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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可分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和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以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为主要标志,化妆品产品的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应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主要是索证检查,包括国产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为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三十一条较明确而详尽地规定了卫生监督部门和化妆品经营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1995(以下简称《通用标签》)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对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行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提  相似文献   

2.
1、卫生许可证制度问题《条例》第五条规定:"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实践证明,通过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确实能使企业了解有关卫生法规,使生产工艺、车间布局、产品配方等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为企业投产后生产出卫生合格产品奠定了基础。但是,《条例》对经营单位的监督并没有规定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只是在《条例》第十三条以实体规范形式规定了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且在程序上没有任何要求,既不需要事前许可,也不要求事后登记备案。由于经营单位开业前未经事前许可,得不到卫生监督部门关于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方面的咨询,不了解《条例》的要求,经营过程中难免有违法行为;另外,由于对经营单位的监督是事后监督,对经营单位进货渠道、经营品种、数量等基本情况不掌握,加上监督力量薄弱,只能对本地区大的批发零售部门进行监督,而那些地处偏远,中小型销售单位大多顾及不到,形成监督的空白区。因此,建议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亦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以加强对化妆品销售环节的卫生  相似文献   

3.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1年3月27日颁布实施已有17年,17年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化妆品生产、销售进行了监督管理,使之逐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运行的轨道。但从目前的卫生监督工作状况来看,却面临着许多问题,尚存在一些不足;加之立法本身也有不完善之处,导致了在执法实践中具体运用《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时发现了一些问题。下面就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及对策作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施行。这是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1990年实施以来,时隔30年的首次更新。新《条例》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并首次将牙膏列入化妆品监管范围,参照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5.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颁布实施已近20年,在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起过积极作用,随着我国化妆品市场的迅猛发展,新产品不断出现,新问题层出不穷,化妆品卫生监管工作面临新的问题,现行《条例》及其《细则》应对乏力,明显滞后,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监管需要。本文针对泰州市美容行业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探讨,提出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及推进新《条例》和《细则》的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6.
为贯彻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下称《条例》和《细则》),规范我市化妆品经营市场,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1996-1997年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对9家违法经营化妆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现对案例分析如下。1 资料来源本文资料来源于新沂市卫生防疫站档案室。根据新沂市1996-1997年9起违法经营化妆品案例进行整理分析。2 基本情况2.1 案件来源 9起案例中2起是由群众举报的,7起是由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2.2 违法性质 9起化妆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例都是经销假冒伪劣化妆品及"三无"产品而引起的。其中2起是经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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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我市依法开展了多次卫生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使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1〉食品卫生:93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总户数9396户,监督户次数33714,平均每户3.59次,全市检测食品样品1944件,合格率84.5%,食品从业人员23081人,体检19795人,体检率83.2%。共检出"五病"329人,检出率1.7%,调离率100%;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86.8%(超过卫生部规定的85%要求);依法处罚了121户次违反食品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户,没收销毁产品18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第三条卫生部设立健康相关产品评审专家库。专家由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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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第三条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由卫生部认定,承担卫生部指定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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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5年4月8日接某单位书面举报:称本市某企业未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而生产染发露。4月11日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找到了非法生产单位。发现有两名工作人员正在生产染发露,并已生产半成品(双氧水瓶)千余瓶,并在仓库中发现成品染发露200合,并有外包装箱若干。经查,该单位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特殊卫生文号的情况下,擅自于1994年10月开始生产染发露,产品主要销往外地小商品批发市场和个体理发店。据以上事实,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下称《条例》)第五条、第十条,依据《条例》第24、25条做出了"责令停产、没收库存产品200合,的行政处罚而结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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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工作,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第三条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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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定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四条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依据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卫生标准进行。第五条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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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于1999年4-6月,对本市化妆品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本次市场检查共13家,其中大商场8家,中商场2家,超市2家,商品批发市场1家。重点抽查进口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中祛斑类和防晒类。主要检查卫生部"进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卫生评价报告和相应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北京市销售化妆品卫生审核证明及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对没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留样检查。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并留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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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化妆品经营单位销售未经卫生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冀卫法监函字(20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化妆品经销商经销未经卫生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应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对经销商进行处罚。二、进口或者销售进口化妆品时所提供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与卫生部批准内容不符的,可视为进口或销售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产品,应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进行处罚。此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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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5年4月8日接某单位书面举报:称本市某企业未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而生产染发露。4月11日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找到了非法生产单位。发现有两名工作人员正在生产染发露,并已生产半成品(双氧水瓶)千余瓶,并在仓库中发现成品染发露200合,并有外包装箱若干。经查,该单位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特殊卫生文号的情况下,擅自于1994年10月开始生产染发露,产品主要销往外地小商品批发市场和个体理发店。据以上事实,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下称《条例》)第五条、第十条,依据《条例》第24、25条做出了"责令停产、没收库存产品200合"的行政处罚而结案。分析与思考:本案现场执行结束,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和诉讼。对本案的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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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食品摊贩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在城市、乡镇的街头、集市贸易场所或其他公共场所固定或流动设摊、设点从事食品制、售活动的生产经营者。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以摊、点形式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均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食品摊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铁路等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摊贩卫生监督检查,对食品制作、加工、销售过程中的环境、设施、器具、原料、成品等卫生状况进行监督、监测和检验,对从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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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1990年实施以来,我们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为改善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了诸多问题,为更好地搞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现就其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谈点看法,供同道商榷。1.存在问题1.1部分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设施差在化妆品生产企业上档次、上规模系列化生产的同时,由于化妆品生产的丰厚利润和受《条例》颁布前手工家庭式生产的影响,目前部分地方的生产厂家仍以集体和个体企业为主,如我市7家企业,国营的仅一家,其余6家虽名义上是集体企业,但实际上是个体或个人投资和承包经营的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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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根据群众举报,并经福建省卫生厅核实,福州安丽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顿 EX 薰衣草精华油”、“蓝顿薰衣草祛疤组合”在标签说明书中使用“祛疤”、“杀菌抗炎”等医疗术语,宣传疗效,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福建省卫生厅已经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对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对该产品进行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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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12,(2):11-18
1.2011年8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3号公布2.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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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检验、科研、广告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均应执行本条例。军队面向地方从事上述活动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药品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危的特殊商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的药品必须保证质量,严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假、劣药品。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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