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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美国适用律师在场权的案件范围是除情况紧急影响公共安全以外的几乎所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讯问时有权随时沉默,随时要求律师在场。警察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拥有沉默权、律师在场权,获得法律援助权,以及在侦查人员面前陈述的法律意义、后果。警察有义务为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在羁押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在无律师在场又获取口供的情况下,警察有责任举证证明犯罪嫌疑人是自愿放弃其律师在场权的。如果警察无法证明这一点,其讯问所得的口供为非法证据,不得在诉讼中作为指证当事人有罪的依据。  相似文献   

2.
会见权首先是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律师权。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律师权是宪法性权利。侵犯会见律师权所得的口供可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我国立法上规定会见权是律师的职权,理论上也是沿着律师会见权探讨问题。律师会见权作为职权效力较低,侵犯律师会见权难以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只能诉诸刑事诉讼程序外的救济。刑事诉讼法上确立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律师权,通过会见律师权保障律师会见权是正确的出路。  相似文献   

3.
为增加抗辩力度,有必要在法律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有收集证明自己无罪、罪轻证据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证据收集权来源于辩护权,赋予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证据收集权不仅是现实需要,也符合国际准则。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证据收集权的实现有法律明确授权并明确其证据调查请求权,律师协助收集证据等三种途径。  相似文献   

4.
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辩护制度、证据制度、侦查措施的修改,增强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在犯罪嫌疑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技术侦查、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等重要环节进行了修改,其颁布势必对职务犯罪侦查产生重大的影响,为反贪侦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检察机关应积极研究应对策略,切实维护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5.
论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诉讼防御权的强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控辩平等要求强化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防御权。为此首先应当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以及与之相关的保障制度;其次应当强化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帮助权。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特殊,也为了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赋予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权,并强化律师帮助权必不可少。具体包括律师在场权、律师会见交流权、律师阅卷权和律师调查取证权;最后需要完善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及相关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6.
新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关于律师的地位、会见权、知情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等方面对律师权利进行了强化,对提高辩护效能、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对公安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公安机关应当主动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转变侦查理念,强化证据意识,提高侦查人员对证据的收集、研判能力,加强对律师会见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没有调查取证权,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虽有调查取证权,但却受到种种限制,立法的这一缺憾,严重影响了律师刑事辩护职责的有效行使,危及律师刑事辩护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本文基于现行立法的规定,结合具体实践,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进行探讨,略表拙见。 一 应当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以独立的调查取证权和证据保全申请权 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  相似文献   

8.
以口供在我国传统刑事诉讼到目前刑事诉讼法中证据地位的转变为基点分析,起源于西方的律师在场权制度所保护的法益:防止在侦查过程中过度的依赖口供,遏制刑讯逼供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在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不仅如此,我国现阶段还尚不具备设置律师在场权的基本法制环境,若急于设置将冲击口供普通证据地位。故主张目前我国不需要赋予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9.
当前,在刑事侦查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超期羁押、律师权力受限等犯罪嫌疑人人权被侵犯的现象比较普遍,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刑事侦查制度存在缺乏中立裁判者的监督、犯罪嫌疑人缺乏对抗权利、辩护律师参与权有限等缺陷。要加强侦查阶段人权保障,必须转变对刑事侦查程序价值和功能的认识,实现控辩平衡、逮捕与审前羁押分离、行政与司法警察职权分离,确立沉默权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相似文献   

10.
从人到证的侦查模式以犯罪嫌疑人为侦查工作的切入点和中心,将犯罪嫌疑人作为证据的来源,将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为扩大线索和证据的主要途径,以口供主义、有罪推定为思想基础,认识路径具有单向性、简便性和主观性强的特点。从证到人的侦查模式通过多种调查取证活动,以各种形式的证据发现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最终以各种证据证实其罪行的有无和轻重。它以无罪推定、证据裁判主义、主体性理念等为思想基础,犯罪嫌疑人仅仅是认识案件情况的内容而不再是手段,同时采取多种具有较高科学理性因素的侦查措施。重构我国侦查技术性侦查模式的任务就是尽量减少从人到证模式的因素,将我国的技术性侦查模式塑造成相对典型的从证到人侦查模式。  相似文献   

11.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了解案件情况,收集案件证据的权利。其存在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实体正义舜口程序正义。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案件的实体公正;控辩平衡;保障律师在诉讼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有着巨大的意义。虽然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对于我国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有着很大的进步之处,但是我国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律师调查取证难,律师执业风险大等问题。应当从法律上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同时赋予辩护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相似文献   

12.
一、律师在检察机关各个环节参与诉讼的作用律师在检察机关各个环节参与诉讼不仅仅是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遏制了刑讯逼供,起到固定证据、加强控方证明力的作用,而且也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最终达到了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目的。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实践来看,它对案件的处理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有的侦查机关对律师提前介入存在抵触情绪,变相地剥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限制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原因是侦查机关认为律师提前介入会增加侦破难度,会使犯罪嫌疑人拒供、翻供、串供、毁证的可能性增加。解决问题的对策是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律师提前介入的重要意义,认真受理申请,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审查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相似文献   

14.
新《律师法》在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与调查取证权三个方面做了很大修改,对解决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对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公安机关应当主动适应新《律师法》的要求,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分析能力,加强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宣传部门及律师的交流与合作,以求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相似文献   

15.
关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在多处作了规定。从刑事诉讼法第96条和第75条、《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第9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6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看,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以及受委托为被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受委托为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要求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非常少见。从另一个方面说,参与诉讼的律师对“羁押”对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16.
理性、务实完善刑事辩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正在全力推进,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势在必行。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控方的举证责任,并由此进而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的会见一般不受限制、监控的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知悉控方证据的权利;重新界定辩护人的职责,取消辩护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的要求,并增加和强化程序辩护的内容,承认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和地位;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突破刑事辩护的现实瓶颈。  相似文献   

17.
浅议看守所律师会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提前介入到侦查工作当中,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常出现以下问题:凭证不合法,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或其他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涉案人员参与会见,泄密,进行妨害司法的犯罪活动等。对此类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堵塞漏洞;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18.
讯问工作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进行的侦查活动,具有直接对抗性。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通常会使用反讯问手法阻碍讯问工作,妨碍查明案件事实,甚至导致讯问工作陷入僵局。反讯问手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切断言语信息交流渠道、传递虚假信息、传递部分信息和公然采取暴力动作进行抵抗。讯问人员要熟悉各种反讯问手法,以掌握的案件事实和有力证据为基础,利用犯罪嫌疑人反讯问供述中的矛盾和弱点,采取适当的对策,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罪行。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身份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情形较多,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从工作实践角度对其中涉及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思考:侦查机关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身份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后案件如何处理、案件移送后证据是否需要转换、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如何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和是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及其聘请律师管辖异议权。  相似文献   

20.
卧底警察通过“同囚”与伪装犯罪嫌疑人之朋友的方式获取的犯罪嫌疑人陈述具有证据能力,而通过伪装成与犯罪嫌疑人具有特殊关系的人员荻取的犯罪嫌疑人陈述则不具有证据能力;在卧底中通过监听的方式获取的犯罪嫌疑人陈述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视不同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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