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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00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正式施行。该法的一个突出亮点在于引入当今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在第三章对这一制度作出专门规定。《破产法》颁布后,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的破产案件及指定的管理人的数量逐步增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法所设计的管理人制度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适用方面的困境。在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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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11月《企业破产法(试行)》生效,至今不过13年,其间民事诉讼法和公司法对企业破产制度作了补充规定,但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仍算处于不成熟时期。十多年来,我国企业破产走过了风风雨雨,而作为审理破产案件的各级人民法院也接受了各种考验,起初是破产难,不愿破产,许多企业的领导和职工都不能接受破产的现实,这里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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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案件受理难问题的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破产案件受理难问题产生的原因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国家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对市场经济秩序起到关键性的保障作用.但在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制定实施后,破产案件的受理数量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有所上升.反而是在逐年下降.而同期全国仅因连续两年不进行工商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就数量惊人,这些被吊销的企业大部分都属于应破产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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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12年的起草和反复论证,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终于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高票表决结果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在改善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和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国际形象等方面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企业破产法》的通过与施行对于促进优势企业对陷困企业的兼并重组、出现债务危机企业的自救、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重整与和解.以及“病入膏肓”企业的平稳退市,从而优化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业破产法》的出台是中国破产制度成长中的一个耀眼台阶,中国破产制度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走下去。 《企业破产法》在总结我国破产制度实施20年来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成熟做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引入了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对破产不当行为作了规制,强化了破产责任等等。与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实体到程序都更加明确、具体,更加切合我国实际,更加公平,更具可操作性。 虽然自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破产案件.但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属于政策性破产案件,是按政府主导的方式处理的,律师介入的空间不大。新《企业破产法》明确将律师事务所列为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重要候选对象.这是律师事务所介入企业破产业务的重要机遇。另外,在破产案件中,律师事务所还可以在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南坼作为.有鉴于此,在新《企业破产法》正式施行之际,本刊特编发一组以“企业破产法”为主题的文章.希望为大家研讨破产法提供一些视角.更希望广大律师在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时能从中得到些许启示。  相似文献   

5.
《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商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的法律制度之一。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借鉴发达国家破产法律制度,总结我国审判实践的经验,创设了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制度,这是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我国破产立法的一个历史性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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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1991年4月9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增设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企业法人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两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据此审理了大量破产案件,对规范企业法人破产,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资本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已不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完善破产立法,规范企业法人破产势在必行。一、宪善破产立法的目的和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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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实施的新《破产法》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破产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是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只要证券公司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应退出市场,而不再由国家兜底.……  相似文献   

8.
自我国破产法颁布以来,其实施状况不尽人意。这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重要因素是,我国的破产法是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与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尽管后来制定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也相应地制定了一些司法解释,但对处理当前经济领域中存在的破产问题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为此立法部门也正在为制定一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破产法做准备工作。破产法律制度在国外已经存在和发展许多年了,因而许多外国破产法律制度,可以供我们借鉴和参考,本文针对破产要件的问题,将我国现有的破产法律与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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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5日——10日,第六届华东地区经济审判研讨协作会在江西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黄赤东等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稿)提交本次研讨会征求意见,关于破产案件的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有望.这次研讨协作会提交论文60余篇,研究和讨论了破产案件审理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关于完善我国破产制度的有关问题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目前我国的破产案件难以审理,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不配套,因此,审理破产案件时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中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破产法是债务人困境拯救和规范退出的基础性法律,亦是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包括破产法在内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之际,本刊编辑部聚焦民法典对破产法实施的影响,邀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撰文,深度解析民法典视野下的破产撤销权、保证期间和应收账款质押问题。《民法典视域下的破产撤销权》重点比较债权人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异同,并基于民法典的规定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建议;《民法典保证期间相关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区分主债务人破产和保证人破产的不同情形,梳理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则在破产法情境下的理解与适用;《破产语境下应收账款质权的保护与限制》评述了质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优先顺位,对出质人破产时新增将有债权是否纳入质物范围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强调破产法应该平衡保护应收账款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本期策划不仅有助于促进民法典与破产法规则的衔接与协调,亦可为企业破产法的修改提供重要参考。  相似文献   

