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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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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面临困境,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排除在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始终未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范目的:不得以侵害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为手段取证。以此为中心判断派生证据的先天瑕疵是否为实质性瑕疵,再进行利益衡量确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构建庭前会议与庭审中心“阶层式”证据审查制度,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起到推进作用。非法言词证据的派生证据应绝对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的派生证据采取绝对排除与相对排除并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虽已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因法律规定较宽泛,致使实务中操作时存在分歧。科学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既要满足打击犯罪行为的需要,又应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建立防止非法证据产生的预防性机制,明确非法取证方式和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规则,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救济机制、完善对非法取证人员的惩戒制度。  相似文献   

3.
为了排除我国不合法取证现象,惩罚犯罪,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应建立符合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完善案件取证规则,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机制,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取证工作向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方向发展。文章在分析国内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4.
对“非法证据”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所谓的“非法证据”,应在狭义上理解,即指执法、司法官员经由非法程序或使用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热议,首因是其被寄寓了遏制非法取证的厚望。对非法证据排除之遏制非法取证功能的质疑,在我国缺乏力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不能独立承担起防止错案的重任,防止错案也不是其当然功能。  相似文献   

5.
非法性是非法证据排除理论的核心范畴。非法性所指,游走于取证行为和证据本身之间。非法性的成分包括实体非法性和程序非法性,两者的比例关系影响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处理方式和核心判定要件。非法性依其严重程度而分为四个层次。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规制具备足以导致所得证据"不成立"、"不可采"或"可采性待定"之非法性的取证行为或所得证据。根据具体规制之非法性的层次差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分为绝对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相对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的非法证据排除类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规制之非法性在成分上体现出由实体非法性为主向程序非法性为主的移转趋势。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与完善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时应详细规定各种情况下取得的非法证据的效力,通过立法确定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设立对非法取证人员的惩戒制度,有效减少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基于证据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审判阶段适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区别于其他诉讼阶段国家专门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刑事司法行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以审判阶段为中心设定的证据法规则,检察机关审查证据的司法行为也将受到其制约.从证据法学的角度理解何谓“给审判案件的法官制定的游戏规则”,是检察机关正确认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取证行为威慑作用的前提;同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也为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排除非法证据”奠定了认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建立与完善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时应详细规定各种情况下取得的非法证据的效力.通过立法确定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设立对非法取证人员的惩戒制度,有效减少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防止冤假错案是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言辞证据采取较为严苛,而对非法实物证据采取较为宽松态度的现实基础。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针对非法实物证据,否定其证据效力以遏制非法取证行为。我国可以借鉴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自白任意性规则。在实践上,"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条款包含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公正,"应当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条款应区分适用于非法证据排除。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许多国家已确立,但我国对非法证据在程序上的效力没有全面、明确的规定。非法证据具有证据的客观性和相关性的特质,往往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有助于揭露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有时会陷入两难的境地:采纳非法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却等于默认执法人员的违法取证行为及后果;排除非法证据则会导致指控犯罪乏力,甚至使罪犯逍遥法外。在刑事侦查中警察正确把握非法证据的效力对于规范刑事司法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广泛使用,成为保护人民自由权利、限制警察非法搜查的尚方宝剑。但随着恐怖主义、毒品犯罪等的增多,加强警察执法权力,适当限制人民自由,成为联邦最高法院主导性理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随之产生了松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美国警察搜查权的影响历程,反映了联邦最高法院在保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平衡做出的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12.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之分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制度的缺位已成为阻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的关键性障碍之一。笔者主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证明责任应由控方承担 ,并提出了若干完善我国侦查取证程序的建议 ,这对于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制度将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以及适用模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从总体上可以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以及通过非法证据所获得证据,即"毒树之果"。《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从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角度规定了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及其操作程序,没有规定对实物证据的排除,也没有提及"毒树之果"。非法证据排除规的宗旨并不是为了防止司法误判,而是为了抑制官员滥用权力侵犯人权。作为一项程序性制裁手段和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为达到抑制警察非法滥用职权的行为和保护民众不受非法侵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不能仅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14.
行政非法取证行为是对依法行政的极大破坏。必须合理确定行政非法证据的内涵,其包括两大类:以法律明确禁止的方法收集的非法证据,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收集的证据。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原则上排除非法证据,同时设置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5.
非法证据的排除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普遍关注的热点,尤其是201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而公安机关是刑事执法的证据收集者,研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公安执法中的适用问题,对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贯彻实施与在立法上的进一步完善,遏制公安机关的刑事非法取证行为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保障人权,促进侦查机关合法取证至关重要。对现行审查批捕,应从立法上、程序上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依据法理和法律的规定对有关证据予以审查排除,从而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相似文献   

17.
简述美、英、欧盟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西方国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一项诉讼规则,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应当排除,不能进入审判程序。这些非法证据主要是: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实物证据;“毒树之果”证据以及“警察圈套”的证据。  相似文献   

18.
台湾地区自2003年修法明确规定非法证据规则至今已逾10年,台湾地区司法实务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排除的范围、排除的原则与标准、准备程序的定性与作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在逐步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项证据的规范上:非侦查机关公务员非法取证所得的证据;利用高科技侦查手段取得的证据;临检盘查以及诱捕侦查取得的证据。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行为属于非法证据而予以排除。但是威胁、引诱、欺骗取证的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排除重复性自白一般限于同一取证主体.变更管辖后的侦查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合法取得的重复性自白仍具有证据能力。非法证据与违法证据虽然都属于应当予以排除的无证据能力的证据.但排除的原因和适用的规则并不相同.瑕疵证据因为可通过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方式转化为合法证据。为正确应对法庭对非法证据的调查,检察机关除了进行充分的调查核实和法庭举证之外.要防止被告方恶意行使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权,并保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及作证效果。  相似文献   

20.
2018年《监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转化机制,赋予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为保障监察证据的合法性,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有着重要的功能和价值意义。然而,因立法规定不明确和实践运用不协调,导致监察证据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存在困境。如两法规定的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种类不一致,两法在具体的取证程序方面存在区别,监察程序中缺乏证明非法取证的手段以及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监察证据排除难的问题。对此,为构建和完善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需要完善两法关于监察证据的规定,明确非法监察证据的内涵和范围,新增非法监察证据的证明手段和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指导理念,以保障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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