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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将他人知名的企业名称字号在同一区域内登记注册为企业名称字号,是俗称的“傍名牌”的主要形式。结合审判案例,根据《反不当竞争法》和司法实践,对企业名称获得保护的要件、企业名称禁止混淆原则、企业名称之间冲突的法律保护路径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侵犯企业名称权应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对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对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思考盛杰民目前世界各国多注重对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并形成了由民法、工业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组成的多层面的保护机制。本文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论述企业名称权的性质及我国对企业名称权保护的法律问题。一、企业名称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有效执行《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意见:一、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均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权利,分别受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取得,应当遵循《民法通则》和饭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他人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三、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  相似文献   

4.
王妍 《河北法学》2005,23(5):49-52
企业对其名称是享有名称权还是名称专用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所不一,《民法通则》规定企业享有名称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享有名称专用权,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的认识。从理论上和实际操作的可能性上分析,企业应享有名称权,而不是名称专用权。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已经打破了地域的限制,同时,经营范围问题也在被逐渐淡化,这样,现行企业名称制度中决定其专用权范围的因素所剩无几,甚至荡然无存。对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也应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通过防止混淆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等保护企业名称权。  相似文献   

5.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项关于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扩大解释为企业字号。最高法院第29号指导案例将其进一步扩大为适用于企业名称的简称。民法、商法对企业名称的保护各有其构成要件与限制,对于简称的保护就需要引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由竞争法的宗旨和利益的保护方式所决定的。但是,司法对法条的扩张解释最终需要立法修订解决,而第29号指导案例在理由的论证上尚有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6.
论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含义 一、企业名称权的含义及企业名称的构成 (一)企业名称权的含义 名称权是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等民事主体,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企业名称权则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由于企业的营利性,企业不仅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名称,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企业还有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关于名称权问题,《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即“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  相似文献   

7.
谈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谈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姚兵兵人们了解企业首先从企业名称开始,知名企业大多伴随着知名品牌的产品、知名的商标等在公众中享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优质服务等信誉,它对广大消费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  相似文献   

8.
对公平竞争权的保护和对侵犯他人竞争权行为的立法规制就是在维持公平竞争的秩序,就是竞争法的目标和规则的核心内容,其保护的社会价值追求上,更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9.
企业名称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字号在企业名称中起着关键的区分作用,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对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评判标准是侵权行为人与被侵权人的字号是否会在相关公众或消费者中造成误认。此外,侵犯企业名称权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核对,还应从当事人的历史渊源、是否授权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10.
对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的研究□张广良企业名称,亦称厂商名称,是一企业区别于另一企业的显著标志。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其中字号为一企业名称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法律保护的核心。企业名称应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  相似文献   

11.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淑雯 《知识产权》1999,9(1):33-34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都属于知 识产权的范畴,由于二者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由不同的法律来调整,两者之间的关系似乎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近年来,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使有关权利人蒙受损失,而且也使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使国家正常的法律秩序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因此,从理论上、制度上和观念上对这一问题进行清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两权冲突的表现形式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冲突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一是甲企业注册在先的商标被乙企业作为其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予以登记,例…  相似文献   

12.
面对企业名称与商标之间冲突产生的两个难题:一是当事人以在后注册商标侵犯其在先登记企业名称权为由起诉时,如何应对并切实保护在先合法权益;二是当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产生冲突时,企业名称如何避让驰名商标.应从具体案例着手,并从法律、法理、学说等不同角度寻求解决方向和路径,即逐渐放开在先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冲突时侵权者责任承担的形式,妥善运用联想理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13.
李政辉 《法商研究》2023,(4):174-187
企业名称权属于法定权利,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但学理上却存在财产权、知识产权等不同定性,这表明企业名称权属于复合型权利。在实践中,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处于特定的制度困境:权利能动性不足;权利状态不完整;在权利冲突中居于劣后位置;权利享有不稳定,尤其是排斥力的缺失使得企业名称权成为一种偏于防御的被动型权利。我国发展出的企业名称权保护体系可概括为“行政监管+行为规制”模式,其中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将名称权与行政程序相分离。解决名称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在先权利原则并不是自足的裁判规则,须借助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规制。  相似文献   

14.
企业名称专用权是指企业经登记注册,有使用其名称的权利,同时,还有排除他人使用效力。企业名称的本质属性决定了登记注册是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前提条件。企业名称属于具有特定利益的知识产权。企业名称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登记注册,才具有独占和排他的性质,才能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样才能做到在规定的范围内不相同或近似,并得到国家法律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作为一种工业产权,其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是我国维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1.企业名称专用权主体的行政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主体的确立,是实施企业名称专用权行政保护的  相似文献   

15.
【裁判摘要】在审查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字号企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和企业名称权.主张禁止同业竞争者使用其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时,需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量老字号企业的历史沿革以及现有社会影响力的范围、同业竞争者及其商品知名度的范围以及其是否具有攀附老字号企业现有商誉的主观故意等因素予以确定。即使法院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认定同业竞争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字号企业。同时促进同业竞争者正当权益的进一步发展.法院也可以要求双方当事人各自诚实经营,各自规范使用其商品名称和商标.以防止市场主体的混淆和冲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正当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16.
字号权的知识产权特征及其相关权利冲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引用“字号权”这一概念,提出将其置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之下,将有利于解决我国现在面临的理论及司法实践的问题。通过对字号与商号的区别、字号的知识产权属性、字号权分别与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域名权等权利的关系与冲突的论述,阐明将字号权归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相似文献   

17.
企业名称作为一种企业的区别标志,在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就已得到广泛的使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名称专用权法律保护的意义和作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因为企业名称能反映企业的商誉和产品的质量价值。我国《民法通则》在有关章节中对企业名称也作了原则规定。在此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有关问题作了更明确、更详细的规定,它们是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按国际惯例,企业名称一股由5个要素构成:所在地(汪用地名称)、商号(字号)、所…  相似文献   

18.
驰名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都具有知识产权属性,在频繁发生的利用企业名称权侵犯驰名商标权的案件中,侵权行为的共性在于:以企业名称权侵犯驰名商标权,是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恶意冲突的表现,并会导致对驰名商标的混淆和淡化,从根本上来讲,对此可通过到侵权地法院维权的途径解决。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有行政与司法两种解决途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救济途径之间缺乏协调,而且行政救济途径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弊端,因此,这两种途径并未发挥出其本应发挥的作用,使得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冲突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鉴于此,本文在对行政途径解决冲突的优劣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司法途径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的合理性进行了重点阐述,得出“只有司法途径与行政途径有机协调才是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的根本出路”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周小伟  杨晓晋 《法人》2013,(11):63-63
对于垄断性的企业名称权,贴吧名称中合有企业名称是否会侵犯企业名称权呢?司法审判实践对此给予了否定答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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