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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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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已经初步形成"四梁八柱"的整体架构。但是,仅停留在制定层面的党内法规,无法产生现实效力。执行是推动党内法规体系运行,将价值要求转化为实践效益的关键一环,执行力作为保障党内法规有效运行的有力推手至关重要。从党内法规本身固有的政治属性、法律属性和政策属性着眼,优化党内法规的执行机制,可从执行主体层面强化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属性、从执行依据层面提高党内法规的法律属性、从执行资源层面优化党内法规执行的政策属性,"三方联动"全面保障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动态有效运转、反哺党内法规体系的静态制度供给。  相似文献   

2.
马迅 《理论导刊》2020,(5):16-23
党内法规的实施效果是由党内法规制定颁布后的实际运行状态所决定的。党内法规运行不畅集中表现为实施虚置、象征性执行和扭曲性执行三种典型样态。影响党内法规有序运行的因素主要包括体系本身、执规主体、监督过程和制度环境四个方面。若要实现党内法规的有序运行,必须建构内外兼备的运行保障机制。内部保障机制从制度体系内部着手,以监督问责机制建设为中心,确保党内法规监督问责的严密性,围绕人才培养和领导垂范两个基本点,提升党内法规人才培养的专业化,增强党员干部带头守规的示范效应。外部保障机制从价值观念、社会公开和教育策略三个维度展开,实现由工具主义价值观到规范主义价值观的嬗变、由保守封闭到公开透明的转型、由更多依赖外在灌输到更多注重内心信服的转变。  相似文献   

3.
党内法规试行制度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是党内法规制定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党内法规质量的重要方面。目前,党内法规呈现出试行数量过多、存续时间过长、表现类型分布不均匀、转化过程复杂和路径单一等特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在于:启动党内法规试行的条件简便、程序模糊;对党内法规试行工作的性质认识不足、定位不清;试行尚未形成制度化的反思模式。为更好发挥党内法规试行的价值,提升党内法规的制定水平和整体质量,应加强对党内法规试行制度的研究,确立党内法规试行的各项规范,并推动构建试行性法规的科学评估等机制。  相似文献   

4.
习近平关于党内法规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围绕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的一套逻辑严密、论述深刻的理论体系,是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根本遵循。这一理论体系明确了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指明了党内法规要与国家法律统筹推进、高质量建设的发展方向,解答了如何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重大问题——构建责任机制、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问责机制等,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以保障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的长期发展。  相似文献   

5.
“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概念早在中共中央1990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即被明确提出,但是并未加以界定和展开,特别是没有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得到运用。但是,随着党内法规制度“1+4”体系一些问题的日益凸显,把“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赋予其应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此,要正确认识设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必要性,明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构成,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最主要的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而配套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和地方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要看到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在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原则,规范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协调不同党内法规制度之间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党内法规解释是党规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党内法规解释机制的科学构建则离不开法规解释权的合理配置。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深入,党内法规解释机制逐步得到完善,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也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体系化。但在现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党章和准则的解释权归属问题、受权解释主体①范围的内涵与外延问题、被撤销机关的解释权承继主体问题等,导致在党内法规解释工作中部分党内法规解释活动的顺利开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如何针对党建工作的实际,优化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解释机制,是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中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理论视野》2021,254(4):66-72
构建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任务,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当前,针对党内法规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加强党内法规体系顶层设计,增强党内法规立法的整体性和前瞻性,贯通党内法规之间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党内法规制定主体及其权限,分别明确和细化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中央工作机关、地方党委作为制定主体的具体权限和责任;三是要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注重增强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民主性,加大党内法规解释力度,完善党内法规清理机制。  相似文献   

8.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中国之治”的独特治理密码。党在领导人民接续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在理论依据、历史演进、现实遵循方面实现了周延与自洽。理论依据方面,政党纲领是彰显党的运动水平的旗帜和里程碑,党的决议是约束党的权力运行的纲目和度量衡,党内法规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法宝和助力器;历史演进方面,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演进历程从发轫初创、曲折探索、恢复发展到全面深化渐次明晰;现实遵循方面,必须以习近平的重要论述作为制度体系建设的科学指南,必须将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相融作为制度体系建设的科学保障,必须以供给需求与新陈代谢一致作为制度体系建设的科学路径。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质量也被不断关注和挖掘。作为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过程中的元问题,党内法规制度质量本身所带有的制度效用和效能指向,可以通过法理基础、法理内容和法理技术三个维度呈现,进而把党内法规制度中的合法性、正当性原则更为清晰地反映出来,以达到迅速回应和调节党内关系的效果。新时代条件下,要提升党内法规制度质量,需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优化配套立规技术、在落实中提升执行质量。  相似文献   

