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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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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我国主审法官制度已经进入协调发展阶段,但其权力责任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尚不明确,难以通过限制和调整功能实现权责利的统一.以司法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观之,主审法官不仅应是个别正义的具体提供者,而且在合议庭架构中是集体行使审判权的组织者,在团队化运作模式中更是居于核心地位的管理者,是具有绝大部分审理裁判权能、对团队成员享有审判管理权限,并对承办案件终身负责的员额内法官.鉴于权力责任具有社会关系属性,清单设置必然依附相对主体的特征,只有在正确厘定主审法官与相关主体的功能定位和逻辑关系基础上,从微观的个案裁判、中观的审判组合管理、后续的责任承担和利益保障等角度逐项框定主审法官的权力责任清单,才是真正落实审判权独立公正高效运行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2.
当前处于司法改革深化阶段,案件增幅高位运行和审判权运行结构重组矛盾叠加。其中既有审判权和行政权或者说管理权的重配、又有审判组织之间的权责重整,还有法官之间的利益重构。审判管理已成为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课题组从重新审视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审判管理权重构、实务中审判管理运行短板,研究司法改革背景下审判管理的发展方向与实践路径,实现向审判管理要质量、向审判管理要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以期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3.
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有特殊价值,是满足当事人及社会知情权和接受监督的需要,也是主审法官负责制的必然要求。审判管理信息公开难点在三个方面:对公开存在认识误区,法院不愿意公开,公开信心不足。破解审判管理信息公开,必须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公开机制及查询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4.
司法责任制是新一轮司法改革重点强调的关键机制,而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探讨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需要明确法官司法责任的界限,合理划定追责范围;明晰权责主体,将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作为主要追责对象;结合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改革设计设置追责主体以及严格法官惩戒的追责程序,强化法官职业保障。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应当以确保法官独立行使职权为核心前提,进而实现严肃惩戒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司法活动,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5.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陪审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法律职业者参加法庭审判,与职业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司法制度。其初衷在于扩大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公正,但在制度层面却有重大缺陷。  相似文献   

6.
民主包括主体(民)、内容(主什么)、形式(多数决)三方面。司法民主是民众直接审理案件、以多数决的方式形成判决。雅典的公民审判是司法民主,而审判公开、司法为民、就地办案等都不是。合议庭的多数决只具备了民主的形式。民选法官时,民选的范围是有限的,选出的法官有独立性。我国的主审法官制应与合议庭的多数决相协调。审判委员会由于其成员是法官,实际可能是1/4决,决定过程不公开,因此很难说体现了司法民主。  相似文献   

7.
法官是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 ,法官的庭审地位决定着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因此 ,确立法官作为一个中立的事实裁判者 ,独立的法律适用者和消极公正的纠纷解决者的庭审地位 ,对于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增强法官职业的自豪感 ,推进我国司法改革 ,建立一个独立、高效、公正和受社会尊重和信任的司法权力体系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民主包括主体(民)、内容(主什么)、形式(多数决)三方面.司法民主是民众直接审理案件、以多数决的方式形成判决.雅典的公民审判是司法民主,而审判公开、司法为民、就地办案等都不是.合议庭的多数决只具备了民主的形式.民选法官时,民选的范围是有限的,选出的法官有独立性.我国的主审法官制应与合议庭的多数决相协调.审判委员会由于其成员是法官,实际可能是1/4决,决定过程不公开,因此很难说体现了司法民主.  相似文献   

9.
基层法院稳妥地推进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通过全员参与、全程公开、考试+考核的方式完成员额法官选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通过改革,结案增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收案数量大幅增长,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司法改革初显成效.  相似文献   

10.
一 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根据这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前往往是先对案件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进行审查,只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才开庭审判。这就混淆了庭前审查与开庭审理的界限,容易使法庭、法官先入为主,先定后审、上定下审,刑事审判往往流于形式。同时,一些案件由于法院内部或两院内部事先请示、事先协调,合议庭作用难以发挥,不利于调动公诉人、辩护人在法庭审判中的积极性,往往形成先定后审、先判后审、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从而导致法庭审判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弊病,有的甚至写好判决书后才开庭,不利于公正裁决。法官在法庭上包揽一切,形成了法官与被告人、法官与辩护人的直接冲突。公诉人到庭只负责念起诉书或干脆不到庭,形不成控辩双方互相质证的局面。这样,一方面限制了公诉人指控犯罪、证实犯罪职能的充分发挥,变成了由公诉人协助法官查清犯罪事实;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法官客观公正地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作出正确裁判,影响了法院公正执法。  相似文献   

