方式,以求实现对民间文艺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7.
德国民法上的公法人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友军 《法学家》2007,(4):140-147
德国法上的公法人包括公法社团、公营造物和公法财团三种.对于公法人在私法领域的活动范围的限制,应当采代理权限制说.公法人实施私法行为时,应当适用私法,且法人依章程任命的代理人的行为被看作法人自己的行为.另外,有破产能力的公法人的董事有义务申请该公法人进入破产程序,否则要对债权人因迟延申请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德国公法人理论对于我国公法人制度的借鉴意义为:帮助我们对我国法上的公法人进行分类整理;公法人从事目的范围外的活动,应当认定为法人代表人没有相应的代表权;承认一定范围的公法人具有破产能力并强化董事等申请破产的义务;通过扩大"法定代表人"的内涵,来解决所谓的"职务代理"问题.  相似文献   

8.
刘源 《法制与社会》2013,(26):35-36,46
执行联动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执行工作上的一些问题,但仍有很多短板。契约原本是私法概念,近年来已被引入至行政法等公法领域。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契约理念引入执行联动机制的可行性,从权力部门、市场主体、市民三方面探索契约理念对执行联动机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及其对我国民法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马法上划分公法与私法有着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原因,但其真正目的仅在于法律研究的便利和安全,而不在于限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随意干涉。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公法优位的观点与私法优位的观点皆不足取,而现代公法与私法的融合也并未使二者的划分失去意义。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与地位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轨道有所不同。就目前而言,私法在我国应当具有更加优越的地位。在探讨制定公法性民事规范的合理事由时,必须要证明某些价值相对于意思自治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或者更加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经济法的本质:协调主义及其经济学基础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当前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本质的观点主要有干预主义和协调主义两种 ,作者认为二者谁也无法取代谁。作为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互动作用产物的经济法的本质只能是协调主义。经济法应当以协调社会利益和个体整体利益为立足点 ,和民商法、行政法携起手来 ,共同调整经济生活。  相似文献   

11.
论商法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万一  赵吟 《现代法学》2012,34(4):60-73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前置性法律,经济法是保障性法律,而商法则是市场运行法,特殊的功能成就其不可替代的独立地位。商法产生于市场经济并且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两者具有深刻的依存关系,以效益为契合点,通过反映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技术性规范,保障市场主体营利自由,进而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实践的品格使其具有高度灵活性。现代市场经济立法主要表现为商事立法,没有健全的商法制度,就没有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的当今世界,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理性面对法律部门功能纯化、法律移植合理化和商事习惯法律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刑法对任何行为的惩罚都要有正当化根据,要坚持犯罪化的基本原则。当今世界不少国家刑法都呈现泛化倾向,我国经济刑法也明显存在调整范围过度的现象。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经济犯罪的客体是国家经济秩序,这种理解难以符合市场经济本质和前行方向,容易引起经济刑法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大。经济犯罪是市场主体滥用经济自由而导致对其他平等主体或社会、国家公共利益的伤害(危险),对其法益要从实质上解释,形式上只是违反特定经济制度或秩序,不产生具体法益侵害的行为,应由经济行政法调整,不宜纳入刑法范围。当前我国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要重视刑法解释方法的运用,以限缩经济刑法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13.
秦国荣 《行政与法》2014,(1):101-108
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与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历史起点和内在要求,其历史起点在于我国变革计划经济模式基础上开始的市场经济体制建构,其发展的两条主线为,在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建构中不断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终建成法治政府和法治化市场经济;在后发式“变法型”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体制转型与法律进步相互促进,在社会关系变迁中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经济法理论及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4.
法律的经济分析工具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钱弘道 《法学研究》2004,26(4):134-147
法律市场假设是经济分析的前提 ,法律运行中的弊端通常就产生于法律市场的交易中。供给与需求、成本与收益分析是法律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政府既供给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基础 ,也可能破坏和掠夺这一基础。法律需求是公共选择的过程 ,具有不确定性 ,可能被人为夸大 ,也可能被人为低估。政府对市场过于敏感 ,对干预市场的法律法规过于自信 ,会导致“非市场”需求的扭曲。法律成本不确定 ,使得人们难以选择、发现最符合效率原则的立法执法机制  相似文献   

15.
Common law traditionally contains the formal rationality of commercial law. According to common law tradition, there is no possibility of preventing commercial law from being formalized. Formalization of commercial law in common law system is an institutional demand of market economy and is jointly promoted by the legal tradition of common law countries. The commercial law in the two legal systems indicates that the commercial law is made depending on the market economy and the form of commercial law is restricted by legal tradition. The formalization and assimilation of commercial law are an internal need as well as an inevitable trend in the cours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相似文献   

16.
对经济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赵万一 《现代法学》2002,24(4):23-31
作者认为经济法在法律定位上可定义为市场条件保障法 ,其性质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其特点是在调整目标上具有明确性和单一性、调整内容上具有经济性、调整手段上具有多样性 ;在价值取向上经济法追求的是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平衡基础之上的社会利益至上。经济法的内容和体系主要应当包括市场条件保障法、市场行为矫正法、市场行为引导法和市场行为促进法。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经济法学界在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上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对中国经济法现象缺乏独立的思考,对中国国情和中国经济法的基本任务认识模糊,理论建构与时代发展严重脱节.中国经济法不是成熟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伴随着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在建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部门法律.中国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或功能不是调整"市场失灵",而是为了推动竞争性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是为了强化国家干预经济的职能,而是要用法律手段规范和制约政府行为;不是以公共利益否定私人利益或以私人利益否定公共利益,而是要与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一起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和市场法治秩序,最终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相似文献   

18.
许石慧 《政法学刊》2006,23(4):42-45
公共利益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的重要范畴,同时也是宪政、公共管理等领域所关注的重点。当公共利益作为现代国家干预市场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基础与理由时,公共利益原则便构成了经济法的逻辑起点。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原则的内涵、特征、边界及其与他法中的价值区分等问题都值得探讨,尤其在构建有限有效的法治政府目标更为迫切的中国实践中。  相似文献   

19.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初探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王全兴  管斌 《现代法学》2003,25(2):113-118
社会法作为寓于法律社会化过程中的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第三法域 ,在其发展到一定阶段 ,出现了作为经济领域法律社会化现象的经济法。因而 ,一方面 ,经济法具有广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 ;另一方面 ,经济法与狭义社会法之间 ,各自所对应的国家干预在范围、宗旨和手段上都不尽相同 ,但在经济与社会趋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 ,需要完善其功能的配合。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历时60余载,期间几经起落沉浮,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的“标本”。随着民法典的定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将进入国家治理的法典化时代。与此同时,与民事立法齐头并进的经济法也面临着对既有单行法体系化整合的任务,以解决“经济法是个筐,什么法都能装”的窘境。从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民法与经济法立法的演进轨迹看,民法的法典化之所以相对容易,是因为民法具有明显的法律移植属性,并存在可资借鉴的大陆法系成文民法典,而经济法的法典化纯粹是首创,其难度可想而知。民法典之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部门的法典化,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由之路。对经济法而言,如果短时间内难以成典,则可以采用逐步推进的方法,首要任务是从理论上完善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增强经济法体系结构的科学化、体系化和逻辑自洽性,使经济法立法与民事立法等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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