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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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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范围。夫妻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是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重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显而易见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夫妻关系中显得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2.
金峰 《法制与经济》2008,(2):128-128
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范围。夫妻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是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重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显而易见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夫妻关系中显得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别居在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庄育 《中国律师》2001,(6):82-84
别居 (separation)是指国家用以调整夫妻关系而规定的一项特别的法律制度,它依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而免除夫妻的同居义务。显然,别居是针对同居而言的。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双方以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生活,同居是夫妻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别居是指因夫妻不和,而夫妻一方拒绝夫妻共同生活,且不愿建立共同家庭关系时,夫妻称为别居。在别居期间,婚姻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别居在我国婚姻家庭中是新问题,但笔者长期在基层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深感在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中确立别居制度,不论在保障妇女权益上还是在解决婚…  相似文献   

4.
《特区法坛》2006,(4):52-53
夫妻间一方自杀,对方未曾及时解救.是否需负刑事责任?此问题在1996年发生的因夫妻发生争吵,结果导致妻子自杀的被告人宋福祥案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以后,众多的刑法学者从法学理论的各个领域、各个角度、各个层面,论证了该案判决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可以说,类似的案例以有罪论处是一个较为长期地为刑法学界、司法实践和社会成员认可的结论和观念。笔者近日从江苏法制报上读到一则“丈夫自杀妻不救,换来八年牢狱日”的法制新闻,又一次证实了该结论的不容置疑。可笔者经过对此问题的追问和反思之后,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认为这种有罪判决并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笔者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自杀.他方在法律上并不负有防止和解救的特定义务,我们对这种行为的道德谴责不能上升到刑法的层面施以处罚加以解决;在现代婚姻法律关系上,夫妻应当是“同林鸟”,夫妻双方都应该把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由自己来珍惜。  相似文献   

5.
2006年修订后的公司法承认了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实践中出现了在法律上存在夫妻关系的二人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如以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有夫妻二人,在公司涉及债务纠纷时,对其法人  相似文献   

6.
夫妻关系在刑法上具有独立的意义。产生于夫妻关系的扶养义务因为得到刑法的确认而成为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同样,产生于夫妻关系的救助义务成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夫妻救助义务在作为义务理论中应有自己独立的表现形式,只有借助实质的违法性理论可以解释夫妻救助义务并非产生于夫妻扶养义务,它直接产生于夫妻关系。同时,为使该义务严格限制在法律义务的范围内,必须从事实方面对该义务的产生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制,以便与相应的作为犯罪等置。  相似文献   

7.
我国建立别居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同居是夫妻关系中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也是夫妻人身关系的基石。作为同居对立面的别居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拒绝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关系而分别居住 ,免除其同居、共同生活、精神抚慰等义务 ,但仍保有夫妻关系。国家对别居进行法律调整而确立的别居制度 ,是指在保留名义上的夫妻关系的前提下 ,依法解除夫妻间的同居义务和由此派生的其它权利义务 (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共有权等 )。在禁止离婚主义盛行的时代 ,它实质上是对客观存在的离婚要求的曲线认可 ;在许可离婚主义成为主流的当代 ,它已成为离婚制度的重要补充。别居制度发展到今天 ,已…  相似文献   

8.
股权应当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在离婚判决中进行分割,这应是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笔者试从有关规定和法理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促进立法的进展。股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股权是财产权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进入家庭关系,股东作为自然人,在夫妻关系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的一方。如果没有关于股权归属的夫妻特殊约定,作为一种财产权利,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意味着持股权…  相似文献   

9.
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处分,婚姻关系存期期间的债务的清偿,夫妻关系终止时债权债务的分割,对外财产责任制度等。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法律适用较广泛的一项重要财产制度。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下私有财产保护制度的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一定形式的新发展、新变化,因此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就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中的认定进行初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  相似文献   

