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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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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问责制与行政自责文化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行政问责正由“权力问责”走向“制度问责”。而问责制要真正产生实效,必须有相应的行政问责文化来支持。在行政问责制的建立健全过程中,加强行政自责文化的培育十分重要和紧迫。为此,必须积极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及行政文化的现代化进程,塑造公务员的现代品格,加快行政自责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及政治环境,推进责任型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2.
行政问责制度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监察制度。现代的行政问责制度是基于民主、法治理念而产生的为减少政府行为过错、提高行政效率、由特定主体通过一定程序和形式追究相关责任客体的一种制度。行政问责制在现代社会承载着推进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减少行政过错,提高行政效率等多种价值。  相似文献   

3.
行政问责的体系构建与制度保障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问责制不仅是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执行力的有效保障,而且也是影响政府合法性和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因素。行政问责制的价值追求是要以行政问责解决提升政府执行力的动力机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文对行政问责的体系提出了自己的构想:多元化的问责主体是民主问责的关键;明晰化的问责对象是落实责任的关键;全方位的问责范围是明确责任的关键;规范化的问责程序是依法问责的关键;作者认为完善行政问责的制度保障的重点在于:塑造行政问责文化;建立明确责任机制;健全履行责任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4.
《学理论》2013,(5)
在我国,行政问责制不仅关系着责任政府的建立,同时也关系着政府形象地塑造以及公信力的提升。行政问责制应当是行政问责主体依据相关法律,遵循其特定的程序,在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下,追究问责客体责任的制度。其所蕴含的行政道德核心理念是"正"。公平、正义是我国行政问责制良性运行的灵魂所在,并且它是我国行政问责制所追求的最高伦理境界。  相似文献   

5.
建构政府问责制的困境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政府问责制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制度创新,是民主政治的必然。然而现实存在的一些困境阻碍了政府问责制的有效推行:传统的行政文化难以冲破、政府内部职能边界模糊、行政透明度不高、公民问责意识淡薄、对行政权力监督不力等。针对上述困境,本文试提出构建政府问责制的有效路径: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明确职责权限,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公民的问责意识,加强权力监督,完善问责机制的立法等。  相似文献   

6.
潘爱国 《学理论》2013,(21):1-5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与完善需要在制度建构、体制革新与机制健全三个层面上展开。制度建构层面需要从单一的政府问责扩展到党政一体化问责,从制度要素建设转向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加强行政问责的组织机构建设;体制革新层面需要强化各级人大的问责主体地位,在问责客体上排除对普通公务员的问责,在问责内容上将政府"绩效"纳入问责范围以及建立规范有效的问责官员复出机制;机制健全层面则需要确立划分官员责任的合理准则,拓宽行政问责的信息来源渠道以及实现行政问责程序与司法追究程序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7.
行政问责作为责任行政的制度保障.是防止行政权力异化的重要工具。我国的行政问责从行动风暴到制度建立正历经着关键的过渡期。近来,国内又发生了一系列由于行政责任缺失所酿成的重大事故,为此有必要探究行政问责制度化的内外动因与巩固机制,以便更好地推进行政问责向系统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实现行政问责制度化,推动责任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8.
行政问责作为责任行政的制度保障,是防止行政权力异化的重要工具。我国的行政问责从行动风暴到制度建立正历经着关键的过渡期。近来,国内又发生了一系列由于行政责任缺失所酿成的重大事故,为此有必要探究行政问责制度化的内外动因与巩固机制,以便更好地推进行政问责向系统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实现行政问责制度化,推动责任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9.
行政问责制的内涵及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问责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行政问责的实践上看,主要存在行政问责缺乏统一的制度架构,没有严格遵循我国宪法规定的责任制原则,问责途径单一、缺乏外部约束,问责程序设置简陋、责任方式配置不合理等。为此,要完善行政问责的范围、行政问责的主体,责任追究的程序,并实行行政问责的统一立法。  相似文献   

