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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主要的观点表达在其第一编中,本文首先呈现了这些可能被误读了的观点,然后针对那些有关本书的批评进行了评价,指出法治的普适性与本土资源并不矛盾,事实上苏力本人在论述过程中也一直在自觉不自觉地寻找两者的妥协与合作。本文认为,在标签的意义上去理解苏力的文章降低了其思想的价值,应充分重视其文中表达的理想图景,揭示文章真正的指向与意图。  相似文献   

2.
本文分析了本土资源说的理论基础和其创立者的研究视角 ,驳斥了关于中国古代有所谓“法治传统”的说法 ,并对本土资源论者取消对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在这一基础上 ,本文对近年来针对本土资源说的进一步讨论进行了分析 ,对苏力所谓“认真对待人治”的理论予以了批判 ,反驳了赵英敏对马作武教授《中国古代法治质论》一文的责难。最后 ,本文指出了鼓吹本土资源论将会给我国现代法治建设带来的种种危害 ,指出法学研究应具有基本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3.
苏力先生的本土资源论给我国现代法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我国物权法应该立足本国国情,充分发挥我国法律本土资源的补充和协调作用。探究物权法本土资源可以维持我国历史传统、当代国情和外国法三者之间的平衡关系,促进我国物权法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4.
"本土资源论"在中国曾引起极大的轰动,具有一种重要的"范式价值"。然而它的证成却存在严重的内在悖论:第一,理想与现实的纠葛不清;第二,法律多元与法律一元的层层矛盾;第三,本土资源与法律移植之间的徘徊犹豫;第四,对法律规避态度的是非反复。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几个悖论,根源在于苏力的"本土资源论"是建基于实用主义的法律观以及法律理论家与实践家相结合的角色观之上的。"本土资源论"可能的完善之处在于,坚持法学研究的辩证思维的基础上,对法律、法学和法律适用以及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做必要的区分,并秉持对法律和法治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苏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为范本,摘录书中部分内容本文认为值得讨论和商榷的字段进行分析,在肯定本土资源论的基础上,阐述对于本书的理解及通过本书所作的思考延伸.  相似文献   

6.
法治及其社会资源——兼评苏力“本土资源”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桑本谦 《现代法学》2006,28(1):3-15
鉴于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重新检视苏力的“本土资源”说。中国法治建设之所以不很成功,以及现代法律制度之所以在中国社会“水土不服”,最重要的原因,不是“本土资源”被重视不够,而是“社会资源”(即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供给不足。归根到底,是由于中国社会目前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苏力先生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基本评论和反思,我们应当用法哲学上辨证分析逻辑来反思中国法治发展之路,正确协调和沟通国家法和民间法、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法治现代化和法治本土资源化的关系,以一种文明、开放和扬弃的姿态来正确对待西方法治模式和中国法治模式的发展路径,以期谋求一种“共时性”的法治发展理性之思维来助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本土资源论"这一法学理论模式由苏力先生于20世纪90年代首次提出,在当时法学界引起一次"本土轰动",当然也不免引起一片商榷之声,但这都无法抹杀这一理论的"范式价值",甚至时至今日都具有一种前瞻性意义。值此司法改革开局之年,笔者试图重新解构"本土资源论",对"本土资源论"展开评议及论述,并试从本土资源与西方资源、法律多元与法律一元、法律生成与法律移植几个向度探究中国司法改革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9.
北京大学苏力教授在1996年出版了文集《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时成为热议的话题,该书对法学界认识形成很大的冲击。本文认为书中所提"本土资源"的利用对于基层司法机关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文化、传统存在差异,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根植于当地文化的活的规则,所以各基层司法机关在文化建设中可以从当地的"本土资源"中汲取养分,形成特色司法文化。同时本文也尝试论述本地特色文化对司法文化的影响,是为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0.
从法治的经济、政治、文化基础来看,中国并不存在法治的本土资源,但是为部分学者论述适用的本土资源,的确在法制的建立过程中应当起到重要作用。要最终实现法治必须通过法制现代化的方法,将民间法吸纳于国家法,但这种理念完全与"法律多元"主张的民间法与国家法共存的理论相悖。  相似文献   

11.
"法律移植论"强调外来资源,而"本土资源论"认为我国的法律发展更应该注重本土资源。本文通过分析指出,中国的法律发展,究竟是注重外来资源,还是本土资源,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那些传统法律文化能够为当代法律发展提供充分制度资源的领域,我们就应注重本土资源,反之,则应注重外来资源。  相似文献   