11.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官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主体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法院审判权独立的内在部分 ,是审判独立的核心。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和国际性司法原则 ,是实现法治和树立审判权威的要求。我国现有的审判模式妨碍了法官独立审判权的行使 ,阻碍了法官制度改革的进程。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从制度上完善我国的审判制度 ,保障法官对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是我国审判体制改革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2.
二战以来,大量案件对美国传统的联邦上诉审程序形成了严峻的考验,联邦司法系统为此采取了诸多措施以增强上诉审程序的运作效率,提高其案件处理能力。在上诉审程序本身的运作上,口头辩论的适用范围和实践都受到严格限制;判决意见书是否公布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且其公布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审判组织的构成方式也逐渐多元化,其他上诉法院的法官可以参与组成合议庭,而该上诉法院的全体法官也可能同时参与案件的审理。在上诉案件的管理机制上,大量公务律师被聘请来负责审判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使上诉法官可以腾出精力专注于案件审判,同时,上诉法官被要求负责案件流转的全程,降低甚至消除因为上诉程序本身所造成的案件拖延。  相似文献   

13.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内地特有的司法制度,也是备受争议的法律制度。从该制度实施亲历者的角度,选取了近三年来五个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情况,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从审委会与司法独立、司法责任、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研究,对备受争议的专业化冲突、判而不审、不公开透明、组织行政化等问题深度分析论证,在正视该制度不足的同时,肯定审委会制度在解决疑难问题、防止错漏偏差、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在现有法官队伍状况下,审判委员会制度有保留的必要。  相似文献   

14.
试论审判委员会功能的调整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但由于审判委员会固有的运作方式存在着判审分离、裁判过程不公开等与司法运行一般原则相背离的因素 ,致使这一组织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反而招致诸多批评。审判委员会应当定位为一种代表全体法官进行法院管理的组织 ,其功能除有限制的保留部分审判职能外 ,还应具有监督职能、指导职能和管理职能。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人员组成方式也相应随之调整 :根据不同职能要求可采用合议式、听证式或研讨式。人员结构亦可作常务委员和专业委员的划分。  相似文献   

15.
法官惩戒制度是规范法官行为、防止司法不公、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但近几年法官违法违纪现象严重,我国现有法官惩戒制度的现实功能遭到质疑。尤其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强调法官审判的独立性,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官惩戒制度对法官的行为予以监督和制约,更容易滋生司法腐败。因此,针对我国现行法官惩戒制度中存在的缺少权威立法依据、惩戒主体不中立、惩戒事由缺乏统一标准、惩戒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应当在尊重审判规律的基础上,根据法官职业特点,对我国法官惩戒制度进行构建完善,以指导实践操作。  相似文献   

16.
司法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于司法对社会的功能和社会对司法的认同。"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当前衡量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司法公信力缺失的今天,应当推进审判公开制度、建立裁判文书质量管控机制、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  相似文献   

17.
主审法官负责制,是法官独立审判的雏形,其基本含义是谁办案谁负责,主审法官对其承办的案件在其职权范围内享有独立的相对完整的裁断权。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是人民法院对其现行的审判工作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是逐步实现人民法院独立审判与法官独立审判的有机统一,以建立一种责权利效相结合的高效率、高质量的办案机制。为进一步推动这项改革事业,以全新的面貌重塑法官形象,本文拟就其涉及的理论与实  相似文献   

18.
中立性是审判实务的重要特质,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成就了法官独特的品格,基于法院中立性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实现法院司法中立性原则,应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培养法官现代职业思维模式,加强法官角色定位建设;加强立法,确保法院、法官独立、中立的角色定位;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及机构建设;以中立性为基础和重点,加大法院司法的改革力度;建立法院所运用和管理的ADR机制,细化、深化调解工作等。  相似文献   

19.
治安法官制度是指不具备职业法官资格的普通公民直接被任命为法官,以兼职方式到法院就特定种类的案件,大致独立地进行审判的制度.治安法官制度对于促进我国司法民主化、职业法官专业化以及完善简易程序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可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治安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20.
裁判文书的质量高低实际上反映的是法官职业素养的差异。目前,我国法官职业素养整体欠缺,法律信仰和法律良知方面有较大差距,加之受到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秘密轻司法公开等错误司法观念的影响,这些因素制约了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应该从司法观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三个方面着手增强审判主体的力量,这是裁判文书质量提升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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