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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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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87年第12期《法学》刊登了迟岱山同志的“虚开高额发票招揽主顾,是否构成犯罪”一文,讨论了某个体联营户王某、马某为招揽生意,用开上下联金额不符的发票为手段,为来修车的43名司机冒领现金19373.70元的定性问题.笔者认为这类案件分别构成诈骗罪或贪污罪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迟文”在具体分析如何定罪时却得出了错误结论.另外,提出的不能定贿赂罪的理由也欠正确. 一、“迟文”认为,“厂方通过银行与修车单位结算,厂方司机是实行犯,应依诈骗罪定性,其它参与者是诈骗罪的同案犯.……厂方开出虚假发票由司机直接回单位骗取财物,司机是实行犯,依  相似文献   

2.
此案如何判     
《青海检察》2000,(4):51-51
某企业的矿长马某为本矿职工马传从西宁代卖了一辆东风牌货车,车款是43644.89元,由企业公款先垫付,后马伟向企业财务交了六仟元现金把汽车开走。到后来,马伟说剩余的车款交给矿长马某了,而马某说马伟没有给这笔款。到1995年8月此事经县检察院查处后,认定此笔款被矿长马某贪污,遂起诉于县法院。  相似文献   

3.
肖乐新 《中国审判》2010,(11):92-93
案情 2008年7月21日,马某为其自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投保了私家车辆非营运损失险。同年11月8日该车发生保险事故后,被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某修理厂修理。其间保险公司审核认可了维修项目及4万余元维修费用。马某就该费用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后马某向修理厂提出放车请求,并承诺以保险公司即将全额赔付的理赔款冲抵修理费。  相似文献   

4.
法律解读     
修车不给钱,修理厂行使留置权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留置权的案件。2005年11月,张某将汽车送至顺义区某修理厂进行修理,并与修理厂签订了合同。汽车修理完毕后,张某却提出暂缓支付3500元的修理费,修理厂不同意,即将汽车扣留。后张某将修理厂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所达成的汽车修理合同合法有效,张某应及时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因张某不能及时履行债务,修理厂依法对该汽车享有留置权。法院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根据《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  相似文献   

5.
甲单位的奥迪车与乙单位的三菱车在公路上行驶时发生追尾事件,两车均有损坏。事后,双方均未向交警部门报案,次日双方达成协议,约定:“1.甲单位的奥迪车在某汽车维修中心修理,所有修车费由乙单位承担;2.乙单位须一次性付清甲单位奥迪车的修理费,否则甲单位可将乙单位在另一修理厂修理的三菱车扣押作价拍卖付费;3.双方签字生效。”协议签订时,乙单位先行预付甲单位奥迪车修理费2000元,后甲单位修复奥迪车花去修理费20000余元,乙单位未按协议给付,甲单位经催付未果,遂诉至法院。 本案法院应否受理? 一种观点认为…  相似文献   

6.
河南方城县杜良凤问:某厂作为某公司的担保人,经法院判决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的执行过程中,由债权人申请,在法院执行人员主持下,某厂、某公司和债权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某厂的现金、汽车抵债。某厂在协议规定期间履行完毕。但在此50天后,法院又突然出具裁定书,说某厂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未对被担保公司追偿的情况下,恢复执行原判决,将某厂的资金10万元又划给债权人,而来将原已履行的现金、汽车退还某厂。请问,当事人在执行中达成的和解协议算不算数?本刊法律部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1款的规定,在执行中,双…  相似文献   

7.
被告人曹某系滨海县工商银行记帐员,因欠本单位贷款无力归还,遂伙同李某于1996年4月5日由曹某利用上班期间代做出纳员工作之机,从本单位保险柜中盗出空白的定活两便存款单两张,并愉盖上自己保管的公章。当B下午,李某到曹某班上,一起查得储户魏某存单的金额、密码、帐号后,由李某在空白存单上填写。4月7日,李某用假存单从县工商银行十字街储蓄所冒领现金2万元,并以“十德海”的名义转存1万元。4月8日李某又从县工商银行东升桥储蓄所取出现金1万元,均交曹某,曹某分给李某1400元。本案在审理期间,在定性问题上出现几种不同意见:l…  相似文献   

