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四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加强法律监督,保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独立进行审判和检察”。这是在我国的新形势下,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执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如何履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两法”)赋予的职能,正确的全面的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证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法”颁布以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已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但检察监督工作举步艰难,效果甚微。这种状况固然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存在的缺陷才是其根本原因、下面笔者就如何完善民事行政检察权略述管见。  相似文献   

2.
谈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至第188条对检察监督的方式作了规定,将抗诉作为其监督手段。这种被称为“事后监督”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一直受到怀疑。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正当性可以从宪法的角度来解释。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决定了它应当对民事审判活动实现法律监督,这是我国特殊宪政体制下的权力架构。民事检察监督中的抗诉程序及相关诉讼程序有待完善当属另一话题,暂且不论。讨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力配置,应当关注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应当介入这种特殊的案件。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存有明显的缺陷与漏洞,从职权上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力缺失,缺乏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立案监督的条文规定;从监督范围来看,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过窄,不利于监督权的行使等。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不足,只有尽快从立法上解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所面临的窘境和困难,赋予检察机关相应的民事审判监督权和行政诉讼监督权,完善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程序,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4.
完善民事检察立法之我见李忠芳由于诸多原因,我国民事检察立法工作起步较晚。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第185条至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依法提出抗诉之权。可见,民事检察立法...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不仅应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专门的法律监督 ,也应对民法、行政法及其诉讼程序进行法律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应当引入检察机关的起诉权 ,现行法律的缺陷引起的构建民事行政公诉权的立法上的迫切需要 ,实践中存在的大量国家利益、社会公益保护不力现象也引起现实需要。应对一些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和行政行为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6.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7.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8.
新《民诉法》的施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标志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逐渐完善.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理念已经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由事后监督变为诉讼全过程监督.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下运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源起对抗监督理念,由于缺乏显性且和谐的法理基础,对抗监督模式下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的内部机制与程序、外显效力等方面易脱离法律调整的稳定性、外部性与正式性.《民诉法》修改后,检察建议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在后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将协同监督理念引入民事检察制度重构其法理边限,有利于规范并保障民事检察范围内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发展过程.在依申请启动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有条件地构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并从诉讼程序上予以完善,更契合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本意和目标.新《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仅是原则性规定,对监督的范围、操作程序等未加以明确.有必要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及目的进行再认识,转换思路,以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从而打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僵局.  相似文献   

9.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启动,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主体发生了转移,检察机关如何做出改变,打造检察工作新的亮点,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文章从当前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实践出发,通过分析民事和行政法律监督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从如何完善检察建议、突破案件来源瓶颈、建立公益司法保护机制、强化与监察委员会的交流沟通四方面提出建议,充分发挥民事行政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0.
民事行政检察意见 ,是检察机关履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 ,依法行使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外 ,又一有效的监督形式之一。民事行政检察意见 ,要具有合法性、针对性、实效性 ;运用上要坚持适当原则。民事行政检察意见 ,应采取书面形式 ,规范适用程序 ,建立反馈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存在检察监督手段单一、权力弱小、范围过窄、主体过少等问题。完善我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应在立法上明确民行检察监督的地位,并在司法实践中赋予检察机关应有的权限,扩大检察监督范围,规范抗诉案件再审案级。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目前,这一条法律规定,并未引起有关执法机构的普遍重视。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时候,仍然是重刑事轻民事,甚至对民事审判活动完全不过问。这就形成了民事诉讼只有审判活动,没有监督活动的不正常局面。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民事审判的质量和民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便得不到及时发现、纠正和切实解决。  相似文献   

13.
何为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 ,笔者尚未查到正式的定义。依笔者之见 ,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息诉工作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就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请求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 ,检察机关受理审查后 ,确认判决、裁定正确 ,决定终止审查 ,并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使申诉人接受判决、裁定的工作。民事、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的任务应当包括 :支持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 ;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将其对象确定为主要是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 ,这不仅引起实践中尖锐的检法冲突 ,而且实际上通过检察院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也没有真正促进司法公正。作者在对此进行分析后 ,提出了将民事检察监督对象转换为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行为的观点。并结合我国宪法制度、现代社会赋予国家的职责和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制度 ,论述了上述转换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有权进行法律监督 ,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如发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法定抗诉情节的 ,检察机关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检察机关在抗诉再审案件中既具有法律监督者的地位 ,也具有抗诉人的地位。  相似文献   

16.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势在必行。而改革与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的首要任务是改变重刑事轻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观念,树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理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理念应当包括坚持司法公正原则,尊重和维护审判独立与裁判权威,遵循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基本原理以及坚持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它对于保证民事、行政案件的合法审判,纠正不适当的民事、行政裁判,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制度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致使检察机关在开展这项工作时遇到不少困难.因此.笔者认为,研究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是当前做好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的关键,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内容之一.我国现行法律在规定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方面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法律规定与监督制度不配套.从立法方面来看,总则和分则相分离,原则规定和具体内容相脱节,此法与彼法不配套.具体说来民事诉讼法只原则性的规定了“人  相似文献   

18.
民事检察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但相对来说,民事检察属于检察监督的薄弱环节,监督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和困惑。建议从加强立法、创新机制、提升素能等方面入手,采取符合民事检察监督规律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9.
对民事检察监督的探讨是当前理论界和司法界的一个热点。中国现有的民事检察监督立法不够完善 ,在法律、体制、观念、人力四个方面均存在障碍 ,在民事检察理论上也面临着许多困惑和亟须澄清的问题。因此要通过修订法律清除法律障碍 ,通过改革创建良好机制 ,通过加强培训革新观念 ,以进一步推动民事检察监督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虽然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写入法律,但关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的规定缺失,缺乏可操作性,使检察实务中对执行监督的实效大打折扣,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带来了极大困扰。应尽快完善相关规定,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