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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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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GZ0320150121广州市民政局文件穗民[2015]26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申请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的财产审核工作,根据《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申请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财产限额标准通知如下:一、家庭财产限额标准本市居民在申请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审核或复核时,其家庭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以家庭人数及结构确定的以下标准:  相似文献   

2.
<正>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民[2015]2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我市2015年民生实事,进一步保障我市低收入居民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民规[201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保障我市低收入居民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供  相似文献   

4.
穗府办[2008]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保障我市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州市属各区(花都区除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5元,花都区、增城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从化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  相似文献   

5.
正GZ0320180120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民规字[201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  相似文献   

6.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3〕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进一步明确从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方面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切实做到以家庭为单位,以收入为依据,以标准为参照,实行差额救助。1.规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条件。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按户施保,不得以个人属性按人  相似文献   

7.
<正>杭政函[2014]7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0]249号)规定,现将2014年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公布如下:一、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限额为24757元(按市统计部  相似文献   

8.
正宁政办发[2017]2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  相似文献   

9.
<正>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180%~200%之间的家庭,尽管被纳入低收入家庭群体,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但生活仍十分困难,是困难群体的最边缘部分,往往也容易诱发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近年来,杭州市下城区通过建立统一认定标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帮扶政策、统一救助实施等四统一的并轨救助机制,积极探索将低收入家庭与四级救助圈困难家庭全面并轨管理、无缝衔接救助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地改善了边缘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  相似文献   

10.
<正>(2014年3月31日)沪府办发〔2014〕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制订的《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GZ0320200028广州市民政局文件穗民规字[202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规范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是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最  相似文献   

12.
【市民咨询】我是一名癌症患者,宁波市区人,企业病退人员,现在生活困难,想咨询特困户怎么申请。【部门答复】根据《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15号)规定,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  相似文献   

13.
<正>(2019年3月28日)沪府办规[20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4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沪府办发[2014]1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4.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7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我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线标准。现通知如下:一、我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二、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方式相结合。对暂不能提供实物配租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发放租赁补贴资助其到市场上自主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相似文献   

15.
某市居民刘某于2000年1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市民政局通过刘某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并经过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批准刘某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的计算依据是,刘某月收入480元,家庭4口人,人均收入为120元。当地城市居民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保障是160元,刘某家庭人均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40元,刘某应当按照160元(4 0元x 4)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公布审批结果后,刘某对月收入480元提出异议,认为与实际收入不符。市民政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的基础上,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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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市政府决定对我市最低生活保障(下称低保)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等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下列人员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救济,其中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不重复计算。(一)低保家庭中在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业中等教育学校读书的学生;(二)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双老”(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人员;(三)低保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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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3〕2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  相似文献   

18.
<正>(2019年3月29日)沪民规[2019]4号各区民政局、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予以发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28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民政部城市低收入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和《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城市廉租住房保  相似文献   

20.
地方政讯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04]89号)。《办法》规定,凡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持有本省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农村低保所需资金以市、县财政筹集为主,省财政对困难地区予以适当补助。《办法》对"三无"人员、有一定家庭收入的困难家庭和保障对象中的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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