8.
正泾县人金某,男,28岁,于2008年12月至2013年5月,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泾县营销部担任车物查勘定损员。在此期间,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公司规定,非法收取了泾县8家汽修厂、维修站经营者送给其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价值人民币14106元。据查明,这些购物卡和现金均是以"回扣"的名义送给金某的。一般是金某在工作中,介绍事故车辆到这些修理厂修理,并在日常工作中对相关事故车辆放宽定损尺度,为这些汽车修理厂谋取利益。修理厂的老板在受到金某"关照"后,自觉地将现金和购物卡等"好处"乖乖送上,金某都毫  相似文献   

9.
案名:贾某、夏某抢劫案[基本案情]2006年4月5日凌晨,贾某、夏某乘坐马某驾驶的车辆到北京市通州区某超市附近,由贾某、夏某以打车为名将出租车司机郭某骗至某村一胡同内,以勒脖子的暴力手段抢走郭某人民币100余元及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0元),后贾某和夏某坐马某的车离开。两小时后,马某载贾某和夏某到朝阳区四惠附近,贾某和夏某同样以打车为名将被害人范某骗至通州一市场附近,对范某进行殴打欲进行抢劫,因范某反抗抢劫未果。同日,被害人郭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后马某向公安机关举报贾某、夏某抢劫,提供了两名被害人的车牌号,并协助民警将贾、夏二人抓获。  相似文献   

10.
一、基本情况马某系某化学总公司(国有)干部,1994年被委派到该公司香港分公司担任第一副总经理。1998年1月届满回到总公司,但未安排具体工作,4个月后擅自离职。2001年4月,马某提出辞职,单位没有批准。马某在担任香港分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期间,于1996年3月代表公司到南通市收取一笔25万元港币的欠款。因大额现金无法过关带到香港。马某就在离罗湖口岸较近的中国银行某支行将25万元港币以其个人的名义存入,并设定了密码。回到香港后,将公款私存的情况告诉了总经理范某,并将存折交给香港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周某,但没有告诉设有密码。在马某回总公司…  相似文献   

11.
一、基本案情2007年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安某驾驶红色夏利出租汽车,分别在市和平区、南开区、河北区、河西区、河东区的道路上因变更车道、追尾、逆行的原因和徐某某、戴某等20余名司机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全部都是由对方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而且,安某以在事故中车辆受损、碰撞致伤及误工等理由向对方司机索要赔偿金累计约现金4.4万余元人民币。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犯罪嫌疑人安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碰撞均较轻微,且其所驾红色夏利出租车车身划痕较多。安某  相似文献   

12.
1993年10月4日凌晨1时,成丰渔政船检处一东风140汽车刚由湖北省巴东县进入长阳县境内约一公里的第一个大拐弯处,司机突然听到汽车一响,误以为汽车出了故障,待他刚一停车,便被5名手持石头的歹徒围住,砸坏车窗,抢走司机及货主现金3百余元,日本进口照相机一部(价值560元)。两小时后,在同一路段,又一福建汽车再次被这5名歹徒采取同样手段抢走旅游皮鞋5双,价值6百余元。10月7日凌晨一时,一军车经过此路段,被4名歹徒用石头将车砸停,向司乘人员索要现金,后被其他路过车辆冲散逃走未遂。10月13日凌晨2时,四川省开县供电公司司机蒋平运货途径此处,被4名持刀歹徒采用同种手段拦停,蒋平因反抗被刺成重伤,货主乘机驾车逃走得以幸免。蒋平及货主被抢走现金380元。  相似文献   

