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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会在全国人代会上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2.
13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致力建设法律大厦。立法转型和法律法规清理成为近年立法的"重头戏"。目前,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3.
我们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研究和明确这一法律体系所具有的本质特征,揭示我国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证我们的国家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军事法规体系的基本特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事法规体系作为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主要包括以宪法为最高依据覆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领域;与国家其他法律部门(体系)相互交织、紧密相依;以保证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基本任务;涉外军事关系规范成为军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5.
安然 《法学杂志》2012,33(4):132-136
我国已建立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认清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是关键,宪法的统帅作用将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法庭内外》2011,(5):F0002-F0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全面阐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吴邦国说,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  相似文献   

7.
今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宣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这个法律体系由经历4次修改的1982年《宪法》、230多件法律、690多件行政法规、8600多件地方性法规组成。这些法律、法规并非杂乱无章,而是以宪法为统领,通过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统一整体,成为一个体系,因而被称做法律体系。而且,这个法律体系立足于中国国情与实际,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讲述人民法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成后所面临的任务。  相似文献   

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其形成之后仍将面临着如何完善的问题,至于如何完善,仁者见仁,但在三方面的完善应是当务之急,即:公民政治权利与自由的立法亟需完善,从我国有关公民政治权利的立法及其完善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缺乏公民言论自由范围的界定;二是缺乏保障出版、结社基本自由权利的法律;三是已有的《集会游行示威法》需要加以修正;以立法为重心到以法律的解释为重心的转向,通过法律适用性司法解释将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最重要的路径选择;完善以宪法为标准的法律审查机制,确保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里程碑式的重大成就——一个立足中国国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  相似文献   

10.
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用大篇幅论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他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  相似文献   

11.
部门法规范冲突不仅是因部门法调整范围的交叉重叠所致,更是由公法、私法法律原则背离对峙而成,其主要表现为刑民冲突和行民冲突。在部门法规范冲突案件中,法官应当依据宪法上的比例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在私法案件中适当引入公法规定而区分诸种民事法律行为之效果,在公法案件中为维护公法秩序而酌情考量当事人私法行为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时代背景下,部门法规范冲突宪法调适的实现,一是需要立法者在明确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基础上促进两者接轨,二是需要司法机关充分体悟宪法精神,贯彻宪法原则,在司法审判等法律适用过程中对公法与私法规范的冲突作合理调适。  相似文献   

12.
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三个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涉及到十三个方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对现行《宪法》第1条第2款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补充、深化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宪法所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之间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概念的提出并不是要在理论上替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是通过进一步理顺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凸显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强调宪法和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13.
方向 《中国法律》2008,(2):8-9,59-61
法治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实现法治是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经过中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到目前,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国务院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000余件,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4.
本文首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现状着手,根据客观实际提出了两个命题,并对之分别论证: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进行重新界定,提出应该明确的将"行政规章、司法解释"全部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范畴;二是宪法要在"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废除法律、法律清理"等"法律体系建构与发展"中的各个环节发挥其"立法指引"、"系统规范"、"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司法业务文选》2012,(1):42-48
1.2011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发〔2011〕11号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现就人民法院加强法律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加强法律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  相似文献   

16.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基本依据和党内治理法治化的制度载体,国家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两个规范体系都是治国理政的规范依据,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依法执政的现实要求,应当以体系共存的相容性、价值追求的同向性、具体规范的无矛盾性和行为指引的连贯性为基准,立足法治一般规律和我国政治现实,多方面积极地探索衔接和协调的实现路径,建构以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为核心的保障机制,从而达致两个规范体系“内在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状态,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良性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17.
孟涛 《法学研究》2021,43(6):19-35
党内法规从党的文件中分化而来,归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制度建设逻辑与法律体系建构逻辑合力推动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形成.党的制度建设逻辑决定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功能和制度内容,影响着党内法规的结构体例和规范形态;法律体系建构逻辑塑造了党内法规体系的结构体例和规范形态,服务于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功能与制度内容.当前,党内法规体系的框架结构已经形成,可从纵向的阶层体系与横向的部门分类两个维度加以认识.为推动党内法规体系走向完善,今后应进一步厘清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界限,完善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和保障制度;协调党内法规内部的规范冲突和部门分类,加强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调整界限,实现两者的双向衔接协调.  相似文献   

18.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宪法》“序言”中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五条第三款又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对部门法的影响至少体现在,其思想内容可为部门法的立法和司法划定活动范围。由此可见,我国的任何一部立法都须依据宪法进行,且“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相似文献   

19.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构成。至2011年2月份,包括现行宪法在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9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超过690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超过8600件,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演进过程之中,是一个相关价值理念、制度规则、运作实践交织叠加的动态性演化、历时性发展、阶段性超越过程。“以宪法为核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首要考量和必然逻辑,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现实依据。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是衡量是否“以宪法为核心”的三维判断标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不同宪法相抵触”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两种立法表达;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审查、宪法监督中的合宪性审查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两种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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