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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性别改变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变性后的亲属身份和称谓如何变化?变性人是否享有结婚自由权?如允许结婚,能否引发同性婚姻合法化?有配偶者变性后,其婚姻关系按离婚程序处理与现行法的矛盾如何协调?因此,性别变更权的行使当受限制,要求变性的主体必须是严重的"易性病"患者;手术前进行了不少于2年的心理矫治;日常生活中试行异性角色至少3年;必须是年满25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配偶者变性须征得其配偶的同意;只能变性一次。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禁止已婚者变性的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许可"原则,只要其符合医学上有关变性的公认条件,就应当确认和保护他们的变性权。同时,已婚者实施变性手术不应以离婚为前提条件。我们应当加快立法步伐,从法律上赋予其变性权利,并将变性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理由。  相似文献   

3.
论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中,作为侵权行为的客体是配偶权中的相互扶养、扶助权及同居权。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经历了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夫权、侵害名誉权、侵害配偶权行为之演变。确立侵害配偶权精神赔偿制度是婚姻关系的内在要求、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导致离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变性人婚姻家庭权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法理而言,自然人享有变性权.应把变性视为婚姻关系终止的单独的一种原因.夫妻一方变性后,无法履行同居义务.致使以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同居权的实现成为不可能,故变性权与配偶权存在冲突.如果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易性病",变性手术前进行了不少于2年的心理矫治、精神治疗,但其病态心理仍末矫治好;日常生活中试行异性角色至少3年,确感满意并坚持变性要求;年满25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应优先保护其变性权.否则,应优先保护配偶权.  相似文献   

5.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组成部分 ,夫妻双方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离婚诉权的内涵及特征是权利人应明确的。而正确行使离婚诉权是对离婚纠纷作出公正裁判的保证  相似文献   

6.
离婚是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的制度。它是婚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离婚自由是指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婚姻关系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离婚,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当然,离婚自由同其它事物一样,也必然会受到合理因素的适当制约,不可能是绝对的自由。  相似文献   

7.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是一种社会现象。由于离婚当事人的不同情况而具有不同的离婚原因,因此,对离婚案件的审理也将根据各自的不同特点而区别对待。本文拟对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的原因及如何审理,谈谈个人浅见。  相似文献   

8.
离婚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有多种分类。登记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的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文拟从法理学角度对这一制度进行分析并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协议离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定奈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婚姻法只有关于结婚无效撤销的规定,没有离婚无效和撤销的规定。在民法理论上对离婚无效和撤销问题,也没有足够和深入研究。因而离婚有效与无效问题,是个困扰司法工作的疑难问题。在此,本文拟对离婚无效或撤销的具体认定,法律效果和诉讼程序进行论述,并对其相关立法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了消费者在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合同中享有的"无理由退货"的反悔权。反悔权的性质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具有特殊性。消费者行使反悔权应当依照法律进行,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要件。该权利行使之后,发生解除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合同的效果。  相似文献   

11.
中国同性恋者的婚姻困境——一个法社会学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下中国的同性恋者面临的更核心的问题还不是同性婚姻问题,而是异性婚姻问题。伴侣婚姻所强调的男女平等、爱情基础对传统婚姻造成了冲击,这一方面淡化了婚姻的生殖养育功能,催生了同性婚姻的诉求;另一方面也使得同性恋者进入异性婚姻的成本加大。事实上像婚姻这样的社会制度完全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是很危险的,即使从可能性上讲也是不现实的。  相似文献   

12.
国家与婚姻:婚姻自由的宪法之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周伟 《河北法学》2006,24(12):16-21
作为宪法基本权利的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免受国家的非法干预与侵犯.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既不受国家的强迫、限制或其他方式的影响,也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和强制.我国法律规范中限制公民结婚和离婚的某些规定,与宪法婚姻自由基本权利是相冲突的,国家对婚姻自由限制只能是在宪法精神下基于合理的、正当的理由且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婚姻自由是否可以包括同性婚姻近年来被少数群体呼吁,其法律理论需要从宪法平等的层面进行探讨.同性婚姻的法理学源于宪法平等而非婚姻法,即性的平等而非男女平等,同性婚姻如果需要国家的保护,首先需要对宪法平等权作扩张的解释,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由法律规范调整的讨论视角.  相似文献   

