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10):32-33
<正>杭林水〔2023〕161号各区、县(市)林业水利主管部门:根据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号)的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涉及营商环境专项清理,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7):54-55
<正>粤市监规字〔2022〕6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经专项清理,省局决定废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3号)等7份规范性文件。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相似文献
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7-12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办发〔2015〕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装工业发展的通知》(渝府发〔1998〕8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汽车惠农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2〕186号)等13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附件:废止的部分涉企规范性文件目录 相似文献
19.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10):55-57
<正>杭卫发〔2023〕87号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和上级部门关于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委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评估和清理, 相似文献
2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42):56-61
<正>京人社发〔2023〕10号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人力社保行政管理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现决定宣布废止失效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特此通告。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废止失效的文件目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