11.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否平等是衡量夫妻地位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并且,在现代市民社会中,身份关系渐趋弱化,财产关系日益增强,传统亲属法的固有性能逐步消亡,导致了婚姻家庭法在原则、内容上不断向民法靠近,或直接被民法容纳。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重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①因此,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在夫妻关系中显得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12.
由国家保证执行的法律上的强制作用,叫作法律效力。法律效力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如经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虽然受刑人不愿意死,也必须立即执行死刑。又如法院终审判决离婚的案件,虽然有一方不愿离,但在法律上由于终审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则双方在法律上原有的夫妻关系和夫妻身份即行消失。  相似文献   

13.
钟菊英 《法制与社会》2012,(12):259-260
《婚姻法》是保障夫妻关系、维护夫妻双方利益的一部法律,也是我国现存的最早规定能够补充和变通的一部法律,多年来,被补克和变通过多次,也是比较普遍被应用的一部法律.我国民族中,汉族人数居多,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时,也是根据汉族地区的主要特点进行的,那么,这些法律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就会产生一定的矛盾,要想将矛盾降低,必须实施法律变通,来维系国家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少数民族具有其自己特色的文化传统和特点,它的特殊性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也是民族地方制定变通规定的依据.本文所要阐述的内容是关于民族地区婚姻法变通的法理可行性思考,从多方面讲述婚姻法变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相似文献   

14.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主要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财产责任与义务等问题。夫妻财产制度有效的维护夫妻关系,好的夫妻财产制度能够很好的起到家庭和社会稳定的作用,不健全的婚姻财产制度会带来诸多社会纠纷矛盾,其意义非常重大。  相似文献   

15.
浅谈夫妻共同财产的无形化及其分割吴金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合法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这些财产以实物及其它有形的方式存在.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有形财产会发生转化,即由有形转化为无形,如果夫妻关系存续,则基本上不...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 ,如果具备特定事由丈夫可能构成强奸罪。这种特定事由多表现在离婚诉讼期间。理由如下 :1 离婚诉讼期间丈夫的强行性交行为 ,具备“强奸”行为特征 ,具有实质违法性。有的学者认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 7条规定 ,男女双方取得结婚证 ,即确立夫妻关系 ,男女双方一旦确立了夫妻关系 ,便会形成夫妻间特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双方同居过性生活 ,既是夫妻双方享有的权利 ,也是夫妻双方所负担的义务。也就是说 ,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要求另一方与己过性生活的权利 ,同时 ,夫妻任何一方也都有与另一方过性生活的义务。这种权利…  相似文献   

17.
夫妻间人格权关系既具有普通民事主体间人格权关系的一般性,又具有极大的特殊性。夫妻在日常家事的范围内表现出人格一体性,夫妻共同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意义;在评价性人格权方面具有连带性;在自由性人格权方面夫妻互相构成全方位限制;在标表性人格权商品化之经济利益和人格财产上具有共有性。夫妻闻人格权关系的特殊性源于夫妻关系中,财产、身份和人格的统一性,统一于夫妻关系,而一般民事主体之间财产、身份和人格呈现出断裂关系。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7月8日作出的司法解释《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中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见,小孩应视为婚生子。  相似文献   

19.
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日常家事代理权是规范夫妻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与一般代理不同的特点.由于该制度在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律要求、维护财产交易安全和保障第三人利益方面极具价值,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对其主体、行使、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20.
王俊祥  张蕊 《中国律师》2003,(12):47-48
婚姻暴力——家庭暴力的核心婚姻暴力,指的是存在于家庭中的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发生在家庭中的、基于社会性别的、在身体、性或精神上侵犯妇女,导致或可能导致妇女在身体、性以及心理上的伤害或痛苦的暴力行为。丈夫对妻子施加的身体、性和精神上的暴力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的。夫妻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之间自愿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婚姻契约是由两个具有独立的伦理、法律地位的人订立的。进入婚姻关系的女性并没有因此丧失自己理应享有的伦理和法律权利。在夫妻关系上,包括性和生育问题上妇女仍然如同婚前恋爱择偶一样具有自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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