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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编辑同志: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一起故意伤害案(自诉)时,将被告人直捕4个月,后判定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分。被告人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以“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民事赔偿责任不明”,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由于某种原因,案件发回重审后,自诉人向原审法院申请撤回刑事部分诉讼请求。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自诉人撤回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请问:法院准许自诉人撤诉合法吗?如合法,被告人被直捕4个月的责任由谁负?河北省承围县人民检察院杨水利杨永利同志:首先回答…  相似文献   

2.
法院对这起自诉案件需要中止诉讼吗?编辑同志:自诉人吴某向法院自诉称:被告人李某将其打伤(法医鉴定属轻伤乙级),请求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被告人李某接到诉状后,对自诉人的指控一概否认,并同时向检察院控告自诉人吴某,要求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追...  相似文献   

3.
《法学》1991,(7)
张建根同志在《法学》1990年第10期的《自诉人死亡后是否应当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一文中提出了一种意见,即自诉案件立案后,自诉人死亡了,应移交检察院转为公诉继续审理,并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作者不敢苟同,认为自诉案件立案后,自诉人死亡了,不应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理由为:一、自诉案件是法律规定的自诉人不告不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在立案后,如自诉人死亡了(必  相似文献   

4.
一、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张某系某投资公司职员,被告王某系某银行职员。1999年6月7日,张某起诉王某,称1997年6月8日,原告委托被告代理购买山东美华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并给付被告人民币现金10.6万元,但被告取款后未给原告购买股票。请求:被告返还股票代购款;赔偿迟延给付期间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张某提供了述两份书证: 1999年初,王某为张某补办一份书面材料,内容是1997年6月8日,经张某委托,代购美华股票3万股,股金10.6万元整;1999年4月30日,王某通过电报发给张某一份函,通知张某共同购买的美…  相似文献   

5.
原告王某和张某系同学,某日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原告为守门员,被告射门,球打在原告左眼上,造成伤害,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原告以张某和所在学校为共同被告诉求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张某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学校对原告侵害也无过错,双方均不应承担责任,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认定在社会上  相似文献   

6.
简要案情:某区检察院对王某等三人共同盗窃案向某基层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被告中只有王某一人委托了辩护律师。案件如期开庭,控方亦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结束后未进行当庭宣判。在等待宣判期间,三被告中的赵某委托了律师。法官以应当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为由要求重新开庭审  相似文献   

7.
[案情] 2004年4月,王某新婚之喜,张某应邀到王某家中赴宴。就餐时,王某安装在房顶的音箱落下,砸在张某头部,张某当场昏倒。后经诊断为一级伤残,特级护理,系植物人状态。住院一个月后, 王某开始拒付医疗费用,张某出院回家治疗。同年8月,张妻索要医疗费未果,以张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等28万元。另外,张某兄妹5人,张母71岁,张女17岁。  相似文献   

8.
被告人王某是某单位收款员。被告人张某无业。1991年初一天,张某找到王某,说自己正在做生意,缺少一笔流动资金,请王某帮忙解决。王某碍于朋友情面,就从自己保管的公款中拿出1万余元挪借给张,言明你挣了钱赶快还我。张某拿到这笔钱后就没了踪影。王某被以挪用公款罪依法逮捕后,在侦查终结前,因找不到张,又还不上这笔公款,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定罪判刑。后参与共同挪用公款的张某因其它犯罪被逮捕。其交待了曾伙同王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在被起诉前,张某家属代为退赔了全部挪用款及利息。法院在审理了张某的案件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与王某系内外勾结共同挪用公款,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被告人王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开了一家个体旅馆,多次介绍、容留他人卖淫。此案在侦查阶段,公安部门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作出对该旅馆行政罚款15000元的决定,后追究王某和张某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分别判处王某和张某有期徒刑七年、五年,并处罚金v000元、s000元。访问,公安部门作出的行政罚款决定是否正确?王芳王芳同志:我们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罚款决定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 :某酒店原为王某承包经营。后王某将经营权转给张某 ,双方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书。此间 ,酒店所有人与张某同时签订了新的承包经营合同。张某因上述两份合同付给王某转让费10万元、付给酒店所有人首年承包费5万元。该15万元价格是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后来酒店所有人认为自己有点吃亏 ,王某不应该取得10万元转让费 ,理由是王某无权处分酒店的资产及经营权 ,但又不愿直接向王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于是酒店方和张某达成默契 ,以张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宣布其与王某的转让合同无效 ,要求王某返还转让费10万元…  相似文献   