12.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随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随谈许章润广安:这一段时间,我把苏力的书〔1〕通读了一遍,其中有些段落,看了不止一遍。诚如你所言,作者研究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观点,采用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方法。奇文共赏,疑义相析,本是求知问道的乐趣所在。既不...  相似文献   

13.
哲学方法论视野下苏力的法治理论得失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运生 《法学杂志》2005,26(1):117-119
苏力的法治理论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苏力的贡献与其说是他提出了法治的“本土资源论”,还不如说是他引起了我们反思法治研究的方法论这一长期被忽视的关键问题。因此,正确看待苏力的法治理论的关键,并不在于其思想的具体内容这一问题,而应在于它的研究方法是否科学上。然而,苏力的法治理论的哲学方法论本身却是“片面的”辩证法。它仅注重法治资源的对立性,而忽视其统一性,这必定导致苏力的法治理论走向孤立片面的保守主义。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法界对典权的存废之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律移植过程中一个常见问题,即如何对待西方私法制度与本国传统法律制度、传统法律资源的冲突问题。韩国传贳权的沿革、立法过程及现行法规定对中国民法在法典化的过程中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移植国外法律制度时,应尊重典权制度这一本土资源;不应单纯以体系上与形式上的原因否定本土资源,更不应盲目崇拜外来法律的逻辑、概念或体系;利用比较法的方法进行立法与研究时,应注意避免概念主义式的生搬硬套。  相似文献   

15.
周建军 《法治研究》2013,(9):103-112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正式制度与传统文化(地方性知识)的冲突中,并非只有正式制度向非正式约束妥协一种进路。一方面,秋菊想要讨个说法却实现不了的困惑既是罔顾国情抑或地方性知识的一路向西的立法运动的产物,也是传统文化的"顽固"表现。另一方面,苏力教授所倡导的注重本土资源,尊重地方性知识的本土转向指出了盲目抄袭西方法律制度及其原理的不足,但是,这种提法本身也有一些问题。说到底,当代中国的法治进路应当是一种尊重地方知识背景下的制度变迁。  相似文献   

16.
论法的本土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的本土性问题是讨论法传统现代化问题和法律移植问题的核心。本文在论述法具有本土属性的基础上 ,指出 :(1)法的本土性是法的内向性发展规律 ,对法的本土性的坚持就是坚持法制建设上的“中国特色” ;(2)法的本土性因素是一国法的个性的决定因素 ,对法的本土性因素的寻找和利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3)法的本土性命题并不否定我们借鉴、吸收域外法律制度的法制实践 ,相反 ,它对于我们所从事的法律移植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7.
王德成 《山东审判》2015,(1):119-120
在认真读过郑永流教授的《法治四章》和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之后,我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感悟。两本书涉及到了一些共同的话题,在某些方面有共鸣之处,在其他一些或许更为重要的方面,又有相互商榷之感。我感悟最深的是两本书都展开论证且相互联系的两点:法律(指国家的制定法)的实效问题和对法治建设方案的思考。在《法治四章》一书中,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关注集中于第四章,且这种关注是置于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中层层展开的:先是在学理上表  相似文献   

18.
在市场经济及法治思想日益成型的现代中国,各种学术观点的争鸣,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希望.但与此同时,我们的法治思想并未成熟,各种思想的相互激荡也使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变的益加模糊和进退两难.以朱苏力为代表的"法治保守主义"者提出了"本土资源"论.本文仅就本土资源的内涵做简要的论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中国法治走怎样的路才是正确的,一如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制度般在摸着石头过河,但相对于社会主义理论,法治具有更加丰富的理论、思潮、制度、哲学、历史等知识来源,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参考、借鉴和引入,但是问题也随之而发。本文针对本土资源论和其对立的观点做了简要的比较和大致的分析,期望能在这两种对立中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20.
孙笑侠 《中外法学》2013,(6):1105-1136
本文是对苏力《法律人思维?》一文若干观点的回应和批评。苏力赞赏美国现实主义的法官办案方法与思路,否认法律人存在法教义学思维方法,无前提地主张"超越法律"和"考量后果"。本文主张法律人思维"二元论",即在实定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进行结合、协调和平衡,遵循规则和超越法律。法律人不能拘泥于法律规则和概念逻辑,面对呆板的法律和鲜活的生活,不能刻板地不作结果主义考量。但进行社会后果考量时,不能夸大"超越法律"的功能和意义,不能以英美法系的特有方法遮蔽和否定成文法系法教义学方法中原本已然存在的"超越法律"的功能,更不应否定法教义学上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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