11.
破产救济是政府对破产企业职工进 行生活物质帮助,并安排其重新就业的 社会制度。我国在破产方面的社会救济 制度目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失 业救济,其二是就业安置,即所谓再就业 工程。破产救济制度本身并不是破产法 的组成部分,破产和社会救济是不同的 法律关系。但对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的社 会救济制度是破产法重要的法律配套措 施,其完善程度制约着破产法的实施,是 我国推行破产制度必须认真研究、妥善 解决的难点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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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从1996年12月施行,这是我国民商法律制度的重大事件。它弥补了新中国成立后破产法律规范长期存在的空白。它使得破产这一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成为一种法律事实,并为法律规范所调整;它使我国改变了破产案件无法可依的状况。据统计,1999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5622件,2000年达7746件,2001年上升为9110件,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趋势。〔1〕近年破产案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收案数量逐年增多,全国法院在1989年至1993年年间受理1153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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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破产犯罪行为是破产案件中常见的现象,因而许多国家或于刑法中,或于破产法中规定了较完善的破产犯罪制度。我国现行破产法没有关于破产犯罪的规定,刑法中也无相应的制度,因而使惩治破产犯罪行为(如诈欺破产行为、过怠破产行为等)无法可依。从某种程度上说,现行破产法为非善意的债务人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困难。本文对一些国家关于破产犯罪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可供我国起草新破产法关于破产犯罪的规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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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的申请是指申请人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债务人破产;破产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开始破产程序条件的决定予以开始破产程序,审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和法院的决定受理行为相结合引起破产程序的开始。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根据债务人所有制的性质不同分别设立了两种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非国有企业。这两种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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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破产案件的管辖,是破产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确理解有关法律规定,对贯彻实施破产法具有重要意义。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破产法(试行)第5条明确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实际上表明了破产案件属于专属管辖,其意义在于排除了当事人协商管辖、其他地方人民法院管辖和外国法院管辖的可能性。破产案件的管辖之所以属于专属管辖的性质,是由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其一,破产案件本身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没有原告、被告之说。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实质意义在于:监督债权人与债务人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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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立法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加之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等多种因素影响,限制了《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和作用的发挥。本文就《企业破产法》实施中的五个法律问题作一些探讨。一、假破产案件问题假破产是指地方政府为维护局部利益,利用企业破产形式,规避法律,干预法院的审判活动,搞假破产,真逃债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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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临沂市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是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在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在全市范围内成功审理的第一起涉案标的额大、债权人数多、社会影响广泛的破产重整案件。该案在审理期间屡现波折,遭遇了种种现实和法律的困境,而罗庄法院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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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立法若干重大问题的国际比较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中国新破产法的起草正处于一个关键的时期。在破产法起草中存在一些关键的、重大的、有争议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九方面:为什么要制定破产法、破产法的立法结构、适用范围、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制度、企业重整制度、破产财产清偿顺序、金融机构等特殊主体破产以及跨境破产等。就这些内容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以及中国目前的新破产法草案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对中国新破产法的制定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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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破产领域,单一破产制和复合破产制、普遍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之争由来已久。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国际合作导致了国际破产法统一化运动的兴起。统一国际破产法,一直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重要议题和工作重点,而当代欧洲的地区性合作则已在这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国际破产法统一化运动的趋势,表现为逐步脱离地域破产主义而转向有限的普遍破产主义。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破产的法律制度时.也应顺应这一趋势,并注意借鉴国际社会破产法律制度的共同规则。  相似文献   

20.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破产立法中尤为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这是我国破产立法的一大历史性进步。由于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新破产法创设的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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