11.
原告张某系北京市某福利厂职工,被告陈某系北京市某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2001年6月13日,原告从某农贸市场被告所经营的摊位购得蔬菜。回家后发现购买的蔬菜份量不足,即找到被告理论,二人在争执过程中,言辞愈加激烈,被告随手拿起自己挑菜用的扁担打向原告的右腿,扁担刚好击中原告右腿假肢,原告随即倒地,其右腿假肢破损。原告张某诉至北京市某法院,要求被告陈某赔偿其损失。  相似文献   

12.
唐敏诽谤案     
自诉人:朱秀琴,女,43岁,福建省福鼎县潘溪乡计划生育专管员。 自诉人:朱良发,男,50岁,福建省福鼎县建委副主任,朱秀琴之兄。 自诉人:沈珍珠,女,47岁,福建省福鼎县水产渔需站职工,朱良发之妻。 被告人:唐敏,女,34岁,原系福建省厦门市文联作家。1989年12月26日被逮捕。 自诉人朱秀琴、朱良发、沈珍珠向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唐敏利用写小说对死去的王练忠和自诉人进行诽谤,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因唐敏的诽谤行为使自诉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  相似文献   

13.
[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朱某、周某、覃某、方某系同村村民。1998年,该村出现“小字报”,对4被告的人格、名誉进行污辱。另外,4被告的76棵树木也被他人剥去树皮。公安机关的文字鉴定结论“小字报”均系原告张某书写。当地派出所在调查4被告76棵树被剥皮一案中,给警犬提供嗅源后,警犬在众多群众的鞋子中先后3次衔出张某的鞋子。4被告据此向法院  相似文献   

14.
2001年11月20日清晨,某市张某送其子上学途中,被迎面而来的公共汽车撞倒,父子俩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鉴定,司机违章驾驶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前,张某的妻子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公交公司给予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对李某物质赔偿的请求法庭予以受理,而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受理却存在很大争论。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张某诉王某离婚一案,法院判决张某每月可探视儿子一次,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日,从早上8点到下午6点,由张某接送。由于王某阻扰张某行使探望权,张某申请法院执行。对此案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张某的探望权法院已作出判决,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应依法对王某强制执行,并要求王某所在单位协助执行,经教育王某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可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王某进行民事制裁。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王某离婚后因探望儿子之事经常争吵、辱骂,甚至威胁,不利于儿子的身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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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被告张某欠原告李某债务2万元(此债务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判决张某承担给付义务。然而被告张某既无固定经济收入,也没有任何财产,因此未能履行。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向法院反映张某之妻孙某有固定工资收入,要求法院逐月扣划此款用以偿还债务。请问:法院能否扣划孙某的工资收入,用来偿还其夫张某的个人债务?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王刚王刚同志: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根据婚姻法有关立法精神,我们认为,本案的关键是张某之妻孙某的工资收入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如果张某夫妻…  相似文献   

17.
与普通的公诉案件不同,诽谤罪、侵占罪等属于自诉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并不受理,需要自诉人自己到法院提出自诉,以此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自诉人而言,这类案件最大的难题在于举证,因为相对于公安、检察等公权力机关,个人的举证能力较弱.所以,在这类案件中,律师的调查取证能起到关键性作用.河南的王明诽谤刑事自诉案就是这样一个例证.  相似文献   

18.
2011年3月13日.王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某公司院内临时停车后.王某坐到副驾驶座位上收拾东西时.原审被告陈某坐到驾驶员位置上,顺利扭转该车点火钥匙并启动汽车行驶,撞伤正在院内洗衣服的李某。经马鞍山市公安局事故处理大队认定陈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被告张某系该肇事小型客车的登记车主.2011年1月18日张某在天安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了张某诉王某借款纠纷一案,其案情是:1998年6月5日,王某向张某借款8000元,并开具了欠条,但没有规定还款期限。2001年4月,张某找王某要求其归还借款,王某以借款已超过两年为由,拒不还款,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在审理中,对本案诉讼时效的计算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01年4月计算。理由是,张某将款借给王某,没有规定还款期限,张某在任何时候均可主张权利,在没有主张权利前,张某不知道其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当其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即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没有超过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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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3年5月份被告人张某与王某在一起同居并合伙经营,后王某提出分手。因分手问题及合伙经营期间的经济问题,二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张某不满,遂生报复之念。2006年夏季,被告人张某先后找到被告人马某、孙某等人,策划由被告人马某负责寻找艾滋病人,抽取艾滋病人的血液,由被告人孙某、朱某负责找人给王某注射艾滋病人的血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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