10.
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的行政问责制在现实运行中出现了诸如:重官意,轻民意、重副职处罚,轻正职问责、重执行不力,轻决策失误、重行政问责,轻民主问责;重有错问责,轻无为问责等问题。究其原因,可以归纳为:认识存在偏差,问责心理欠佳、法律规定缺位,难以依法问责、体制权责不清,造成问责困难、制度机制不全,影响科学问责、信息公开不够,影响公众知情等。为此,我们要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公众众对政府及行政人员责任的追究机制;政府责任划分明确化;完善问责法制和程序;建立责任评估体系;实行信息公开,建立公众投诉体系;加大监督力度,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加强行政文化建设,实施对政府官员的美德教育与提升政府的"信任"社会资本存量;对无为问责制不断进行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1.
行政问责制度是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行政问责制度实施过程中,人治化、政治化、运动化的特点仍然显著,在问责依据、对象、程序和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反而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法治政府形象的树立。随着社会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推进,行政问责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行政问责作为建构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自2003年以来,我国开始了以“官员问责”为主要内容的行政问责实践,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明确政府责任、改善政府管理、制约政府权力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现实作用,但由于我国行政问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时间还不长,存在诸如法制建设的滞后,制度建设的堕距和机制运行的异化等问题。因此,优化行政问责需要进一步从法制、制度和机制建设等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  相似文献   

13.
行政无为问责:一种亟待制度化的权力监督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整治"行政不当行为"的同时,需要对"行政不作为"或说"行政无为"有清醒识别,实施行政无为问责应是一条重要途径。行政无为比行政作为更难以界定,行政无为的责任亦难权衡,但如果没有行政无为问责,就可能无法很好推进行政问责制度。行政无为问责可以理解为问责主体针对行政机构及公职人员应当作为却无所作为而产生不良后果,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做法。明晰行政无为问责的主体、客体、程序与具体责任,有助于行政无为问责制度化,真正发挥其监督功能。  相似文献   

14.
随着对问责制度的研究深入,理论界和实务界越来越关注问责制对于中国的深层意义。这表现在问责制度与现代政府理念与实践、行政管理体制,乃至整个中国政治体制都有着密切的关联。同时,问责制、问责政府、问责中国等一系列观念的流行,也反映着问责的"中国意义"有待深化研究下去,必须探求问责制度对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这全面体现了党和政府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决心和力度。本文主要以行政问责主体为视角,系统阐述了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发展的现状、行政问责主体制度中权力机关问责力度不够、形同虚设以及成因,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借此不断强化权力机关监督、问责的力度,真正落实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  相似文献   

16.
行政法律监督试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法律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是否合法而进行的监督。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行政监督的法律制度,但在监督实践中仍存在着种种问题,主要为:监督形式的运行不够协调;监督对象不平衡;监督方法单一,缺乏监督力度;行政监察机构地位低,缺乏独立性等。因而,我国仍然需要加强和完善行政法律监督体系:一、要建立监督形式的协调机制;二、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三、建立制度的约束机制;四、转换监督机制;五、加强对行政立法和执法的监督。  相似文献   

17.
行政决策的现状是失误多影响大,行政决策主体承担决策责任的少,行政决策无明确责任。其原因有行政决策未型式化,行政决策与责任不对应,问责困难等权力运行机制多方面因素。法治国家中一般行政决策权力分散行使,监督公开而全面。规范行政决策问责的对策是加强行政问责研究,借鉴法治国家中决策权力行使及监督经验,完善岗位问责、细化行政问责、加强其它配套问责方式,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相似文献   

18.
毛帜 《学理论》2011,(29):64-65
行政问责的本质在于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是责任政府的具体体现形式,最终目的在于保证政府系统的正常运行、遏制权力腐败以及保障公众利益尽量不受损失或损失最小化。近年来,我国在行政问责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分析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从实践出发,在参考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思考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对策,对责任政府的构建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行政论坛》2018,(1):88-95
在我国重大行政决策普遍失范的背景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问责能够有效弥补程序性规则的不足,实现对决策权的有效控制。重大行政决策影响的严重性和后果的滞后性也决定了建立终身问责制度的必要性。但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问责的制度过程中,存在责任主体不清、问责范围不明、归责原则不统一、缺乏协调机制等障碍,可通过建立会议案卷制度明晰责任主体,用正面列举加反向排除的方式界定问责范围,实行过错归责与结果归责相结合的问责原则,建立跨区域跨级别协调机构,以解决追责机制不畅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伊强 《学理论》2009,(30):38-40
行政问责制的推行早已成关注的热点。政府和公众都意识到,要使政府及政府官员真正的担负起公共管理责任,必须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笔者认为,行政问责制的建立与健全,一方面需要完善的法制体系作支持,同时需要完善政府责任、信息公开、异体问责、行政救济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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