13.
一、基本案情 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4月间,时任某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王某根据某省交通厅厅长董某的安排和某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马某承接了该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工程.马某为向王某表示感谢,于2009年4月份饭店请王某吃饭时表示要送给王某50万元人民币.王某称在个人进步问题上还需要马某在董某面前帮忙,没有收受.马某当即表示,为王某的进步的问题替王某送给董某100万元,王某表示感谢.一个月后马某送给董某100万元,并说明其中有王某的意思,董某收受.之后,马某将送给董某100万元的事向王某做了说明,王某向马某表示感谢.同年6月份,在董某的积极推荐下,王某被任命为某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书记(副厅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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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2月5日,江苏省某厂(以下称为甲方)与北京市某单位(以下称为乙方)签订了《汽车夜间会车互闭大灯自动控制装置》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份,合同规定乙方向用方支付专利使用费4万元,合同生效后先付3万元,并直接汇入该合同的鉴证单位×市专利管理处,由×市专利管理处按合同履行情况分期向  相似文献   

15.
《江淮法治》2008,(8):57-57
王华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前些日子他的车出了故障,送到某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与他约定一星期后修好,到时候他支付修理费后即可取车。然而,一星期后王华去取车时,修理厂并未修好,直到又过了一个星期.车子才修好。王华去取车时,要求修理厂赔偿他停运一个星期的营业收入1400元(1天200元),修理厂不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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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概况被告人马某,男,60岁,大学文化,原系某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科长。二、案情1993年5月,某市兴隆商店(集体单位)经理邵某应其朋友李某(某县装璜公司经理、集体单位)要求,找马某所在单位借款50万元,马某答应,但要求以邵某商店为贷方,再由邵某商店转借给李某公司。贷方许诺借用期一年,年息20%。邵某告之马某,马某提出与邵某平分。约定好,于同年6月9日双方签订了合同(注:财政局赋予马某签订借贷合同权,且这种借贷符合国务院规定,但马某在签合同前未将此事向其局长汇报),合同约定借给兴隆商店50万元,借款期三个月,月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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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于1991年5月被某私营挂靠集体企业招聘为销售员。该企业为开辟销售市场,派张××一人到某大城市驻寨。为回款方便,批准张××以个人名义在所驻市建立“特户”一个。1992年的上半年,张未请示厂长擅自以支取旅差费和假借单位购房的名义,从所建“特户”上支取现金5笔,总计金额为3万余元。期间张还利用其他购货单位给付2张转帐支票,套取现金2万余元。张将所得款5万余元,除为开辟市场销路、请客,送礼花销近4万元外,余款被其私自占用。同年6月单位追返款时,张将滥支滥用个人侵占的情况向单位如实作了解释,并同意偿还侵占部分。单位认为张构成犯罪予以控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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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田某,男,1981年生,重庆市某汽车修理厂老板。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92年生,田某汽车修理厂员工犯罪嫌疑人曾某,男,1986年生,重庆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老板。犯罪嫌疑人唐某,男,1986年生,曾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员工。犯罪嫌疑人曾某与车牌号为渝C8xxx的长城哈弗H6越野车车主签订了汽车代管经营合同,双方约定由曾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经营该车,相关保险费用由曾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2005年12月27日晚,个体驾驶员唐某驾车到某县城一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在修车过程中,趴在该车底下修车作业的工人周某叫唐某上车“试车”,唐某按惯例认为周某已从车下钻出来,遂上车启动“试车”,在倒车时,将尚在该车下面的周某辗压致死。事发后,唐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20.
周静 《法庭内外》2010,(8):36-37
纠纷一:"加班""值班"法未区分引诉讼 2007年1月,马某就职于北京某保险公司某支公司,并担任该支公司的经理。2008年12月,马某退休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保险公司给付加班费等补偿20余万元。因马某已超过退休年龄,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申诉。随后,马某向北京市密云县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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