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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无论是从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国家形象的立场出发,还是从切实保护人权、有效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角度考虑,均有必要考虑完善我国的拐卖犯罪儿童被害人救助制度。应结合《联合国反人口贩运议定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要求,并借鉴加拿大、美国等国的成功经验,立足我国法治实际,从儿童被害人的保护与安置、外籍儿童被害人的居留与安全遣返等方面完善我国的被拐儿童救助和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
基于对犯罪人人权保护的关注及对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贯彻,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却忽略了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关注,使未成年被害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权益受到挤压。在当下校园暴力案件高发,未成年人受害严重的情形下,对未成年犯罪人保护绝对主义的刑事政策应当及时纠偏与修正,以对未成年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双向保护为原则,在预防与控制犯罪的同时,实现未成年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利益衡平。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以当事人或证人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因身份的不同也承担不同的责任,遵循不同的法律规则。相对而言,未成年当事人参与诉讼有较为完备的法律规则保障。而在诉讼证据规则方面则不同,未成年人作证没有得到同其作为诉讼当事人一样的司法特别保护。文章结合民事诉讼实务,以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为主线,比照未成年人以当事人身份在诉讼活动中的保护规则,探讨涉少证据规则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为了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犯罪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协调工作和配合,实现最大化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同时,可以应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要求,告知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进展情况,并对有关情况予以说明和解释。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而且也要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相对于犯罪人而言,被害人是弱者。如果能够使被害人从被犯罪人欺辱的状态,变为教育挽救加害者的力量,才能认为被害人已经成为强者。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仅赋予被害人“准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实践证明,司法权包揽的刑事诉讼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暂缓起诉”是在法律规定之外由检察院设定了“考察权”,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解不起诉有利于对加害人、被害人的双向保护,足以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以和解不起诉终结案件,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被害人是指直接因刑事犯罪而遭受肉体或精神伤害,或遭受财物损失或损毁的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未成年被害人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未成年被害人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被害以后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包括法律上的适当保护。关于未成年被害人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未成年被害人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相似文献   

7.
英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刑事诉讼是围绕着追究犯罪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中,笔者以英国2002年7月的白皮书《全面公正一一将被害人置于刑事司法的中心》(下称《全面公正》)为线索,从两种观点、两类措施入手试构建对英国刑事被害人的立体认识,期冀对我国的刑事被害人研究、权利保护及其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我们的关注点常常集中在犯罪的预防上,期望通过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等各种犯罪措施,来控制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其实,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由犯罪人、被害人和犯罪行为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被害人学研究的大量成果表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利益,同样可以达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目的。大量研究表明,现实生活的未成年人被害与未成年人犯罪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例如,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犯罪人的角色往往是不固定的。从预防犯罪角度看,预防未成年人被害与预防  相似文献   

9.
新刑诉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然而,那些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是否完全适应控辩式庭审当庭质证的模式,这一模式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会带来哪些不利影响,不出庭质证对案件庭审的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正确性、公正性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如何消除和减少这种影响等问题,值得探讨.笔者认为,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立法精神,控辩式庭审中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以有条件地不当庭质证为妥.主要理由是: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世界各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采取了特殊的诉讼保护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未专门规定未成年人案件程序,但相应司法机关均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和原则。犯罪未成年人由于其独特的生理、心理特点,刑罚对他们的身心影响较成年人更为深刻,一旦受到羁押、监禁制裁后,  相似文献   

11.
明确未成年人具有作证资格,只是对未成年证人权益保护的“浅尝”行为。现行作证制度中的基本理念看直接适用于孩子,必然会对未成年人不成熟的生理、心理产生伤害。因此,建议建立未成年证人权益保护的特殊原则,即拥有作证特免权原则、不出庭为主出庭为辅原则和隐蔽作证原则,以期充分保护未成年证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实证调研发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而我国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存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空泛、具体诉讼程序中缺乏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专门保护的细化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保护不力、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存在立法缺漏、刑事执行环节的跟进保护乏力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立法上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应从加强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制度、细化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保护程序和制度、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加强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保护,以及构建完善、系统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被害人是与刑事案件结果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并对案件进程产生重要影响的诉讼当事人,无论从保障人权还是从健全法治的角度看,刑事诉讼被害人的权利都应予以足够的重视与充分的保护。本文从《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的权利概述入手,列举了被害人当前拥有的具体权利,分析了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被害人权利完善的构想,旨在为《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体系构建提供思路与建议。  相似文献   

14.
韩莹 《法制博览》2022,(9):139-141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缺乏足够的事件处理能力,当其遭遇侵害时,往往手足无措.因而,社会工作介入犯罪被害人的救助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将从多个方面、多重身份对未成年被害人社会救助工作展开探讨,希望为构建未成年被害人社会立体保护网出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15.
防止未成年被害人恶逆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犯罪现象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在全球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一群体的恶逆现象广泛存在,形成社会的一大肿瘤。为了遏制这一可悲的现象,本文在对未成年被害人恶逆变现象发生的机制进行分析之后,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对策。  相似文献   

16.
新《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寥寥十一个条款之中便有三条直接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启动及条件,剑指检察裁量权:可附一定条件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以观后效。新《刑事诉讼法》更是在第271条明确规定,“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如此重视附条件不起诉,在十分有限条款中予以特别倾斜,无不显现出对犯罪少年的挽救特别是除罪化的考量。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立法者的良占用心,相信没有人会质疑该条制定时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猥亵儿童犯罪在全国范围内屡见不鲜,被害人为7周岁以下幼女占到极高的比例。猥亵儿童案的恶劣行径给幼女们造成了严重身心伤害,司法机关在办理过程中也存在很多困难。例如犯罪嫌疑人无供述、幼女陈述如何认定、法定代理人和证人身份重合如何处理以及被害幼女法定代理人持续上访如何有效应对等。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入引导侦查取证、心理援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同时注重矛盾化解,认真听取被害人的意见、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以维护被害幼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台湾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台湾地区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也取得了斐然成绩。其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以《儿童与少年福利法》和未成年人福利机构为基础的未成年人早期福利性保护制度,以《少年事件处理法》和未成年人司法机构为基础的犯罪少年或虞犯少年的司法保护与矫正更生制度,以及以《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家庭暴力防治法》和被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为基础的被害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9.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未成年人本为拥有独立“权利”的个体,应当予以有别于成年人的特殊法律保护。就此,联系我国有关情况看,虽然我国早在1991年业已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在之后相继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关涉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等。但是,毋庸讳言,在刑事立法与司法领域,特别是在刑罚种类设计及其适用上,我国立法机关在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上,所做相当不够。例如,迄今为止,对未成年人犯罪,除《刑4法》第17条法定的应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规定外,无论是刑种设计还是其他刑罚裁量制度、执行制度上,国家均无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专门性规定。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一定苏南人因犯罪遭受损害而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途径获得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未成年被害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损害赔偿,导致生活陷入极度贫困。构建我国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实体层面是指补偿原则、补偿对象及条件、补偿方式、补偿金的来源等内容。程序层面是指补偿机构、补偿申请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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