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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凸现。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大同市信访总量和集体访都有较明显的上升,特别是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增长幅度较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全市的信访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尤其是"三访"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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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上访是一种非正常的信访活动,它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现形式,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地影响了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高度重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渠道不畅是造成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所有乡镇和市直部门都要全力以赴地做好信访工作,要努力在疏通信访渠道上下功夫,坚持开门接访、公开办访,有针对性地实行信访听证缺席和公示制度等进一步增强办事的透明度,保证解决信访问题“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畅通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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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讲的"非正常信访"是指长期越级、跨地区、跨部门上访、缠访案件,主要以个体个案为主,不考虑有理无理的问题,只研究信访形式的问题。此类案件在各地、各部门大量存在,有的甚至几十年上访不止,耗费了大量的社会管理成本,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一定程度上已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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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正常上访终结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玉英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12,(3):52-57
信访制度在传达民意、促进民主监督、保障公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监督政府运作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信访制度所面临的困境日益严峻,非正常上访愈演愈烈,危害性极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访终结机制始终“缺位”是重要原因之一。建立非正常上访终结机制迫在眉睫,应该整体设计,总体思路是人大总牵头,一个渠道是法院(检察院),涉诉上访案件由法院牵头解决;另一个渠道是政府信访部门,非涉诉上访问题由信访部门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解决。对“三审”后上访人仍不服的,人大可牵头进行听证。同时需要通过立法对非正常上访终结机制予以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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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创立的"三级信访例会"制度,把信访关口和阵地前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再到基层协商民主,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了信访案件的发生,为解决上访问题找到了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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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正常上访”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正常上访”的提出和运用,旨在限制、治理那些被认为是不符合正常上访标准和条件的信访活动.然而“非正常上访”界限的含混和涵义的宽泛,虽然在实用主义的意义上便利了各级党政机关对于信访的治理,但是却模糊了信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给信访人以博弈的空间,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信访治理的成本和难度.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宪法原则下,信访应是一个在法治的框架内予以解决的问题,因而需要依据法律标准来认定和治理群众上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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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 《共产党员(沈阳)》2009,(15)
面对信访难题,有些地方的信访工作跑偏走样,五花八门的非正常息访手段不断涌现。人盯人、陪吃喝、学习班中部某省一名乡党委书记说,每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每个乡镇都有截访任务,他们往往采取人盯人战术,几个干部包一个上访户,不让其越级上访。有时干脆请上访户住进宾馆,好吃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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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民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1,(2):92-94
近年来,非正常上访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文章认为应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扎实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处置非正常上访;三是汇集民意,做好重大决策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四是练好内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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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多数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此条规定的本意,一是减少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二是为了维护信访秩序。但在现实中,信访人信奉"人多力量大"、"法不责众"等思想,认为上访人越多政府越重视,人数超过5人的集体上访大量存在,成为集体访的常态,处理不当还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其实,集体上访人数动辄超过5人,不仅跟信访人的认识有关,也跟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未能有效引导群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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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信访信息转变为预警防范,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信访问题,第一时间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及早介入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二是把信访信息转变为廉政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等,做到早提醒、早帮助,防止问题蔓延或恶化,促进廉洁自律。三是把信访信息转变为专项治理,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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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访分离"是信访运作过程中为实现涉诉信访依法终结采取的制度安排,它运用司法处置的程序和方法,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予以最终解决。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的理念基础在于"诉访分离",即避免涉诉信访处置渠道的多元化、处置手段的行政化和处置目标的短期化。为了克服诉访的外部混同导致涉诉信访处置非程序化、诉访的内部混同导致涉诉信访处置权益化和诉访循环导致涉诉信访处置空转化这些因诉访不分所衍生的问题,应当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诉访分离的基本层面、科学构建诉访分离的运作机制和强化涉诉信访司法处置的终局性效力等策略,促使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