10.
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是党领导信访工作百年历史经验的凝练与升华,也是新时代实现党领导信访工作制度化与法治化的基础与保障。作为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二元法治架构的重要一维,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发挥着巩固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地位、规范和改善党对信访工作的系统领导行为等重要作用。通过分析中央层面30件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发现:在形式上,呈现制度框架虽已形成但网络尚未密织、制度板块相对集中但形态仍显青涩、制度领域交叉耦合但时效较为滞后三大典型特征;在内容上,存在以侧重联合发文的规制规范方式以实现"诸访交融"、凸显反腐治理的制度功能叠加以实现"纪访衔接"、明晰权利救济的制度界限划分以实现"诉访分离"三大显著优势。面向未来,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坚持"党内立规"与"国家立法"两措并举、确保"静态网络"与"动态实施"双效兼顾,适时酝酿出台《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条例》并辅之以横纵贯通、上下协调的配套政策,加强党对信访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并密切党规国法内外衔接,同时密织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网络、优化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机制,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信访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1.
法治反腐作为腐败治理的一种理性选择,其规范意蕴在于以“法”为据、以“治”为功,通过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从法治反腐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质是从党内腐败治理检视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建设状况,以此检视是否形成了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化,是否有效遏制了腐败,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内法治反腐,须从体系化与效能论视角,更好地思考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问题,即秉持法治的精神高质量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维推动实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化,形成制度整体效应;妥善处理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更好地推动党内腐败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2.
全方位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作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位阶较高的党内法规,党内条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建党百年以来,党内条例经历了萌芽、起步、发展与完善四个历史阶段,内容形式逐渐规范、体系化特征更加明显、效力位阶更加清晰。新时代,以顶层设计、体系构建、有效衔接为党内条例进一步完善的目标,才能不断丰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探究党内条例的百年发展史,对完善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纵向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3.
党内法规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这意涵着党内法规不仅对政党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也深刻影响着国家治理效能。通过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效力,实现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良性互动,是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基本逻辑。在深入分析党内法规执行逻辑和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规则意识、提高党内法规制度质量等路径,进而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4.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要遵循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统一、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在路径选择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专业队伍和构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的现实路径,形成和巩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思想保障、政治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和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背景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引导党员确立党内法规信仰,更好化解党内法规稳定性和实践变动性之间的矛盾,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当前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仍需通过完善党内法规解释的原则、充实党内法规解释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内法规解释主体及其责任、促进党内法规解释名称的规范化等加强对一般党内法规解释机制的建设,并建立规范的党章解释机制。  相似文献   

16.
“党内法规”的概念表述由来已久,在党的建设的不同阶段,其制度演变呈现出不同特点。从概念生成来看,党内法规深植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经历了“党规”到“党内法规”的语词变化。但就制度演进而言,党内法规的历史变迁又不完全契合党领导人民进行百年奋斗的历史分期,更适宜被划分为“概念实用”“约定俗成”“制度规范”三个阶段,并体现出相应的时代价值。“概念实用”揭示了党内法规的原初语境和制度初衷,“约定俗成”彰显了党内法规概念统一和制度初创的过程,“制度规范”则确保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稳定成型和健全完善。这种三阶段的划分,更能凸显党内法规的制度演进史。  相似文献   

17.
混合性党内法规能不能作为概念存在?其与党政联合发文是什么关系?它因何"入"规?有没有必要"入"规?这些问题都与当前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协调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推进依规治党等任务密切相关.基于对党政联合发文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区分混合性党内法规和其他党政联合发文,把混合性党内法规纳入党内法规体系,并进一步规范其调整范围、制定实施、备案审查、清理等基本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基本条件.为此,还应当结合党内法规的形式和实质特征,合理控制党政联合制定混合性党内法规的数量,并明确混合性党内法规的边界,将其限定在党政机构统筹改革、党的直接管理、党政同责等领域.  相似文献   

18.
发展党内民主与加强党内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阶段党内监督不力的一个基本原因在于党内民主不足、党内民主制度不健全。党内民主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才能保障党内监督的有效实现。加强党内民主意识教育,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9.
新形势下推进党内法规解释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对完善我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内法规解释对填补党内法规漏洞、贯彻党内法规实施、精准党内法规适用以及密切党规国法衔接的价值日益凸显,创新其法治方式、融入其法治精神是实现党内法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的微观要义。当前,我国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问题明显,存在体例形式混杂和权责归属分散等双重弊端。对此,需要从完善法规政策和优化机制设计两方面入手,规范党内法规解释工作程序与体例并明确其权责归属与监督,以实现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20.
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是制度治党,而制度治党中制度之“骨干”便是党内法规,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注重把握其内在逻辑,同时全面检视当前党内法规建设现状,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其主要建设路径有:着力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筑牢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全面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抓住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不断加强党内法规文化建设,厚培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文化土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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