13.
康娜 《法律科学》2009,(5):104-112
关系契约理论突破了传统契约理论的不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看待婚姻的契约属性,为婚姻关系的基本定位和各项规则的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关系契约视野下,婚姻立法应该鼓励长期承诺、鼓励奉献和互惠、保护信赖利益、避免机会主义、正视社会规范和关系互动中形成的潜在不平等,适应婚姻关系不断变化的特征,建立调整婚姻的弹性机制。婚姻制度的设计应该协调婚姻中的国家干预和个人自治、兼顾当事人的对立和统一,衡平婚姻中的自由和限制,均衡当事人的利益和损失。  相似文献   

14.
王玮 《河北法学》2005,23(9):50-52
结婚条件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婚姻法中结婚条件更多地强调了社会利益的实现,个人权利保护不够充分。在个人权利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我国结婚条件构成的不足愈加显现,主要表现为法律规定态度上的犹疑和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障碍。关注婚姻的特殊性,从实质意义上实现对个人权利的充分保护,达到社会利益和个人权利充分实现的平衡,细化结婚条件,将是解决许多难以解决的婚姻家庭领域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和丽军 《时代法学》2013,11(4):66-75
根据我国《继承法》,不仅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后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间、旧社会形成的一夫多妻家庭中子女与生母以外的父亲的其他配偶间形成扶养关系的,也均互有继承权,该规定直接突破了世界通行的继承权仅在血亲及配偶范围内的传统基础。无论从继承权产生的基础,还是从姻亲继承产生的源流上分析,我国基于赡养扶助行为授予姻亲继承权都是对继承权基础的直接违背,也是对现实生活中民众继承习惯的背离。通过对姻亲的赡养扶助行为与继承权关系的分析,找出合理的路径与渠道对其实施赡养扶助行为后的权益进行补偿,始为正确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生育活动的私密性和人口的高度流动性致使国家对生育的干预成本过高,并存在技术障碍,这就使得国家只能通过对结婚行为的否定来达到防止近亲生育的目的。国家通过宣告婚姻无效,从而瓦解婚姻世界所必需的信任,进而迫使婚姻双方产生不信任,最终实现对近亲鸳鸯的社会控制。宣告婚姻无效这一私法技术是一种无需成本的控制方式,故对国家极具吸引力。但是,立法者在得益于无效等私法控制技术无成本的实惠之时,也应正视私法控制技术的不足及潜在危险。  相似文献   

17.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10):144-146
罗马法在其千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其婚姻制度经历了从"有夫权婚姻"制到"无夫权婚姻"制的演变,与此相适应,其婚姻制度的目的、缔结方式、婚姻身份条件及离婚制度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中反映了罗马婚姻制度不断走向进步的趋势.  相似文献   

18.
陈苇  贺海燕 《河北法学》2021,39(1):15-39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根据加强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倡导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尊重婚姻家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注重夫妻婚姻家庭地位的平等、注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贯彻、注意保护婚姻家庭弱者的权益等立法理念,新增或修改补充了24项制度或规则,主要包括:在"一般规定"章中,新增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增设婚姻家庭文明建设的倡导性规定,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界定亲属的种类、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在"结婚"章中,减少禁止结婚和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修改补充可撤销婚姻制度,新增重大疾病的如实告知义务、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家庭关系"章中,新增夫妻家事代理权及其限制规则、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婚内析产规则、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之诉规则;在"离婚"章中,新增离婚冷静期、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补充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规则、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修改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增加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的兜底条款;在"收养"章中,放宽被收养人的年龄和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修改收养人的条件,增加收养评估规则等。  相似文献   

19.
高留志 《河北法学》2006,24(9):60-64
近代以来,婚姻和生育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分离.婚姻和生育的分离要求婚姻权和生育权、婚姻制度和生育制度应当分别立法规定.我国婚姻法应当在禁婚亲、禁婚疾病和法定婚龄方面做出因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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