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财团抵押、浮动抵押与我国企业担保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对大陆法系财团抵押制度和英美法系浮动抵押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利弊进行了评析。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我国应当借鉴这两项制度的成功经验,以完善我国企业担保制度方面的立法,并就如何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在现行民法体系中移植上述两项制度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和设想 相似文献
2.
3.
动物法律地位之探讨——兼析我国民事立法对动物的应有定位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动物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对动物的保护是否必须通过改变动物的客体地位 ,使其人格化、主体化的方式方能实现 ?笔者通过对《德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国内外学说的考证 ,以及对动物主体化观点的剖析 ,认为动物不可能成为人类道德和法律的主体 ,动物在法律上仍是特殊的物 ,动物保护立法是动物商品价值与非商品价值、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冲突的产物 ,对动物的区别对待 ,实质上体现的仍是不同动物对人类的不同利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物权法》关于权利质权公示方法的规定,不符合权利质权公示方法之法理,应作如下修改:一是《物权法》中应删除关于有价证券、基金份额、知识产权等特别法上财产权利质押公示方法的规定,只需原则规定,上述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应与该权利的流转方式相一致即可。二是细化合同债权质押公示方法的规定,依质押债权是否为指名债权或指示债权,分别采用不同的公示方法、同时废除有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规定,将应收账款债权和存单债权归入合同债权范畴,确定其质押的公示方法。三是特别法规定有价证券质押时,应当区分记名证券、指示证券和不记名证券,依其流转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公示方法。由于我国不承认不记名票据,因此,票据质押只能采用设质背书的公示方法。 相似文献
5.
6.
一般债权质押问题之探讨——兼评我国《物权法》(草案)相关条款之规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债权质是指以未证券化的债权为标的的质权。本文在比较各国立法和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担保法》及《物权法》草案中相关条款之规定,对一般债权可以设质的理由,以及一般债权质的设立和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针对《物权法》草案相关条款的不当和欠缺之处,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有担保债权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如何行使,不仅事关企业复兴目标的实现,而且影响到担保物权社会功能的发挥.从各国的情况来看,重整制度既要防止对有担保债权的行使保护过度,又要避免对其限制太多,关键是要在二者之间建立平衡,具体来说,应该适时限制有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时机,谨慎限制有担保债权人的受偿范围.我国<企业破产法>在上述两方... 相似文献
8.
董事注意义务源于民法上的一般注意义务,两者均具有规范消极不作为或者说懒惰的功能,具有同质性,因此董事注意义务是判断董事过失及过失程度的重要标准.英美法上董事注意义务中除了包含民法一般注意义务中的"合理注意"要素外,还加入了"善意"、"合理的信赖"、"合理的相信符合公司最佳利益"、"充分的知悉"等要素,这就导致董事过失及过失程度判断上的混乱.通过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可以发现,英美法上的董事注意义务中的"善意"、"合理的信赖"、"合理相信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等要素与"合理的注意"不是并列关系,只是"合理注意"的辅助性证明标准,董事注意义务仅为"合理的注意". 相似文献
9.
我国海峡两岸海商法制定过程均有采用《海牙规则》等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由于各自发展的历史、背景并不一致,台湾地区的《台湾海商法》渊源于大陆法系又深受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影响.我国的《海商法》主要移植三大国际公约.承运人责任制度是海商法的基石和中心,决定着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基本特征与价值取向,以此为研究对象,比较海峡两岸各自的异同,将为完善我国大陆海商法的承运人制度,为完全实行两岸三通以及“一国两制”法律制度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认为 ,我国新《合同法》第 13 0条和第 13 2条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的界定 ,范围过窄。买卖标的并不限于有体物 ,一切可让与的财产权皆可成为买卖标的 ;买卖标的也不限于出卖人享有所有权的现在物 ,订约时尚不存在或者出卖人不享有处分权的将来物 ,亦可成为买卖标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