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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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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鲜见,而具体的保证方式又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那么,这两者具体有何区别?关于一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  相似文献   

2.
保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提供保证具有很大的风险,一般而言,保证人不能从中获得利益,却可能为债务人承担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保证逐渐增多,债权人与债务人勾结损害保证人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由于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的企业随意对外保证,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本文就企业如何防范保证风险发表拙见。  相似文献   

3.
《北京支部生活》2010,(9):62-63
<正>所谓担保,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是一种非常严肃的行为,担保就意味着风险。法律法规和党纪政  相似文献   

4.
传统的合同法理论认为,债权是特定的债权人请求特定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债务不履行,债权人可以此为理由,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请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债权相对性的基本理论.然而,随着大量第三人侵害债权事实的发生,各国开始检讨自身立法以求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以1853年的拉姆莱诉盖伊案(Lumley V Gye)的判例为代表,英美法系遂慢慢开创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我国学术界将侵害债权称为"干涉合同"、"损害合同",还未有侵害债权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政策咨询     
《江淮》2006,(4)
讨债十法读者来信:我的一个朋友1999年借了我3000元钱,但一直未归还。我也找过他很多次,但又不想太伤和气。请问,讨债有什么好办法吗?专家解答: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  相似文献   

6.
沈阳陈某问:我是交通银行的信贷业务员,为了保证我们贷款的安全性,对于资信一般的借款人,我们除了让其提供保证人进行担保外,还让其提供一定的财物进行抵押担保。请问:如果借款人届期不能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我们如何追偿保证人和抵押人的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7.
当前按揭贷款中存在问题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按揭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借款人必须为所购房产投保 ;借款人必须提供第二保证住所 ;借款人配偶需签署《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或《共同债务人承诺书》 ;未要求借款人配偶签订《共有财产同意抵押声明书》 ;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 4 0 %或其他一个比例 ;必须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商品房购销合同》进行公证。对这些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社会责任也是竞争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剑峰 《实践》2007,(5):47-48
今年的“两会”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又一次成为热点话题。强化社会责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已经形成一种共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家的一种“天职”。企业的社会责任,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履行对企业内部的责任。要保证员工的利益,要保证股东的利益,要保证银行的利益,一句话,叫做“诚信”。诚信,不仅是一个企业家的品质,更是一个企业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的《合同法》规定了利他合同法律制度,这一规定突破了传统的契约相对性原则,对此进行探讨研究,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分析和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利他合同的概述、意义及构成要件(一)利他合同的概述利他合同属于涉他合同的一种,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为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并约使合同另一方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依合同当事人的这种约定而取得直接请求履行的合同。在利他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第三人称为受益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称为基本合同,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约定称为第三人…  相似文献   

10.
作为涉他合同之一种,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以向第三人为给付为标的的一种特殊合同,与经由被指令人而为交付、附第三人保护作用之契约等相关制度均存在诸多差异。第三人利益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和第三人有特殊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依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直接请求权,并有权对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合同债权人也同时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为给付的权利。债务人须向第三人为给付,同时得以因合同而生的一切抗辩对抗第三人。我国《合同法》第64条未赋予第三人以任何法律地位,并非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11.
某银行支行76年前与殷先生及担保公司签订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合同订立当日,该支行向殷先生发放了93万元贷款。截至2009年3月31日,殷先生已累计6个月未偿还借款本息,担保公司未履行保证责任。为此,该支行将殷先生及担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共计5.6万元。  相似文献   

12.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表现为: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以及违约救济请求权;债务人可以对利益第三人主张他原本可以对合同债权人主张的权利;第三人享有的权利由合同当事人合同规定。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抵押贷款关系的愈采愈频繁,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的也越来越多。此项公证已成为许多公证处的一项支柱业务。认真分析和研究抵押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对于搞好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公证,可以更好地保障金融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确保其抵押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的财产作为偿还银行贷款的担保而进行的贷款行为,如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有权通过拍卖或转让该财产来收回欠款。抵押关系中,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第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利用经济合同犯罪的现象日益增多。经济搞活之后,单位之间的横向经济交往频繁,这就要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在新形势下,有些单位没有建立必要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或者制度不完善,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被坏人利用。这种不完善主要表现为: 1.缺少对合同对方基本情况的审查和了解。这种审查和了解本是保证合同履行的最基本的要求。然而,有些单位却忽略了这一点,既不审查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是否经营该项目,也不审查负责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更不审查对方是否有履约能  相似文献   

15.
沈阳市文化用品经销公司贾明问: 1996年1月15日,我公司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牛皮纸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我公司为该商场提供牛皮纸800吨,每吨价格为2350元,总货款为1880000元;每月交货200吨,履行完毕为止;每批交货前20日,该商场向我公司预付该批货物的40%的货款,余款在货到验收后5日内付清;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合同签订后,某商场即交付了首批货的预付款计188000元。我公司也如期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在办理第二批货物的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部门的原因,致使我公司到期不能交货。为此,某商场以我公司违约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在什么情况下才构成违约?我公司不能完成交货任务责任完全在于运输部门,是否应直接由运输部门承担违约责任呢?  相似文献   

16.
赵杰 《学习论坛》2000,(5):30-31
担保人追偿权是一项古老的民事权利,自罗马法以来的各国立法均有明确规定。我国《民法通则》、《担保法》也有相应规定,但是其规定过于原则、简单,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较好地把握和运用。为此,笔者对但保人追偿权问题略作探讨。 一、担保人追偿权的含义及特征 追偿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法律规定,以向债权人履行的债务为债权,向债务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代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担保责任后,以债权人的身份,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限度内请求主债务人赔偿的权利,即它是一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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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定解除权规则与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确定的合同解除权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形。合同的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都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法律予以确认即可。而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情由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或者强制履行将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直接享有解除合同的一项权利。在各国法律普遍认定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的原则下,公正、完善地确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历来是各国立法的目标;而正确理解并加以实践更是法律工作者孜孜不倦的追求。因而,深入探求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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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六师奇台农场自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以来,按照"合同期满30日,企业和工会应共同协商,续签新的集体合同"的要求,及时认真地续签集体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事  相似文献   

19.
魏丹枫 《世纪桥》2013,(15):57-57,60
人事保证在现实生活中是十分普遍的。为了规避风险,许多用人单位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并与求职者(被担保人)签署三方担保合同,或直接由担保人为求职者向用人单位出具担保书。担保合同或担保书一般约定,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在工作期间,由于其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担保人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我国民法通则、劳动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对人事保证合同并无明文规定。因人事保证涉及重大社会伦理和法律理论问题,而对该问题不但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学界也少有论及,因而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20.
友情评刊     
《北京支部生活》2011,(1):72-72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施行。《办法》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5种责任: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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